第四十一章 休閒(三)(1 / 3)

小說:晚唐浮生 作者:孤獨麥客

夏州以北,烏延水畔,曾經是拓跋氏別部的牧場。邵樹德北征草原第一戰,破的就是這個部落,俘獲牛羊丁口逾萬。

一晃數年過去了,如今這個水草豐美的牧場,已經成了邵樹德的私人獵場,各類動物極多。

邵大帥酷愛射獵,經常邀軍府衙將、蕃部頭人會獵,是夏州比較流行的一種社交方式——武夫們的社交方式。

有時候文官們也參與,但不多,主要是出身世家那些人。比如剛剛來投的蘭陵蕭氏一員名蕭茂者,就善騎射,非常搶眼。

蕭茂沒有進士功名,僅僅是國子監貢生,讓邵大帥心裡微微不爽。不是針對蕭茂本人,而是針對蕭氏的態度。派個支房中的支房來助我,這情分可要大打折扣。

不過蕭茂本人才能不錯,懂的雜學不少,年歲也不大,三十多的樣子,被直接任命為了營建司判官。

其人唯一的缺點,大概就是恃才傲物,有些看不起同僚。畢竟祖上顯貴嘛,可追溯到蕭珣這一支,其天祖蕭衡娶了玄宗之女新昌公主為妻,家族世代有人做官,不乏宰相、皇親國戚。比如高祖蕭升娶了郜國公主,其兄蕭復為宰相,蕭升與郜國公主之女蕭氏又當了德宗太子之妃。

可惜啊,本來正是崛起之時,都以為蕭氏又要出一位皇后了,沒想到因為太子(唐順宗)生病,被賜死來厭災。不過也不能說運氣不好,因為順宗被太監俱文珍等逼迫退位,然後暴崩。蕭妃若沒死,成了蕭皇后,蕭家也未必能脫得了干係。

蕭茂這一支,如今是混得不如蕭遘自在了,人家可是楚國公呢。

“蕭判官倒是好騎術,不知箭術比起我北地男兒來怎麼樣。”將作司孔目官陳棲策馬過來,笑眯眯地說道。

蕭茂看了他一眼。這人是典藏司判官陳宜燊的親戚,夏州本地士子,無心考學,便到幕府謀了個差事。也就是當時實在缺人,他又在眾驅使官裡幹得不錯,這才被提拔當了孔目官。

蕭茂看得出來他對自己若有若無的敵意。

夏州幕府的文職僚佐,最初一批基本都是連寒門都算不上的小地主家庭出身,比如那個陳宜燊。他們多出身本地及鄰近的鄜坊、麟勝豐等地,在蕭茂看來既無才學,也無風度,唯一可取的便是勤勉及忠心了。

“陳孔目官今日獵獲幾何?”蕭茂問道。

“獵獲了一頭沙狐。”陳棲提起獵物,笑道。

“恭喜陳孔目官了,此物狡詐,獵之不易。”蕭茂今日尚未有斬獲,臉上有點掛不住。

“許是關中禁捕之令嚴苛,蕭判官手生了吧。”陳棲笑道:“到了北地,可得多練練。大帥就喜歡騎射雙絕的健兒,哪怕咱們是幕府僚佐。還有,僧尼在定難七州可不受歡迎,蕭判官可別學他們。”

蕭茂聞言臉色立刻落了下來,但陳棲已經策馬遠去,不給他發作的機會。

僧尼?呵呵。這話是意有所指啊。

蕭氏一門,出家為僧尼者可太多了。光蕭瑀一門,就有四女一子出家,所謂一門四比丘尼也。蕭氏,幾乎滿門崇佛,代代不絕。

至於所謂的關中禁捕之令,也確有其事,即每月十齋日及三長齋月禁止捕釣屠宰。雖然執行得不怎麼樣,但佛門高僧經常忽悠得許多皇帝下旨重申。

玄宗朝有規定,如“每年正、七、十月三元日,十三至十五日,禁斷宰殺漁獵”;“春秋二社日不得宰殺”;“每月十齋日不得宰殺”。

肅宗時加碼:“三長齋月並十齋日,並宜禁屠斷,永為常式”。

其後德宗、文宗、宣宗時都不斷下旨重申。而且不是嘴上說說,而是要派人捉拿判刑,搞得和宗教警察一樣。

而所謂的十齋日指十個行持八關齋戒的日子,即每月的一、八、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三十這十天,行持八關: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不香花曼莊嚴其身,亦不歌舞倡伎、不坐臥高廣大床、不食非時食。

三長齋月,即一、五、九月。

一個月也就三十天,結果十天不能幹這幹那,還有整整三個月全都不能幹這些事,普通人忍得住嗎?

本來節日就是大夥休閒玩樂的時間,喝酒吃肉不是應該的嗎?即便是平民百姓,也會想辦法弄點肉吃吃,結果你禁了?開玩笑!可想而知執行力度如何。但不管怎樣,抓的人多了,最後還是有點效果,搞得我們民族很多節日食品變成了素食,但以前可不是這樣。

蕭茂感覺自己受到了點孤立。許是因為自己的為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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