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部分(3 / 4)

儉無所得食,遂群聚為盜云云。考天、崇之間,政亂而民困,重以飢歲,即不裁驛站,亦必亂。未可專以咎二人,況天下之驛皆裁,而亂獨起於秦。是亦不由裁驛之明徵矣。《平寇志》又載懋崇禎三年《論流寇》二疏,於當日情形極切,而此集佚之,則不知其何故也。

△《吳侍御奏疏》·一卷(山西巡撫採進本)

明吳玉撰。玉,壽陽人,天啟壬戌進士,官至河南布政司參議。此編乃其崇禎初官廣西道監察御史時所上之疏,凡十篇。劾魏忠賢餘黨者三,劾輔臣者二,劾本兵者三,清釐國用者一。其末一篇則懇辭加銜者也。

△《按晉疏草》·(無卷數,兩江總督採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亦無卷次目錄。惟分四巨冊。皆明崇禎五年六年奏疏。每篇首署巡按山西監察御史李,而不書其名。末各載所奉諭旨。疑皆當時胥吏抄錄副本,未經重繕者。案《山西通志》,崇禎間巡按御史有李嵩者,棗強人。《畿輔通志》載嵩字影石,天啟壬戌進士,官至布政使。是此書即嵩案晉時疏稿也。時流賊勢已猖獗,故疏中言兵事者十之八九。其五年八月《急請移兵厚餉》一疏,稱寧武兵驕而狡,一遇大敵,非鼓譟即脫逃。標營兵悍而猾,經過地方,橫索如虎,避盜如鼠。即有一二守法者,又遲迴不用命。明季軍政敝壞至此,固不待獻、闖並熾,而亡徵先見矣。

△《治河奏疏》·二卷(侍講劉亨地家藏本)

明周堪賡撰。堪賡字仲聲,號五峰,寧鄉人,天啟乙丑進士,官至工部侍郎。

集中有崇禎十六年十二月升南京戶部尚書《乞賜骸骨疏》。《三藩紀事本末》亦載福王時起使用者部尚書周堪賡,以疾不赴,則堪賡雖未南京任事,實以尚書歸裡也。《明史·河渠志》載,崇禎十五年流賊決河灌城,民盡溺死。總河侍郎黃希憲以身居濟寧,不能攝汴,請特設重臣督理。命工部侍郎周堪賡督修汴河。此治河奏疏蓋即是時所上。然史載十六年六月堪賡言,河之大勢盡歸於東,運道已通,陵園無恙。疏甫上,決口再潰。帝趣鳩工,未奏績而明亡云云。而集中有十六年十二月汴工築塞已完,《歲修防守宜豫》一疏與史不符,未詳何故也。

△《真定奏疏》·一卷、《附刻》·一卷(陝西巡撫採進本)

明衛楨固撰。楨固字紫嵐,韓城人,崇禎甲戌進士,歷官雲南道監察御史。

此其巡按真定時所上疏稿也。凡二十六篇。其論劾白廣恩淫掠及領兵官潘鳳閣擅責縣官諸疏,於明季軍政不修,可以概見一二。其子執蒲跋而刻之。執蒲字禹濤,國朝順治辛丑進士,官至左都御史。其初授監察時,適亦得雲南道,遂以己疏一冊附刻其後。

△《文襄公奏疏》·十五卷、附《年譜》·一卷(山東巡撫採進本)

國朝李之芳撰。之芳字鄴園,武定人,順治丁亥進士,官至文華殿大學士,諡文襄。是編奏疏前十一卷,為總督浙江時所上。又《臺諫集》二卷,為監察御史時所上。康熙甲申,耿精忠之變,經理征剿疏稿,亦具載集中。末附《年譜》一卷,淄川唐夢賚所編也。

△《郝恭定集》·五卷(直隸總督採進本)

國朝郝惟訥撰。惟訥字敏公,霸州人,順治丁亥進士,官至吏部尚書。此集凡《都察院奏疏》八篇,《刑部奏疏》四篇,《禮部奏疏》一篇,《戶部奏疏》九篇,《吏部奏疏》六篇。其《禮部請行釋奠疏》、《戶部稅銀款目疏》,皆注“疏存部案”字。蓋當時同官公議,而惟訥具草,故仍刻之私集也。

△《清忠堂奏疏》·(無卷數,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國朝朱宏祚撰。宏祚字徽蔭,高唐人。是編乃其官廣東巡撫時奏疏。始於康熙二十六年十二月,終於三十一年八月,凡七十五篇。前有《梁佩蘭序》,稱其在粵五年,凡上一百六十有五疏。則此刻亦選擇而存之者也。

△《西臺奏議》·一卷、《京兆奏議》·一卷、附《曲徙錄》·一卷(陝西巡撫採進本)

國朝楊素蘊撰。素蘊字筠湄,宜君人,順治壬辰進士,官至湖廣巡撫。《西臺奏議》,其為四川道監察御史時所上。《京兆奏議》,其官順天府尹時所上。

《曲徙錄》則東明劉祚昌集其劾奏吳三桂疏,又謫官復起始末也。然三桂逆跡一形,素蘊即邀擢用,未可謂之“曲突徙薪無恩澤”也。祚昌之命名,亦不思之甚矣。

△《大觀堂文集》·三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國朝餘縉撰。縉字仲紳,號浣公,諸暨人,順治壬辰進士,官至河南道監察御史。是集即其官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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