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保定時所上奏疏也。於閭閭災病,言頗詳盡。史亦稱其居四年,部內大治雲。
△《楊全甫諫草》·四卷(山西巡撫採進本)
明楊天民撰。天民號全甫,山西太平人,萬曆己丑進士,官至禮科右給事中,降永從縣典史,後贈光祿寺少卿,事蹟具《明史》本傳。天民在諫垣,敢於言事。
建儲之疏至十二上,卒以是謫死。其鄉人為梓先後疏稿共成四卷,後附《贈官制》及《諭祭文》。贈官在天啟二年九月,諭祭在三年十月。而卷首《許維新序》作於天啟元年十一月,已有“臺臣請加恤錄”之語。蓋奏請在前,得允在後耳。
△《督蜀疏草》·十二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明朱燮元撰。燮元字懋和,浙江山陰人,萬曆壬辰進士,歷官兵部尚書,總督四川、貴州軍務,晉左柱國、少師,諡襄毅,事蹟具《明史》本傳。燮元久膺閫寄,歷樹邊功,威望著於西南。史稱其治事明果,軍書絡繹,不假手幕佐。此編乃其總督四川時經理苗疆事宜及舉劾僚屬諸疏。其曾孫人龍校刻者也。
△《朱襄毅疏草》·十二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明朱燮元撰。是書皆其總督雲貴時論平定諸苗奏疏與督蜀諸疏。始末均具《明史》本傳中。其事蹟委曲,年月先後,則較史為詳。
△《朱少師奏疏》·八卷(兩江總督採進本)
明朱燮元撰。此編為其曾孫世衛所重刊。冠以倪元璐所撰《行狀》及劉宗周所撰《墓誌銘》。末有《世衛跋》,稱《燮元奏疏》原鐫成二十四卷(案:此即以《督蜀疏草》十二卷、《朱襄毅疏草》十二卷合而計之,非別有二十四卷之本),以版留家塾。又別抄一百三十餘疏,合《蜀事紀略》共為一帙。其《蜀中疏草》刪為四卷,《黔中疏草》刪為三卷。《蜀事紀略》又自為一卷,冠於《蜀中疏草》之前。
△《留垣奏議》·四卷(福建巡撫採進本)
明黃起龍撰。起龍字應興,號雨石,莆田人,萬曆戊戌進士,官至南京吏科給事中。是編為起龍所自刊,分十六類。曰《儲講》,曰《藩封》,曰《國典》,曰《聖政》,曰《修省》,曰《賑恤》,曰《糧儲》,曰《錢法》,曰《財用》,曰《諡典》,曰《起廢》,曰《用人》,曰《考選》,曰《糾邪》,曰《時事》,曰《請告》。共計疏三十六首,而以戶部議覆三疏附其後。曰《留垣奏議》者。
以當時稱南京為留都也。
△《留垣疏草》·(無卷數,兩江總督採進本)
明黃建中撰。建中字良輔,揚州興化人,萬曆戊戌進士,官至南京戶科給事中。是集凡疏二十四篇。其中若《論舊撫疏》,劾李三才論救劉光復原為自救。
考《明史·李三才傳》,稱光復坐事下獄,三才陽請釋之,則與建中疏意相符。
而建中疏劾之事,則不見於《三才傳》中,此疏實可以補其闕。又若《惡監狂逞疏》,劾稅璫高寀,尤見風力。至於《按臣輕去疏》,劾應天巡按御史荊養喬而申理熊廷弼。考《明史》廷弼督學南畿,嚴明有聲。以杖死諸生事,與荊養喬相訐奏。養喬投劾去,廷弼亦聽勘。不及詳其始末。據《定陵注略》,則湯賓尹奪人聘妻,逼貞女自盡,諸生芮應元等不平而鳴之官。廷弼為賓尹所取士,因杖應元殺之。其事曲在廷弼。建中此疏,顛倒是非實甚。建中《明史》無傳,《江南通志》載其初授南陽府推官,下車即置奸掾於法。邑令饋金,笞其使,令解綬去。
為給事中時,遇事敢言,中內計罷去。則其人非附宣黨者,殆一時意見之偏耶。
△《湖湘五略》·十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明錢春撰。春字梅谷,武進人,萬曆甲辰進士,官至戶部尚書,事蹟附見《明史·錢一本傳》。萬曆四十年春,以監察御史巡按湖廣,至四十二年代還。
因輯其在官時所作章疏文移,匯為此編。凡《疏略》三卷,《牘略》一卷,《檄略》二卷,《詳略》二卷,《讞略》二卷。大都案牘之文。其中《請釋滿朝薦》一疏,自言當時具草未上,而亦載之編中。殆與董傳策刻《極陳時政》一疏,其事等矣。
△《兵垣奏疏》·一卷(陝西巡撫採進本)
明劉懋撰。懋字養中,別號渭溪,臨潼人,萬曆癸丑進士,官至兵科給事中。
是集凡奏疏十二篇。案《平寇志》,稱崇禎元年,給事中劉懋、御史毛羽健請裁驛站,以足國用。非敕使不得給郵符,歲省費無算。謂蘇驛累也。而燕、趙、秦、晉輪蹄孔道,遊手之民多仰食驛糈,至是益無賴。又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