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部分(2 / 4)

法於事理尤斷不可行,亦只儒生之迂論而已。

△《經世碩畫》·三卷(山西巡撫採進本)

明辛全撰。此書輯前代事蹟議論之有關治道者,分為二門:一曰聖典採據,皆紀明太祖至英宗五朝善政;二曰定論採據,皆宋明諸儒之說而以北魏至唐共四條附焉。書為其門人所刊,故卷末並載全試策一首。其論取士不過調停於科目保舉之間,別無創見。當事者遽稱其學術經濟俱於是見,殆未必然。

△《思聰錄》·一卷(湖北巡撫採進本)

明賀時泰撰。時泰字叔交,一字陽亨。陳鼎《留溪外傳》作字叔文。以時泰之名推之,交字有義,文字誤也。江夏人。少為諸生。以聾廢,因自號曰聾人。

是書為其子大學士逢聖所編,皆其講學語錄,大旨宗良知之說。

△《作師編》·一卷(湖北巡撫採進本)

明賀時泰編。首列易蒙卦,次列大學聖經一章,次列禮記學記一篇,次列白鹿洞規五節六十九字,次列程董學則一節九十一字,終以興文會條件兩頁有奇。

皆無一字之發明,又屬天下所習見,亦何必為此鈔胥也。

△《人模樣》·一卷(湖北巡撫採進本)

明賀時泰撰。是編以人身五官四體之類分目標題,往往牽強。如元氣一條,引唐柳公權語,是攝養之法,非學問之事。兩肘一條,引楊時兩肘不離案語。腳一條,引宋璟有腳陽春事。皆關合字面而已。其骨頭一條,引陳獻章除卻此心此理,渾是一包膿血裹一塊骨頭語,亦是論心,非論骨也。不及劉宗周《人譜》遠矣。陳鼎《留溪外傳》乃稱一時學者俱奉此書為法則,因稱時泰為人模樣先生。

蓋講學家標榜之談,不足據也。

△《傳習錄論述參》·一卷(安徽巡撫採進本)

明王應昌編。其子錟續成之。應昌有《宗譜纂要》,已著錄。是編皆發明《傳習錄》之旨。蓋姚江之學弊於明末,至國初而攻之者彌眾,故應昌父子力為之迴護雲。

△《留書別集》·二卷(江蘇巡撫採進本)

明章世純撰。世純有《四書留書》,已著錄。是編內集一卷,分四十三篇,篇各有名,多摹仿周秦諸子。散集一卷,皆內集之緒餘,不立篇名,故謂之散。

前有世純自序總謂之別集,以有說四書者故也。兩書自序甚明,《明史》合為一編,殊非世純之意。今分載之。又此書內集、散集各一卷,合四書六卷僅得八卷,而《明史》乃作十卷。然四書六卷無所闕佚。內集列有目錄,無所散失,散集亦首尾完具。蓋是集初名已未留,亦編為二卷,周鍾序之。張煒如以刊本未善,因為編定先後,考正標題,定為此本,雖有小異,實即一書。《明史》殆以兩本並行,故合之稱十卷歟?

△《己未留》·二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明章世純撰。此本前有周鍾序。其文與張煒如所編《留書別集》相出入,但次序小異,又不標篇名。煒如所謂坊刻貿訛,零失篇目者,蓋即此本也。

△《性理綜要》·二十二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舊本題明詹淮輯,陳仁錫訂正。而前有凡例一條雲:性理有詹柏山、諸理齋、黃葵陽、李九我、董思白諸刻。或病其太簡略,茲刻從大全增益之云云。柏山即詹淮之號,則凡例必非淮語,殆仁錫取淮原本稍增輯之。又卷首並存李廷機、詹淮及仁錫序,皆稱其所自輯,而仁錫序中亦不稱為據淮本,即其開卷數頁,已自相牴牾,則是書為庸俗坊本決矣。書中各加標識,於可作闈試題者從○,可作小試題者從、,可作策題者從△,並見之凡例序中。大抵為場屋剽竊之用,於性理本旨實無所關也。淮自署新安人。仕履未詳。仁錫有《繫辭十篇書》,已著錄。

△《性理標題匯要》·二十二卷(江蘇巡撫採進本)

舊本亦題明詹淮、陳仁錫同編。核檢其文,與《性理綜要》相同。蓋坊賈以原刻習見,改新名以求速售,非兩書也。

△《家誡要言》·一卷(編修程晉芳家藏本)

明吳麟徵撰。麟徵字來皇,號磊齋,海鹽人。天啟壬戌進士。官至太常寺少卿。明亡殉難,世祖章皇帝賜諡貞肅,事蹟具《明史》本傳。是編皆麟徵居官時寄訓子弟之書。其子蕃昌摘錄其語,輯為一帙,故曰要語。蕃昌字仲木,劉宗周之門人也。

△《讀書札記》·四卷(江蘇巡撫採進本)

明喬可聘撰。可聘字君徵,一字聖任,寶應人。天啟壬戌進士,官至河南道監察御史。是書自序謂始讀《王文成全書》,知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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