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部分(3 / 4)

撫採進本)

國朝江蘩撰。是編乃蘩為太常寺卿時以《太常寺考》及《太常續考》所載止於明代,因考核近制,勒為一書。分《祀訓》、《祀儀》、《祀例》、《祀禮》、《祀官》、《祀賦》六門。其書成於康熙壬午,於時皇清禮書尚未纂修,故蘩有此著也。

△《紀元要略》·二卷、《補遺》·一卷(江蘇巡撫採進本)

國朝陳景雲撰。景雲有《通鑑胡注舉正》,已著錄。是書紀漢迄明帝王建元及歷年,其子黃中又摭歷代僣偽之號,附以外國,為《補遺》一卷。景雲於分據諸朝各為紀載,彼此互注。不分大書附書,體例最公。然皆史傳所習見,取便檢閱而已。

△《歷代帝系年號》·二十卷(江西巡撫採進本)

國朝劉宗魏撰。宗魏字友韓,號柚航,贛州人。乾隆戊辰進士,官至監察御史。是書以歷代帝系年號為名,乃兼及割據、僣竊,下至李自成、張獻忠亦入記載。而所列割據僣竊又不能詳備,體例頗為冗碎。

──右“政書類”典禮之屬,四十八部、三百五十七卷,內二部無卷數,皆附《存目》。

卷八十四 史部四十

○政書類存目二

△《邦計彙編》·一卷(編修程晉芳家藏本)

舊本題宋李維撰。維字仲芳,肥鄉人。雍熙二年進士,召試中書、知制誥,歷翰林學士、工部尚書、柳州觀察使。事蹟具《宋史》本傳。是書載曹溶《學海類編》中,實《冊府元龜》“邦計”一門之總敘。案,晁公武《讀書志》載,修《冊府元龜》時,預修者十五人,維居第四。又載初撰編敘,諸儒皆作。真宗以體制不一,遂擇李維、錢惟演、陳彭年、劉筠、夏竦等,付楊億竄定。其剽剟此敘,詭題書名,而以為維之所撰,蓋以此雲。

△《拯荒事略》·一卷(編修程晉芳家藏本)

舊本題元歐陽玄撰。玄字原功,瀏陽人。延祐二年進士,除同知平江州事。

調蕪湖、武岡二縣尹。召為國子博士,遷翰林待制。天曆初,授藝文少監,纂修《經世大典》。至正初,以學士告歸。詔修宋、遼、金三史,起為總裁官,拜翰林學士承旨。至正十七年卒,諡曰文。事蹟具《元史》本傳。是書前有自序,稱“蕪湖本南方澤國,比鄰數邑,並在水鄉。每當春夏之交,陽侯不戢,遂成飢歲。

餘忝為令長,因輯《拯荒事略》一編”云云,與本傳稱嘗知蕪湖縣語相合。然其書但引故實二十二條,無一字之擘畫。其“唐天覆甲子竹放花結米”一條,尤不近理。竹米偶生,非人力可致。採食竹米,亦何需官為經理耶?《學海類編》所載諸書,十有五偽。此書殆亦託名於玄也。

△《寶鈔通考》·八卷(永樂大典本)

元武祺撰。祺裡貫未詳。至正十三年為戶部尚書,因當時鈔法漸壞,浮議者但以不動鈔本為名,而不詳流通之實。乃歷考中統以後八十餘年中鈔法,撰為此書。大旨謂自世祖至元二十四年至武宗至大四年,二十五年中印者多,燒者少,流轉廣而鈔法通。自仁宗皇慶元年至延祐七年,共九年,印雖多而燒亦多,流轉漸少,鈔法始壞。自英宗至治元年至三年,共八年,印雖多而燒者寡,流轉愈多,鈔法愈壞。自泰定元年至至順三年,印者少而燒者多,流轉絕無,鈔法大壞。複合計六十四年中,總印鈔五千九百五萬六千餘錠,總支五千六百二十餘萬錠,總燒三千六百餘萬錠,民間流轉不及二萬錠。以《經世大典》所載南北戶口民數計之,其無鈔可用者至二千萬戶之多。民生安得而不匱,財用安得而不絀乎?其言可為行鈔之戒。《元史·食貨志》所載鈔法,僅詳其制度數目,而於財之息耗、民之貧富,未之詳言。似乎未見祺書。存此一編,亦可以補史之闕。然此書在當日為洞悉利弊之言,在今日則鈔法之不可行,無智愚皆能知之,無待縷陳矣。故撮舉大要,附存其目,而書則不復錄焉。

△《元海運志》·一卷(編修程晉芳家藏本)

舊本題明危素撰。素有《草廬年譜》,已著錄。是編載曹溶《學海類編》中。

驗其文,乃邱濬《大學衍義補》之“海運”一條也。亦不善作偽矣。

△《漕政舉要錄》·十八卷(浙江範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邵寶撰。寶有《左觿》,已著錄。是編乃正德己巳寶官副都御史總漕江北時所作。卷一至卷六為《河渠之政》,卷七為《舟楫之政》,卷八為《倉廒之政》,卷九為《卒伍之政》,卷十、卷十一為《轉輸之政》,卷十二為《統領之政》,卷十三至卷十五為《紀載之政》,卷十六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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