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部分(2 / 4)

國朝胡掄撰。掄字應麟,武進人。掄以《儀禮經傳通解》五禮雜糅。又不能各詳始終本末,疑非朱子親筆,故作是書。首以《通論》一卷,次《吉禮》、《凶禮》各六卷,次《賓禮》二卷,次《軍禮》一卷,次《嘉禮》七卷,而終以《樂制》七卷。然其間雜引經史,叢脞少緒。且《儀禮經傳通解》本朱子未竟之書,屬黃榦續成。授受源流,灼然可證。掄欲竄改其書,而又嫌於改朱子,乃巧為之辭,謂非朱子之親筆。蓋即宋儒刪改諸經託言於漢儒竄亂之故智。雖出爾反爾,足驗好還,然尤而效之,夫亦可以不必矣。

△《儀禮經傳內編》·二十三卷、《外編》·五卷(江蘇巡撫採進本)

國朝姜兆錫撰。兆錫有《周易本義述蘊》,已著錄。是書《內編》首《嘉禮》,以《士冠禮》冠之,《大夫冠禮》以下繼焉。《昏禮》、《飲食》、《饗燕》、《賓射》、《脤膰》、《賀慶》又次之。次《軍禮》。次《賓禮》。次《凶禮》。

次《吉禮》。《外編》為《喪服本經》,又《補喪服》,又《採經》四篇,終之以《圖考》。大率以《儀禮》為主,《儀禮》所未備,則採他書以補之。類多因襲前人,發明最少。即如《大夫冠禮》,在古禮本無可據。此本但取《禮記》無大夫冠禮而有其昏禮。古者五十而後爵,何大夫冠禮之有?又引《國語》“趙文子冠”一段,以此為足以補大夫之冠禮。是欲以空言當實義。揆其著書之意,蓋欲補正《儀禮經傳通解》,然不及原書遠矣。

△《重刊朱子儀禮經傳通解》·六十九卷(大學士于敏中家藏本)

國朝梁萬方撰。萬方字廣菴,絳州人。朱子《儀禮經傳通解》本未竟之書,至黃榦乃續成之。此本名為“重刊”,實則改修。大致據楊復《序》文,謂朱子稱黃榦所續喪、祭二禮規模甚善,欲依以改定全書而未暇,遂以榦之體例更朱子之體例,與榦書合為一編,補其闕文,刪其冗復,正其訛誤。又採近代諸說,參以己意發明之。其中間有考證,而亦頗失之蕪雜。如所補《學禮書》數篇,朱子原《序》本雲取許氏《說文·序說》及《九章算經》為此篇。萬方乃曼衍及五百四十部之首,附以周伯琦之《字原》。非略非詳,已無裁製。至於以“楷書運筆諸法”為一章,更為氾濫。又不採古人舊說,而惟取近時傅山、馮班之論。其中“傅山”一條雲:“亂嚷吾書好,吾書好在那。點波人應儘,分數自知多。漢隸中郎想,唐真魯國訛。相如頌布濩,老腕一雙摩。”掩其書名而觀之,殆莫能知為《儀禮經傳通解》之文也。

──右“禮類”《通禮》之屬六部,二百四十七卷,皆附《存目》。

△《鄭氏家儀》(無卷數,浙江巡撫採進本)

元鄭泳撰。泳字仲潛,浦江人。官溫州路總管府經歷。義門八世孫濤之弟也。

其書依五禮分為五篇,蓋本司馬氏《書儀》、朱子《家禮》而損益之,並錄其家日用常行之式,編次成書。後附泳所作《祭田祠堂記》二首,又附十五世孫崇嶽《祭田號畝記》。是書為崇嶽所刊,蓋即所附入也。

△《家禮儀節》·八卷(少詹事陸費墀家藏本)

明邱濬撰。濬字仲深,瓊山人。景泰甲戌進士,官至文淵閣大學士。諡文莊。

事蹟具《明史》本傳。是書取世傳朱子《家禮》而損益以當時之制。每章之末,又附以餘注及考證,已非原本之舊。惟所稱“文公《家禮》五卷,不聞有圖。今刻本載於卷首,而不言作者,多不合於本書。《通禮》曰立祠堂,而圖以為家廟,一也。深衣緇冠,冠梁包武而屈其末,圖則安梁於武之上,二也。本文黑縷而圖下注用白,三也。《喪禮》陳襲衣有深衣等物,而不用《儀禮》質殺二冒,圖乃陳之,四也。本文大斂無布絞之數,而圖有之,五也。大斂無棺中結絞之文,而圖下注則結於棺中,六也。《尺式圖》下載天台潘時舉說,末識歲月曰嘉定癸酉。

是時距文公沒時慶元庚申,十有三年矣,豈可謂為文公作哉!”又稱“或曰信如此言,圖固非朱子作,何以‘祠堂’章下有‘主式見《喪禮》及前圖’八字。愚案南雝舊本,於立祠堂下注圈外止雲‘主式見《喪禮》治葬章’,並無‘見前圖’

三字。不知近本何據改‘治葬章’三字為見前圖”云云。其辨證頗明。然此本“祠堂”章“神主”一條下並無“見治喪章”字,乃有“詳具圖”三字,與濬所言不合。又圖散於各章之中,龐雜錯落,殊無倫敘。其《香案圖》前以二丫髻童子執幡前導,如釋家之狀,決非舊圖所有,亦決非濬之所為。蓋又坊刻所竄亂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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