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部分(2 / 4)

子得立為章宗。世次俱不合。又稱章宗被弒,磁王允明立為昭王。磁王又被弒,立濰王允文為德宗。德宗殂,乃立淄王允德為宣宗。與史較,多一代,尤不可信。至《金史》鄭王允蹈誅死絕後,不聞有愛王大辨其人。所稱天統、興慶等號,《金史》亦無此紀年。舛錯謬妄,不可勝舉。故趙與旹《賓退錄》、陳振孫《書錄解題》皆斷其偽。振孫又謂:或雲華嶽所作。嶽即宋殿前司軍官嘗作《翠微南征錄》者。今觀其書所言,亂金國者章宗、大辨,皆趙氏所自出。又謂大辨初生,其母夢一人乘馬持刀,稱南紹興主遣來云云。蓋必出於宋人雪憤之詞,而又假造事實以證佐之。故其牴牾不合如此。或果出嶽手,未可知也。羅大經《鶴林玉露》,以遣秦檜南還事,見此書所載《張大鼎疏》而證其可信。未免好異。然《金史》所載,宣宗見浮碧池有狐相逐而行,遂決南遷之計,其事實本此書。不知元時修史者又何所見而採用之也。

△《南宋補遺》·(無卷數,兩淮鹽政採進本)

舊本題古吳謝朱勝復廬撰。不知朱勝為何許人。書稱南宋而中有“宋末”之語,當為元人所作。《跋》語所稱丙申,蓋元成宗元貞二年,非宋理宗之丙申也。

載南渡後將帥軼事,並採及詩詞書啟,於韓、嶽尤詳,亦間及靖康時事。然多他書所習見,殊鮮異聞。殆亦抄撮宋人說部而成歟。

△《皇元聖武親征錄》·一卷(兩淮鹽政採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首載元太祖初起,及太宗時事。自金章宗泰和三年壬戌,始紀甲子,迄於辛丑,凡四十年。史載元世祖中統四年,參知政事修國史王鶚,請延訪太祖事蹟,付史館。此卷疑即當時人所撰上者。其書序述無法,詞頗蹇拙。

又譯語訛異,往往失真,遂有不可盡解者。然以《元史》較之,所紀元初諸事實,大概本此書也。史言太祖滅國四十,而其名不具,是書亦不能悉載。知太祖時事,世祖時已不能詳,非盡宋濂、王禕之掛漏失。

△《平猺記》·一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元虞集撰。集字伯生,號道園,崇仁人,仕至翰林直學士,兼國子祭酒,事蹟具《元史》本傳。元統二年冬,猺寇賀州、富州,至元元年,廣西宣尉使章伯顏討平之。集為記其始末。後有舊《跋》雲:此紀章伯顏平粵西猺洞事蹟,備國史之採也。而同事出師之人,不記其姓名,及上功於朝之諸臣名,以某某概之,失史家法矣。今核其文體,乃勒石紀功之作,非勒為一書上之於史館者。故所存之稿皆闕其名姓以待填。猶之唐、宋文集,書首稱年月日某再拜,墓誌之末稱某年月日葬公於某原例耳。遽以有乖史法詆之,非也。

△《大狩龍飛錄》·二卷(左都御史張若溎家藏本)

明世宗肅皇帝御撰。嘉靖十八年二月,帝幸湖廣承天府,相度顯陵。三月,享上帝於龍飛殿,奉睿宗配。四月,還京。是編皆紀其事。上卷乃自啟行以迄回蹕,祭告郊社宗廟,及所過山川群祀之文。下卷為前後所降敕諭,末附以《龍飛殿奏告上帝樂章》及途中御製賦一首、詩十六首、詩餘二首。

△《洪武聖政記》·二卷(戶部尚書王際華家藏本)

明宋濂撰。濂有《篇海類編》,已著錄。是書略仿《貞觀政要》之例,標題分記。分《嚴祀事》、《正大本》、《肅軍政》、《絕倖位》、《定民志》、《新舊俗》六類。而《新舊俗》下又分《申禁令》、《核實效》、《育人才》、《優前代》、《正禮樂之失》、《去海嶽之封》、《嚴宮閫之法》、《厲忠節之訓》、《剗積歲之弊》九子目。濂自為《序》,見所作《文憲集》中,蓋當時奏御之書也。梅純《損齋備忘錄》曰:“本朝文章近臣,在洪武初,則學士宋濂,其所記當時盛美,有《洪武聖政記》。自永樂以後,則少師楊士奇,有《三朝聖諭錄》。至天順改元,則少保李賢,有《天順日錄》、《二錄》。皆近有印本,而《聖政記》獨亡,僅見其《序》文,惜哉。”據其所云,則此書在成化間已無傳本,不知何以得存於今。然勘驗文義,實非贗託。或純偶未見,遽以為佚歟。

然是書之不行於明代,亦可見矣。

△《庚申外史》·二卷(編修汪如藻家藏本)

明權衡撰。衡字以制,號葛溪,吉安人。元末兵亂,避居彰德黃華山。明初歸江西,寓居臨川以終。是書見於《明史·藝文志》者,卷目與此相合。陳繼儒嘗刻入秘笈,佚脫訛舛,殆不可讀。此乃別行抄本,猶當日原帙也。所紀皆元順帝即位以後二十八年治亂大綱。時順帝猶未追諡,以其庚申年生,故稱之曰庚申帝。又《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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