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萬有奇之字畢歸之,使學者可因聲以檢字。蓋本其父鹹熙草創之本,而復為續成之者也。不知諧聲僅六書之一,不能綜括其全。故自來字書、韻書,截然兩途。德升必強合而一之,其破碎支離,固亦宜矣。
△《類音》·八卷(編修汪如藻家藏本)
國朝潘耒撰。耒字次耕,號稼堂,吳江人。康熙己未召試博學鴻詞,授翰林院檢討。耒受業於顧炎武。炎武之韻學,欲復古人之遺。耒之韻學,則務窮後世之變。其法增三十六母為五十母,每母之字橫播為開口、齊齒、合口、撮口四呼。
四呼之字各縱轉為平、上、去、入四聲,四聲之中各以四呼分之。惟入聲十類,餘三聲皆二十四類。凡有字之類二十二,有聲無字之類二。以有字者排為韻譜,平聲得四十九部,上聲得三十四部,去聲得三十八部,入聲得二十六部,共為一百四十七部。蓋因等韻之法而又推求以己意,於古不必合,於今不必可施用,亦獨成一家之言而已。李光地《榕村語錄》曰:“潘次耕若肯將其師所著《音學五書》撮總纂訂,令其精當,豈不大快?卻自出意見,欲駕亭林之上,反成破綻。
以自己土音,影響意揣,便欲武斷從來相傳之緒言,豈可乎?”是亦此書之定評也。
△《韻學要指》·十一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國朝毛奇齡撰。奇齡有《仲氏易》,已著錄。先是,奇齡撰《古今通韻》十二卷,進呈御覽,久經刊版單行。因其卷帙繁重,乃隱括其議論之尤要者,以為此書。李天馥序之。然較《通韻》特削去各部所收之字,而存其條例及考證耳。
意在簡徑易明,而韻字不存,等於有斷而無案。欲究其說,彌費檢閱。編《西河合集》者,廢《通韻》而存此書,非其韻學之全矣。
△《韻雅》·五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國朝施何牧撰。何牧,蘇州人。康熙戊辰進士。其書仍用劉淵之部分,以收字必從經典,故以“雅”為名。所載《古通》,不甚謬誤,而引據皆非其根柢。
其《雜論》十條,則語多影響。至謂元之取士,不以詩而以曲,無稽實甚。又末附《識餘》數十條,每韻下雜採古事,掛一漏萬。似乎欲為韻府而不成者,益無體例矣。
△《古音正義》·一卷(江西巡撫採進本)
國朝熊士伯撰。士伯字西牧,南昌人。官廣昌縣教諭。是書成於康熙丙子,又重訂於戊寅。版心書首皆題“卷一”,似乎尚有別卷。而核其目錄,已首尾完具,且附錄三篇亦在焉,則刊版誤也。是書所論,大抵以《說文》諧聲為古音之原,以後世方言為古音之轉,而以等韻經緯於其間。言之似乎成理,而其實不然。
夫韻始諧聲,其來古矣。然許慎《說文》主於解字,不主於辨聲。所謂某字某聲,不過約略近似。如“年阝”今音“奴顛切”,而云“讀若寧”,寧、年雙聲之轉也。“虔”今音“渠焉切”,而云“讀若矜”,矜、鰥古字之通也。此本不可據以定韻。且以今韻、古韻互相參考,其間有可解者,有不可解者。如“江、槓”,工聲,此諧聲之字已變,而所諧之字未變者也。“鬮”,龜聲;“波”,皮聲:此諧聲之字未變,而所諧之字已變者也(龜古音邱,皮古音婆)。儀、議,義聲。
此諧聲之字與所諧之字俱變者也(義儀議古並音俄)。祖,且聲;姐,亦且聲:此諧聲之字與所諧之字俱半變半不變者也(且字入虞韻,又入馬韻)。“諸、渚”,者聲;“奢”,亦者聲:此所諧之字全變,而諧聲之字半變半不變者也(者古音主,今韻諸、渚諧此聲,而奢字則入麻韻)。風、鳳,凡聲;泛,亦凡聲:此所諧之字不變,而諧聲之字半變半不變者也。皆與今說古韻者絕不相異。又如”
《木咎》”,咎聲,讀若皓,此《蕭》、《餚》、《豪》、《尤》之通用也。“魔”,麻聲。此《歌》、《麻》之通用也。“哇”,圭聲,讀若醫,此《支》、《佳》、《齊》之通用也。“魂”,雲聲,此《文》、《元》之通用也。“茜”,西聲;“移”,多聲:此古今音別、一字之通用者也(西古音先、多古音夷)。“槐”,鬼聲;“遺”,貴聲:此古無平仄、三聲之通用者也。亦與今說古韻者絕不相異。
凡此可以解者,何必待《說文》諧聲而後知。若夫“袞”,公聲;“輅、賂、路”,各聲;“訐”,幹聲;“莙”,君聲,而云讀若威;“摯”,執聲,而云讀若晉:此已難解。至於“熊”為炎省聲,“訇”為勻省聲,“杏”為可省聲,更茫不知其所云。甚至如“萆、椑”,卑聲,“卑”又甲聲,則“萆、椑”皆當讀若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