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部分(4 / 4)

說已非。鳳翔又以為適東壁者又升自阼階,適東壁房前,北面見母。是時母已在房,果如所言,則“降自西階”之後,仍當有“升阼階”

之文,何以《經》文無之耶?此類數處,皆立異而不能精確也。

△《讀儀禮略記》·十七卷(兩江總督採進本)

明朱朝瑛撰。朝瑛有《讀易略記》,已著錄。是書於《經》文不全錄,第曰自某至某。所錄多敖繼公、郝敬之說,取材頗儉。其自為說者,亦精義無幾。

△《儀禮惜陰錄》·八卷(兩江總督採進本)

國朝徐世沐撰。世沐有《周易惜陰錄》,已著錄。是書逐節逐句分解,撮標註義,頗為明簡,較所注他經稍善,然亦疏於考證。如《士冠禮》雲:“闕項青組纓。”汲古閣本鄭《注》:“闕讀如‘有頍者弁’之頍,滕薛名蔮為頍。”

世沐謂字書無此蔮字而疑之,不知蔮本當作簂。《後漢·烏桓傳》雲:“猶中國有簂、步搖。”注云:“簂音吉悔反,字或為幗。”蓋簂、幗二字通。《續漢書·輿服志》雲:“太皇太后、太后入廟,翦氂簂。

公、卿、列侯、二千石夫人紺繒簂。”《廣雅》曰:“簂謂之《巾皃》。”

故《玉篇》、《廣韻》、《集韻》、《類篇》俱作簂字,可以正刊本作蔮之訛。至若《釋名》曰:“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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