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部分(3 / 4)

定。《孝經》書止一卷,而虞淳熙稱作傳注者自魏文侯而下至唐宋,有名可紀者,幾九十九部,二百二卷,元明兩代不預焉。其書雖歲久多佚,近時曹庭棟《孝經通釋》所引,尚於唐得五家,宋得十七家,元得四家,明得二十六家,國朝得十家。然宋以前遺文緒論,傳者寥寥。宋以後之所說,大抵執古文以攻今文,又執朱子《刊誤》以攻古文,於孔、曾大義微言,反視為餘事,注愈多而去《經》愈遠。世宗憲皇帝以諸注或病庸膚,或傷蕪雜,不足闡天經地義之理,爰指授儒臣,精為簡汰,刊其糟粕,存其菁華,仿朱子《論語·孟子集註》之體,纂輯此編。凡斧藻群言,皆親為鑑定,與世祖章皇帝《御注》併發明聖教,齊曜儀璘。蓋我世祖章皇帝四海會同,道光纘緒。我世宗憲皇帝九重問視,禮備承顏。孝治覃敷,臚驩萬國。以聖契聖,實深造至德要道之原。故能衡鑑眾論,得所折衷,於以建皇極而立人紀,固非儒生義疏所能比擬萬一矣。

△《孝經問》·一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國朝毛奇齡撰。奇齡有《仲氏易》,已著錄。是編皆駁詰朱子《孝經刊誤》及吳澄《孝經定本》二書。設為門人張燧問而奇齡答,凡十條。一曰《孝經》非偽書,二曰今文古文無二本,三曰劉炫無偽造《孝經》事,四曰《孝經》分章所始,五曰朱氏分合《經》、《傳》無據,六曰《經》不宜刪,七曰《孝經》言孝不是效,八曰朱氏吳氏刪《經》無優劣,九曰閒居侍坐,十曰朱氏極論改文之弊。

然其第十條乃論明人敢詬劉炫,不敢詬朱吳,附及朱子之尊二程過於孔子,與所標之目不相應。蓋目為門人所加,非奇齡所自定,故或失其本旨也。漢儒說經以師傳,師所不言,則一字不敢更。宋儒說經以理斷,理有可據,則《六經》亦可改。然守師傳者其弊不過失之拘,憑理斷者其弊或至於橫決而不可制。王柏諸人點竄《尚書》,刪削二《南》,悍然欲出孔子上,其所由來者漸矣。奇齡此書,負氣叫囂,誠不免失之過當。而意主謹守舊文,不欲啟變亂古經之習,其持論則不能謂之不正也。

──右“孝經類”十一部,十七卷,皆文淵閣著錄。

(案:《孝經》文義顯明,篇帙簡少,註釋者最易成書。然陳陳相因,亦由於此。今擇其稍有精義者,略錄數家,以見梗概,故所存獨少。)

○孝經類存目△《孝經句解》·一卷(內府藏本)

元朱申撰。申有《周禮句解》,已著錄。是編注釋極淺陋。如“仲尼閒居”

句下注曰:“孔子名某,字仲尼。閒居謂閒暇居處之時。”“曾子侍”句下注曰:“曾子,孔子弟子,名參,字子輿。侍孔子坐。”“子曰”句下注曰“孔子言曰”。

“參”字下注曰:“呼其名而告之。”蓋鄉塾課蒙之本,不足以言詁經者也。卷首題《晦菴先生所定古文孝經句解》,而書中以今文章次標列其間,其字句又不從朱子《刊誤》本,亦殊糅雜無緒。《通志堂經解》刻之,蓋姑以備數而已。

△《孝經正誤》·一卷、《附錄》·一卷(兩江總督採進本)

明潘府撰。府字孔修,上虞人。成化丁未進士,官至太常寺卿。事蹟具《明史·儒林傳》。府以《孝經》皆孔子語,不應強分《經》、《傳》。因舊本而校正之,或數章而合為一章,或一章而分作數章,一節之內,前後互移,數節之中上下變置,定為一十三章。其注則兼採諸儒之說。附錄《曾子孝實》一卷。卷首有府《自序》,並載《總說》六條。自謂幸復聖經之舊,然亦孰見聖經之舊本而證其能復否乎?

△《孝經宗旨》·一卷(通行本)

明羅汝芳撰。汝芳字維德,南城人。嘉靖癸丑進士,官至布政使參政。《明史·儒林傳》附見《王畿傳》中。此書皆發明《孝經》之大旨,用問答以暢己說,與依文詮釋者不同。汝芳講良知之學,書中專明此旨,故以“宗旨”二字標題。

朱彝尊《經義考》以為“未見”,而陳繼儒《秘笈》中實有此本,彝尊殆偶然失考。黃虞稷《千頃堂書目》又別引一說,以為羅洪先撰,亦非也。

△《孝經疑問》·一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明姚舜牧撰。舜牧有《易經疑問》,已著錄。是書以《孝經》語意聯貫,不應分章,尤不宜立章名。如首章之《開宗明義》、七章之《三才》、十七章之《事君》,無所取義,因悉為刪去。其所詮釋,則皆老生常談也。又謂《經》文多出漢儒附會。如“則天之經,因地之利,以順天下”等語,似類漢儒之言。

“父子之道天性也”以下,義不接續,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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