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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是詩人之意也。《雄雉》為刺宣公,《凱風》為美孝子,是編詩之意也。朱子順文立義,大抵以詩人之意為是詩之旨。國史明乎得失之跡。則以編詩之意為一篇之要。”尤可謂解結之論矣。

△《虞東學詩》·十二卷(安徽巡撫採進本)

國朝顧鎮撰。鎮字備九,號古湫,常熟人。常熟,古海虞地。鎮居城東,故又號曰虞東。乾隆甲戌進士,官至宗人府主事。是書大旨,以講學諸家尊《集傳》而抑《小序》,博古諸家又申《小序》而疑《集傳》,構釁者四五百年,迄無定論。故作是編,調停兩家之說,以解其紛。所徵引凡數十家,而歐陽修、蘇轍、呂祖謙、嚴粲四家所取為多。雖鎔鑄群言,自為疏解,而某義本之某人,必於句下注其所出。又《集傳》多闡明義理,於名物訓詁聲音之學皆在所略。鎮於是數端,亦一一考證,具有根柢。蓋於漢學、宋學之間,能斟酌以得其平。書雖晚出,於讀《詩》者不為無裨也。

(案:諸經之中,惟《詩》文義易明,亦惟《詩》辨爭最甚。蓋“《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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