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部分(2 / 4)

臨深為高,亦可謂研心古義者矣。惠棟作《精華錄訓纂》,因金榮誤引其文,遂並以村書詆志長,乃相輕已甚之詞,不必盡允也。

△《欽定周官義疏》·四十八卷乾隆十三年御定《三禮義疏》之第一部也。考《漢志》載《周官經》六篇、《傳》四篇,故杜子春、鄭興、鄭眾、賈逵、衛宏、張衡所注,皆稱《周官》。

馬融、鄭玄所注,猶稱《周官禮》。迨唐賈公彥作《疏》,始沿用省文,稱為《周禮》,實非本名。今仍題曰《周官》,從其朔也。首冠以御製《日知薈說》論《周官》者十則,以昭千古之權衡。其採掇群言,則分為七例:一曰正義,直詁《經》義,確然無疑者也。二曰辨正,後儒駁正,至當不易者也。三曰通論,或以本節本句參證他篇,比類以測義,或引他經與此互相發明者也。四曰餘論,雖非正解而依附《經》義,於事物之理有所推闡者也。五曰存疑,各持一說,義亦可通;又或已經駁論,而持此者多,未敢偏廢者也。六曰存異,名物象數,久遠無傳,難得其真,或創立一說,雖未即愜人心,而不得不存之以資考辨者也。

七曰總論,本節之義已經訓解,又合數節而論之,合一職而論之者也。大抵《周官》六典,其源確出周公,而流傳既久,不免有所竄亂,不必以為疑,亦不必以為諱。說《周官》者以鄭氏為專門,而訓詁既繁,不免有所出入,不可護其短,亦不可沒其長。是書博徵約取,持論至平。於《考工記注》奧澀不可解者不強為之詞,尤合聖人闕疑之義也。

△《周禮述注》·二十四卷(福建巡撫採進本)

國朝李光坡撰。光坡字耜卿,號茂夫,安溪人。大學士光地之弟也。杭世駿《榕城詩話》稱其家居不仕,潛心經學,著有《三禮述注》,此即其一也。其書取《注》、《疏》之文,刪繁舉要,以溯訓詁之源。又旁採諸家,參以己意,以闡製作之義。雖於鄭、賈名物度數之文,多所刊削,而析理明通,措詞簡要,頗足為初學之津樑。考其兄光地《榕村集》中,有《周官筆記》一卷,皆標舉要義,不以考證辨難為長。其侄鍾倫亦有《周禮訓纂》,與光坡此書體例相近。蓋其家學如是也。宋儒喜談三代,故講《周禮》者恆多。又鑑於熙寧之新法,故恆牽引末代弊政,支離詰駁,於《注》、《疏》多所攻擊,議論盛而《經》義反淆。光坡此書,不及漢學之博奧,亦不至如宋學之蔓衍,平心靜氣,務求理明而詞達。

於說經之家,亦可謂適中之道矣。

△《周禮訓纂》·二十一卷(福建巡撫採進本)

國朝李鍾倫撰。鍾倫字世得,安溪人。康熙癸酉舉人,未仕而卒。此書自《天官》至《秋官》,詳纂註疏,加以訓義。惟闕《考工記》不釋,蓋以河間獻王所補,非周公之古《經》也。書後有乾隆丁丑其子廣平府知府清馥《跋》,稱鍾倫初受三《禮》於其叔光坡。康熙癸酉鄉薦公車後,日侍其父光地於京邸。及光地出督順天學政,復遷直隸巡撫,十餘年中,鍾倫皆隨行,得其指授。又多與宣城梅文鼎、長洲何焯、宿遷徐用錫、河間王之銳,同裡陳萬策等互相討論。故其學具有本源。凡所詮釋,頗得《周官》大義。惟於名物度數,不甚加意,故往往考之弗詳。如《巾車》“重翟,錫面朱總。厭翟,勒面繢總。安車,彫面鷖總。

皆有容蓋。”《注》:“總以繒為之,著馬勒,直兩耳與兩鑣。容為幨車,山東謂之裳帷。車衡輨亦宜有焉。蓋如今小車蓋也。皆有容有蓋,則重翟、厭翟,謂蔽也。安車無蔽,謂去飾也。”鍾倫謂:“總惟當施馬,於車義無所取。”考蔡邕《獨斷》曰:“飛軨以緹油,廣八寸,長注地。左畫蒼龍,右畫白虎,系軸頭。”《續漢輿服志》曰:“乘輿重牙斑輪,升龍飛軨。”注引薛綜《東京賦注》“飛軨以緹油,廣八寸,長注地。系軸頭。”所云緹油,即注所云總,以繒為之。所云軸頭,即注所云輨。然則飛軨即總之在車者,而鍾倫謂總惟飾馬,誤矣。鍾倫又謂:“容以繒結四旁之上際,其四旁之下際則以翟為蔽。”

考《經》文“皆有容蓋”,實兼承上重翟、厭翟、安車而言。但重翟、厭翟二車既有容蓋,又有翟蔽兩旁,以畫飾,安車則惟有容蓋,而無翟飾耳。既無翟飾,即惟藉裳帷為障蔽。裳帷之制,當四面圍合,上下通徹。故《詩》曰:“漸車帷裳。”《箋》雲:“帷裳,童容也。”《方言》:“襜褕,江淮南楚謂之衤童褣”。童容與衤童褣義同。蓋衤童褣長襦,上下相連以覆體,車之帷裳垂覆上下,形相似也。又《士昏禮》:“婦車亦如之,有裧。”《注》“裧,車裳帷。”《續漢書輿服志》注:“舊典傳車驂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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