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部分(4 / 4)

族在宗廟之中,如外朝之位。宗人授事,以爵以官。”《中庸》:“宗廟之禮,所以序昭穆也。”孔《疏》謂:“同姓無爵者從昭穆,有爵者則以官,與公侯列西階。”孔意蓋欲使《中庸》與《文王世子》二義並歸一義,其說尚為意測。《祭統》曰:“凡賜爵,昭為一,穆為一。昭與昭齒,穆輿穆齒,群有司皆以齒,此之謂長幼之序。”

《注》曰:“昭穆猶《特牲·少牢饋食禮》之眾兄弟。”則兄弟賜爵以齒,其位亦以齒,確有明文。啟運不用孔義,又不用鄭義,別創昭穆不序齒之說,與《經》義殊為不合。又《正祭篇》有“薦幣”節,自注雲:“據薛氏禮圖,鄭氏、孔氏皆未及引《大宰》、《小宰》文及《大戴禮·諸侯遷廟禮》為據。”今考《大宰》曰:“及祀之日,贊玉幣爵之事。”上承祀五帝之文,不與宗廟相涉。《小宰》曰:“凡祭祀贊玉幣爵之事、祼將之事。”賈《疏》雲:“贊玉幣爵,據祭天。

而下雲祼將,是據祭宗廟。”則贊幣非祭宗廟明矣。《大宗伯》以玉作六器,其幣各以其方之色,亦是據祀五帝也。惟《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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