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入《象》。
又分《繫辭傳》為上、中、下三段,則皆無據之說也。
△《易經通論》·十二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明曹學佺撰。學佺字能始,侯官人。萬曆乙未進士。官至四川按察使。以著《野史紀略》削籍。崇禎初,起廣西按察司副使,不就。後為朱聿鍵禮部尚書。
聿鍵敗,學佺自殺。事蹟具《明史·文苑傳》。是書專釋各卦彖詞、六爻,融會一卦之意。其釋“鳴鶴在陰”、“藉用白茅”諸句,頗有前人所未發之義。惟於《河圖》、《洛書》推求不已,則以家在閩中,習聞漳浦之學也。然漳浦之學本別傳於《易》外,學佺拾其緒論,愈衍愈支,既不及其術數之精,而又無當於《經》義,是進退無據矣。朱彝尊距學佺最近,而《經義考》注曰“未見”,殆當時已不甚行歟?
△《周易可說》·七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明曹學佺撰。是書以象佔為主,於前人中多采來知德《易》注,而深疑朱子《本義》。如謂“凡辭皆象也,《本義》一辭而分為象、佔,如‘潛龍勿用’本一句,而以‘潛龍’為象、‘勿用’為佔者非”,其說頗允。又謂“陰變為陽,陽變為陰,只是剛柔相推,而變化在中,非真陰變為陽,陽變為陰。譬如男子有時行陰柔的事,即可變作婦人否?婦人有時行剛方的事,即可變作男子否”云云,則殊膠固。不知變論其德,不論其人也。又謂”如《小畜》之下三爻,《本義》雲以君子欲上進見畜於小人,上三爻則雲以柔順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