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3 / 4)

△《古易彙編》·十七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李本固撰。本固字維寧,臨清州人。萬曆壬辰進士。官至太僕寺少卿。案《易》自費直以《十翼》解《經》而鄭康成以《彖傳》連《經》文,於是十二篇之序始紊,如今《乾卦》是也。至王弼,又自《坤卦》以下每卦每爻取《傳》辭連綴《經》文之下,並取《文言》入《乾卦》、《坤卦》之中,即今註疏本是也。

后王洙、呂大防、周燔、吳仁杰輩,遞有考核,而晁說之、呂祖謙所定為善。故朱子《本義》參用二家。至吳澄,又謂《繫辭》內“居室”七條、“祐助”一條、“何思”十一條,實《文言》之文,由王弼既取《乾》、《坤》《文言》入《乾卦》、《坤卦》,其無可附者,後人併入繫辭內,而孔疏復曲為之說。復古《易》者但取《乾》、《坤》《文言》別為一卷,而散入《繫辭》者未之改也。故其作《易纂言》,取此諸條入《文言》。是書篇第悉依朱子本,而《文言》則用澄本,故曰“古易”。然朱子本於古有據,吳澄說自昔未聞,以杜撰之說目為古本,於義殊為乖剌也。其書分為三集,一曰《意辭》,二曰《象數》,三曰《變佔》。

《意辭》之目凡八,曰《古易》,附見書前。曰《辭會》,即《經》、《傳》十二卷。自第十三卷以下另為一編,有胡國鑑《序》。曰《明意》,曰《釋名》,曰《詳易》,曰《玩辭》,曰《誤異》,曰《易派》。《象數》之目亦八,曰《圖書象》,曰《圖書數》,曰《總論》,曰《畫象》,曰《三易》,曰《廣象》,曰《觀象》,曰《衍數》。《變佔》之目凡十,曰《蓍變》,曰《之變》,曰《反對》,曰《變例》,曰《辨成》,曰《觀變》,曰《不卜》,曰《玩佔》,曰《卜筮》,曰《斷法》。

△《玩易微言摘鈔》·六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明楊廷筠撰。廷筠字仲堅,錢塘人。萬曆壬辰進士。是編採諸家說《易》之言,彙整合帙,故曰“摘鈔”。首卷載《論易大旨》十餘條,亦皆徵引前人論說,未嘗自立一義。蓋仿李鼎祚《集解》之例。而鼎祚所採,多漢以來不傳之佚文,足資考證。廷筠此書,特撮錄近代講義而已。

△《易引》·九卷(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明方時化撰。時化字伯雨,歙縣人。萬曆甲午舉人。官至敘州府同知。時化傳其高祖社昌之《易》學,著書六種,其子龐彙輯合刊。此其第一種也。共一百有一篇。前後泛論《易》理,中則每卦為一篇,兼及《繫辭》各章。大旨以佛經解《易》,根本已謬,其是非不待辨也。

△《周易頌》·二卷(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明方時化撰。其《易》學之第二種也。上卷九十頌,下卷亦九十頌。前後泛言象數,中間每卦為一頌,亦有兩卦為一頌者。其體格頗仿焦氏《易林》,要不脫佛家之宗旨。

△《學易述談》·四卷(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明方時化撰。其子龐筆而志之,故以《述談》為名。其《易》學之第三種也。

分《密義述》二十則,《名象述》十二則,《卦爻述》四十則,《凡例述》十二則。總以禪機為主,故首卷之末,有佛家三乘之說也。

△《易指要繹》·三卷(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明方時化撰,初,時化高祖社昌嘗著《周易指要》五卷,至時化乃取而繹之。

每段之下,凡稱“繹曰”者,皆時化之言。其《易》學之第四種也。

△《易疑》·四卷(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明方時化撰。其《易》學之第五種也。首卷《密義疑》二十一則,二卷《名象疑》十二則,三卷《卦爻疑》三十六則,四卷《凡例疑》二十四則。所分四類,與《易學述談》相同,皆別無精義。

△《易通》·一卷(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明方時化撰,其《易》學之第六稱也。多取《通書》、《正蒙》之言發明《易》理。案《通書》一名《易通》,《正蒙》亦多詮解造化陰陽之妙,其理本自相貫。然一經時化之發揮,則儒言悉淆於異學。蓋其紕繆在宗旨之間,故不免貌同而心異也。

△《周易鐵笛子》·一卷(兩江總督採進本)

明耿橘撰。橘字庭懷,獻縣人。萬曆甲午舉人。官至監察御史。是書每卦畫六爻而系爻辭於畫下,又取反對之卦爻辭倒書之,自謂古《易》。蓋據稅與權之本。其於《十翼》則取《文言》“乾元者”以下六十六字,“坤至柔”以下三十四字,謂當入《彖》。取《文言》“潛龍勿用下也”以下一百七字,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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