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部分(2 / 4)

明徐謙撰。其門人陳葵刪定。謙字仲光,嘉興人。葵字藎夫,武水人。是書專論治痘諸法,分別五臟所主及經絡傳變,觀形察色,條列方論,末卷附治疹之法。案痘瘡之證,古所不詳,惟《書錄解題》載董汲《小兒癍疹論》二卷,作於宋元祐中。然其書不傳,未知所謂癍者即痘否。錢乙《藥證真訣》於小兒諸病皆條列至詳,亦不及於是事。惟周密《齊東野語》曰:小兒痘瘡,固是危事,然要不可擾之。趙賓暘曰:或多以酒面等物發之,非也。或以消毒飲升麻湯等解之,亦非也。大約在固髒氣之外,任其自然耳。然或有變證,則不得不資於藥云云。

所列本事方、捻金散、四君子湯加黃耆及狗蠅七枚擂細酒服,治倒黶,天花粉,蛇蛻同煮羊肝,治目翳,證藥乃皆與今同。蓋人情之嗜慾日深,故其毒根於先天,而其發感於時氣。自元、明以來,遂為人生之通病。而著方立論者亦自元、明以後始詳。其間以固元氣為主者,謂元氣既盛,自能驅毒氣使出。以攻毒氣為主者,謂毒氣既解,始可保元氣無恙。於是攻補異途,寒溫殊用,痘家遂分為兩岐,齗齗執門戶之見。是編獨審證施療,無所偏主,推原本始,備載治驗,頗能持兩家之平。較之先立成法,至於膠柱而鼓瑟者,殆不可以道里計矣。

△《薛氏醫案》·七十八卷(通行本)

明薛己撰。己字立齋,吳縣人。是書凡十六種。己所自著者為《外科樞要》四卷,《原機啟微》三卷,《內科摘要》二卷,《女科撮要》二卷,《癘瘍機要》三卷,《正體類要》二卷,《保嬰稡要》一卷,《口齒類要》一卷,《保嬰金鏡錄》一卷。其訂定舊本附以己說者,為陳自明《婦人良方》二十四卷,《外科精要》三卷,王綸《明醫雜著》六卷,錢乙《小兒真訣》四卷,陳文中《小兒痘疹方》一卷,杜本《傷寒金鏡錄》一卷,及其父鎧《保嬰掇要》二十卷。初刻於秀水沈氏,版已殘闕。天啟丁卯,朱明為重刊之。前有明紀事一篇,載明病困時,夢己教以方藥,服之得愈。又夢己求刻此書,其事甚怪。然精神所注,魂魄是憑,固亦理之所有,不妨存其說也。己本瘍醫,後乃以內科得名。其老也,竟以瘍卒。

詬之者以為溫補之弊,終於自戕。然己治病務求本原,用八味丸、六味丸直補真陽真陰,以滋化源,實自己發之。其治病多用古方,而出入加滅,具有至理,多在一兩味間見神明變化之妙。厥後趙獻可作《醫貫》,執其成法,遂以八味六味通治各病,甚至以六味丸治傷寒之渴,膠柱鼓瑟,流弊遂多。徐大椿因並集矢於薛氏,其實非己本旨,不得以李斯之故歸罪荀卿也。世所行者別有一本,益以十四經發揮諸書,實非己所著,亦非己所校,蓋坊賈務新耳目,濫為增入。猶之《東垣十書》、《河間六書》泛收他家所作以足其數,固不及此本所載皆己原書矣。

△《針灸問對》·三卷(兩淮鹽政採進本)

明汪機撰。機字省之,祁門人。《明史·方技傳》稱,吳縣張頤、祁門汪機、杞縣李可大、常熟繆希雍皆精通醫術,治病多奇中,即其人也。是書成於嘉靖壬辰,前有程鏔序。上、中二卷論針法,下卷論灸法及經絡穴道,皆取《靈樞》、《素問》、《雜經》、《甲乙經》及諸家針灸之書,條析其說,設為問答以發明其義,措語頗為簡明。其論針能治有餘之病,不能治不足之病。詳辨內經虛補實瀉之說為指虛邪實邪,非指病體之虛實。又論古人充實,病中於外,故針灸有功。

今人虛耗,病多在內,針灸不如湯液。又論誤針誤灸之害,與巧立名目之誣,皆術家所諱不肯言者,其說尤為篤實。考機《石山醫案》,凡所療之證,皆以藥餌攻補,無僅用針灸奏功者。蓋惟深知其利病,故不妄施,所由與務矜奇技者異也。

△《外科理例》·七卷、《附方》·一卷(兩淮鹽政採進本)

明汪機撰。是書成於嘉靖辛卯,凡分一百四十七類,又補遺七類,共為一百五十四門,後附方一卷,凡一百五十六通。前有自序,稱外科必本諸內,知乎內以求乎外,其如視諸掌乎。治外遺內,所謂不揣其本而齊其末,可謂探原之論。

其曰理例者,謂古人所論,治無非理,欲學者仿其例而推廣之也。大旨主於調補元氣,先固根柢,不輕用寒涼攻利之劑。又分為舍脈從證舍證從脈及治之不應別求其故三例,用法通變,亦異於膠執之談。惟措語拙澀,驟讀之或不了了,是其所短。然方技之書不能責以文章之事,存而不論可矣。書中多引外科精要(案:此書載薛己《醫案》中,不著撰人名氏,戴良《九靈山房集》中丹溪翁傳記朱震亨著作有此名,然機引此書乃皆與丹溪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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