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春玲把筷一扔,生氣的說:“你這個死沒良心的,你倒還盡記著這些骯髒的事,我看——這日子沒法過了!”說罷眼圈紅了起來,跺著腳站起來走進臥室裡生悶氣。
張渝獨自守著精心準備的一桌飯菜也是食不甘味。
張渝收拾了碗筷,坐在沙發上想著宋春玲剛才說的話。這日子還能過麼?
他和宋春玲結婚八年來,始終覺得心裡憋得慌,他們之間有一種若有若無的距離隔著,這種距離人卻說不出來,因此上兩人雖生活在一個屋簷下,心卻猶若牛郎織女般總是走不到一塊兒。
張渝也不知道這問題出在誰那兒,從宋春玲一直以來發出的怨氣來看,宋春玲是在埋怨他從外面拿回家的錢太少了,可是他一個普通審判人員,又能如何呢?難不成要去學古時的那些剪徑客活搶當事人,那和書上的綠林大盜有何區別?
其實張渝心裡也清楚,要過上所謂的好日子也只是一念之間的事,只要平時和當事人多周旋一下,吃請不誤,紅包照拿,這日子自然就紅火起來。可這是張渝萬萬做不到的,因為自從他跨進法院大門口的第一天起,他就暗暗在心裡立下誓言,要對得起頭頂的這枚國徽。
張渝坐那兒呆呆的想了許久,然後和宋春玲各自洗了臉腳,懷著心事上床了。但是張渝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畢竟夫妻間老是鬧得這麼彆扭不是辦法,他想起早上在院長辦公室作的保證,不禁有些心慌。他輕輕捅了捅身邊的宋春玲,想和她談談心溝通想法,“喂,春玲,睡著了嗎?”宋春玲嘟噥了一聲不理他,徹底翻過身子去背對著他睡著了,還發出細微的鼾聲。
張渝心裡更加失落。他想著自己既無樓上小李和當事人溝兌的本事,也沒有其他發財致富之路,這命裡註定要清貧,看來和宋春玲本不是同林鳥,沒有做夫妻的緣分,這個家真是走到盡頭了。唯一讓張渝放心不下的是他們的女兒吟秋。孩子是天真無辜的,而父母的選擇卻會傷害女兒幼小的心靈,為了孩子張渝極不願意走上離婚的路。
可是宋春玲毫不講理的作法讓張渝心寒,張渝在黑夜裡輾轉反側,迷迷糊糊地胡思亂想。
第二天早上,張渝沒精打采起床上班去了。走的時候,宋春玲睡得正香,張渝沒忍心叫她,還在樓下買來豆漿油條放在桌上,這是她最愛吃的。
日子還得繼續過下去。這世界即便沒了宋春玲,地球一樣的在轉動。
張渝一走進市法院大門,便迅速調整好心態,一副什麼事都沒發生過的樣子,泰然自若。他抬頭看了看審判大樓前飄揚的五星紅旗,神色莊嚴,心裡默默地在向它敬著禮。
這裡有必要交待一下張渝的身世背景。
張渝自小生活在一個蘊涵著傳統守舊氛圍的普通家庭,父親在一個鎮政府任一般幹部,母親是人民教師,都是五十年代出生中規中矩的老實人。父母在配偶選擇的態度上崇尚的是從一而終的模式,張渝身受父母的薰陶,對待個人感情問題也是很固執的,一經選擇就不輕易放棄,一心一意把辛辛苦苦建立起來的家維持到底。儘管張渝天生不具備讓女生芳心暗許、一見傾心的才能,但他的愛情得來也不是他人介紹而來的。
那是個陽光明媚的夏日上午。
張渝那時還住在法院分給的單身宿舍裡,宿舍距離辦公樓有十五分鐘的步行距離。張渝因為早晨起來得比較晚,生怕遲到了,急匆匆騎上腳踏車往單位趕。誰知道屋漏偏逢下雨,早上正是大家上班乘車的高峰期,汽車、腳踏車比平時多出幾倍,狹窄的路面一下子像漲潮般的水湧堵起來,一個個人都恨不得長上高蹺腳從眾人頭上踩過。張渝心急火燎地左衝右突,好不容易擠到塞車的最前面,不曾想腳踏車後輪不小心碾過身邊一位姑娘的腳,雖不是很疼,但那姑娘臉上露出不高興,撅著嘴。張渝壓根不知道是腳踏車惹了禍,只顧推著車向前走。那姑娘頓時生氣了,脆生生地說:“哼,真沒禮貌!壓了人家的腳連句對不起的話都不說。”張渝回過頭來看,見一個身材高佻的綠衫姑娘正用眼使勁瞪他,這才發覺那話是針對自己說的,又見那姑娘鞋面上赫然有自己車輪壓過留下的“罪證”,他就感覺臉上有些發燙。他還是停下腳踏車來誠懇向那姑娘道了歉。
“真對不起,我太著急,上班時間快到了。”
他覺得這個理由還算充分,再說些什麼呢,張渝一時竟找不到好聽的詞來說。姑娘瞧著他窘迫誠實的樣子,心裡早寬容了他,嘴裡卻還是“哼”了一聲,表示仍舊不滿。好在前面的道路已經疏通了,張渝正好擺脫這尷尬,騎上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