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四類說。區域經濟主體是指能夠實現一定經濟空間(經濟區域)組織和執行的最少類別的微觀承載物件,包括企業、居民、地方政府、區域協調組織(郝壽義,2007)25
本書在上述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將區域經濟執行的行為主體進一步界定為四類:企業、家庭(居民)、地方政府(或區域政府)、第三部門(商會、行業協會等)。
企業、家庭(居民)是區域經濟的微觀主體和經濟執行的最終承擔者、推動者。企業是區域經濟行為主體中最重要的微觀主體。企業的區位選擇決策、營銷網路決策、庫存決策、工資政策及其生產經營活動,不僅影響到區域經濟結構和發展水平,而且對家庭(居民)、地方政府兩個行為主體也具有直接或間接的影響。家庭(居民)作為區域經濟行為主體之一,一方面是商品和服務的最終需求者,另一方面又是勞動力、企業經營者的提供者。地方政府是區域經濟執行的主導力量,對區域經濟活動進行宏觀調控和管理。區域經濟執行中的企業、家庭(居民)、地方政府三大行為主體之間的相互關係如圖1…1所示。
公共經濟學認為,公共經濟主體大體可分為政府、私人企業、社群、第三部門和國際組織五類。26第三部門亦稱非營利性組織,是指除政府部門和以營利為目的的市場部門(企業)之外的組織或部門,包括商會、行業協會、企業家協會、志願團體等。第三部門與政府部門、市場部門共同構成當代社會的三大支柱,成為當代社會協調運轉的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第三部門作為一種介於政府部門和私營企業部門之間的組織形式,在向社會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方面,具有創新優勢、貼近基層的優勢、靈活優勢、效率優勢等獨特優勢。27第三部門中的商會、行業協會等組織的服務功能突出地表現為:促進企業或行業與政府的溝通;編制行業發展規劃引導行業健康發展;加強行業自律,維持市場秩序,維護行業利益等。商會、行業協會等組織現已成為促進區域經濟發展以及區域經濟合作的一種重要力量。
第二節 區域經濟學的研究物件和內容
一、中外學者關於區域經濟學研究物件和內容的觀點
區域經濟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有其特有的、排他性的研究物件和領域。半個多世紀以來,中外許多學者都曾試圖對區域經濟學的學科內涵作一明確的界定,但由於各自研究的著眼點不同,有關區域經濟學的定義多達幾十種。
(一)國外學者的代表性觀點
1。 國外學者關於區域經濟學研究物件的代表性觀點
國外學者關於區域經濟學研究物件的代表性觀點,大致可歸納為三類:
(1)區域經濟學的研究物件為人類經濟活動的地理分佈和空間組織。諾思(H·O·Nourse)的《區域經濟學》( 1968)將區域經濟學界定為〃研究為人們所忽視的經濟空間秩序,研究稀有資源地理分佈的科學〃。28理查森(H·W·Richardson)的《區域經濟學概論》(1969)認為區域經濟學是研究經濟學家一直不願承認的經濟的空間組織規律性。29胡佛(E·M·Hoover)的《區域經濟學導論》(1975;1984)認為:區域經濟學即空間經濟學,其研究物件可概括為〃哪裡有什麼,為什麼,又該怎麼辦〃;30〃有什麼〃即指各類經濟活動(工廠、農場和礦山等生產企業、商行、居民戶、公共及私立機關);〃哪裡〃即指就另一種經濟活動而論的區位(涉及經濟活動空間結構中的鄰近、集中、分散和異同等問題);〃為什麼〃和〃怎麼辦〃指經濟學家的種種解釋;區域經濟學代表了〃一種可以解釋經濟系統空間特徵的理論框架〃。31尼茨坎普(Peter NijKamp)主編的《區域經濟學》手冊(1986;1996)認為區域經濟學研究經濟活動的空間分佈與協調。32 《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也指出,區域經濟學的主要問題是解釋一國國民經濟範圍內生產與人口分佈狀況。33
(2)區域經濟學的研究物件可分為區內和區際兩個層次。杜貝(V·Dubey)在《區域經濟學的定義》(1964)一文中認為,區域經濟學是〃以經濟學的觀點,研究在資源不均勻分配且不能完全自由流動的世界中,各個地區的差異以及各地區間的關係的科學〃。34
(3)區域經濟學的研究物件為經濟活動的空間分佈與變化、區域經濟增長與發展以及區際經濟關係。英國《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指出,區域經濟學是運用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