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安選擇了結束這兩種關係。
我只同居兩年,但卻在集體家庭裡生活了8年。從37歲到45歲,我同一位年輕些的女權主義社會學家和她的伴侶(後來成了她丈夫)擁有一套兩聯式公寓。我們在70年代後期合買的房子,明確的目標就是要住在一起,但沒有性的實踐。我們每個人都有獨自的空間,但我們是在一起吃飯的。這樣我們成功地建立了一個家,成為朋友網路和政治活動的中心。在8年的關係中,我收養了一個小孩兒,我的同居密友——那個社會學家生了一個孩子。兩個都是男孩,他們相差9個月。
當我決定進入一個集體家庭成為一個單身母親時,我沒有考慮到有可能會永久單身。一個客觀的局外人或許會說:“你上次的嚴肅關係是同暫時住在伯克利的那個離異的學者。他住在偏遠的城市,有個不錯的工作,孩子在讀大學,而且不想再婚了。可是你們卻沒走到一起。你怎麼能想象找到一箇中年男人能或是想要插進一個苛求工作的單身母親所在的集體生活裡來呢?” 那時我才沒那麼現實。那時我一直相信我能找到伴侶——如果不是心靈伴侶,那至少也是有平等關係的人。
然而,由於撫育孩子,我就沒有多少情感空間去尋找伴侶了。的確如此,尤其這個集體家庭有了孩子以後,情況就不太好了,不想或不需要照顧別的孩子。而且我們對撫養孩子的觀點不同,這是以前我們從未涉足的話題。儘管時而一起,時而分開做心理治療,我們的家庭還是發展到了敵視的“離婚”地步,我們的團體解散了,我4歲的兒子也和他的小“弟弟”分開了。這個家庭比我最長的浪漫關係持續的時間長了一年多,而這次比同以往任何男人的破裂所受的創傷要深。
這樣,在我45歲、吉莉安49歲時,我們發現自己試圖營造一個非傳統婚姻的想法失敗了。我們都買了房子,結果卻形單影隻。我們都無法想象永久的單身女性的生活是什麼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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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離婚(1)
49歲的瓦努娜·拉·布蘭克漂亮時尚,是一名非洲裔的美國律師。瓦努娜戴著大帽子,佩戴很多珠寶,走起路來風騷地擺動著臀部,卻非常關心業務。和吉莉安、我相似的是,瓦努娜也出生在一個信奉天主教的穩定的家庭,但她來自工人家庭。瓦努娜在舊金山長大,家裡有幾個兄弟姐妹,她父親的去世宣告了父母57年的婚姻也隨之終結。瓦努娜的母親(未受過教育)是個家庭主婦。瓦努娜18歲剛出高中校門時,就嫁給了35歲的遠房表兄。他是家裡的朋友,同她父親一起在建築公司工作。她19歲時有了第一個孩子,她一共有四個孩子——兩個兒子和一對孿生姐妹。瓦努娜和她的丈夫斷斷續續地住過舊金山及大海灣區的一個農村地區。在這兩個地方他們都有超大的家庭網路。瓦努娜一直都工作。在孩子還小時,她晚上11:00到早上3:00在外面做打字員工作,後來做過秘書和管理助理。她剛剛30歲時,業餘時間修了大學課程。那段時間,她家住在一個鄉村農場,瓦努娜負責飼養雞、奶牛、管理花園,還要做飯、洗衣、輔導孩子。
35歲時,瓦努娜離開了丈夫。那時她的孩子年齡從11歲到17歲之間,她還是一位秘書,沒有獲得學士學位。她的丈夫打罵她和孩子,因為她羞於說出在家庭受虐待之事,她母親責怪她離開丈夫,一年沒和她說話。不管是她那大家庭還是小的家庭都譴責她,與她斷絕來往。他們都說女人不應該離開丈夫。瓦努娜回憶離婚以及離婚以後的處境:現在“家庭”對她來說,僅僅意味著她和孩子。
離婚後,我們的家庭平靜了。孩子們知道當他們回到家裡時,不會再有打架,不會再有叫喊,他們知道當我說我們要做什麼時,我們就去做什麼。好像他們都減輕了壓力。儘管有來自外面的侮辱,但我們的家庭條件改善了好多,他們會告訴你百分之百地改善了。我們的生活處境也改善了。如果我不離婚,我們就無法活下去了。那樣也許我會死去或是精神崩潰,我的孩子也不會特別健康了。我一點也不懷疑我會重新好起來。我的做###有點不同,但我會振作起來。
我探究瓦努娜為什麼能下決心離婚。當我問到女權主義時她笑了。1980年她還沒聽說過這個詞。後來,經過了大學教育,她成了一位忠實的女權者。在她離婚的時候,她一個單身的黑人女性也不認識。在她的超級大家庭裡,每個人都是天主教徒,都結婚了。後來有4個表兄妹也離婚了,包括兩個曾經躲著不和她說話的。她父親雖然有時會喝醉酒,但從來沒有打過她的母親。所以瓦努娜知道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