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參加起草了“艾奇遜——利連撒爾”報告,建議在國際範圍內控制原子能。
因為他看到,美國絕對不可能獨享原子彈製造權的。1949 年,蘇聯爆炸了第
一顆原子彈,打破了美國的核壟斷。美國政府為此坐臥不安,杜魯門政府又
宣佈將研製威力更大的超級炸彈——氫彈。新的一輪軍備競賽又開始了。一
大批原子科學家都反對美國製造氫彈,認為這是對人類生存的極大威脅。奧
本海默也反對製造氫彈。這使美國政府很惱火。後來氫彈計劃終於在反對聲
中進行了,奧本海默在美國政府中的威信大大降低,政府已經不需要他了。
這就應驗了那句話,科學家被要求提出建議,但當統治者聽不進他的建議時,
他的建議就等於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在1952 年時,奧本海默還有權接觸最機密的原子武器方面的檔案,但美
國政府已經不信任他了。在美國,右翼分子把他視為眼中釘,肉中刺,他們
抓住奧本海默30 年代與左翼組織來往的材料不放,再加上奧本海默現在的妻
子、弟弟、弟媳,都曾是共產黨員。這些都使奧本海默被懷疑是一個“蘇聯
間諜”。從1947 年以來,他們一直在蒐集進一步的證據,到1953 年,有人
估計,關於奧本海默的有關材料,疊在一起有一人高。
1953 年11 月,聯邦調查局局長鬍佛把這些材料匯成冊,散發給政府官
員,總統也收到一冊。艾森豪威爾看後,大為震驚,他馬上下令要在奧本海
默和政府的機密之間築起一道隔牆。
12 月底,奧本海默被原子能委員會叫去,告訴他要對他的安全進行調
查,並勸他自動放棄他的安全認可,以迴避對他的指控。奧本海默拒絕了,
他給原子能委員會寫了一封簡訊,信中有句話是這樣說的:“我對於這一切
做了最慎重的考慮。在這樣複雜的情況下,如果我這樣去做,就意味著我承
認了並同意自己已經不適於自己服務了整整12 年的政府職務。我不能這樣
做。如果我是這樣一個不稱職的人,我怎能擔任普林斯頓研究所所長以及代
表我國科學界和我們的國家發言呢。”
1954 年4 月,開始了對奧本海默案件的審理,審理延續了3 周。但美國
原子能委員會一開始就強調指出,這不是審判,而是純粹行政性的調查。從
本質上看,調查和審理差不多,而結果早就是預定好了的。調查無非就是把
那些陳舊發黃的,在以往的年代裡已翻騰了無數次的人事檔案再翻騰無數
次,來修改對奧本海默安全認可的根據。
5 月,對奧本海默事件進行了最後判決。調查委員會認為:“奧本海默
博士遠在一般可以接受的水準之下。”宣告了奧本海默為國家效勞12 年的最
後下場,他成了國家不信任的人。審理的意義在於它是一個警告,警告科學
家不要富有影響,也不要施加影響,來和權勢集團抗衡。要是兩者加在一起,
那是要倒黴的。奧本海默只是政治的一個犧牲品。
1945 年底奧本海默辭去洛斯阿拉莫斯實驗室主任,自1947 年起他就一
直擔任普林斯頓研究生院院長。審判以後,奧本海默擺脫了政府職務的干擾,
專心致力於科學研究。在他的影響下,普林斯頓研究生院吸收了許多短期進
修的年輕科學家,其物理系也成為當時世界的理論研究中心之一。在這裡,
許多近代物理的典型課題幾乎都得到了清楚的解決。在審判後的年代,做為
一名民間人士,奧本海默也公開作報告,寫文章,談他的科學帶來的社會問
題。不過,可以肯定地說,奧本海默當時的心情是非常淒涼的。
對奧本海默的判決從未更改過,他一直未被恢復名譽,他至死還是一個
“危害安全的隱患”。可美國原子能委員會為了表示寬大為懷,於1963 年授
與他“恩利科·費米獎”,來表彰他在原子彈製造上的特殊貢獻。這不過是
鱷魚的眼淚罷了。在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