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2 / 4)

小說:史鐵生作品集 作者:淋雨

,也不怕被苦苦的追尋折磨死,甚至不怕被麻木的同類誣為怪人或瘋子。我時常覺得他們是真正的天命,蒼天憐恤我們才派他們來,他們(像魯迅那樣)愛極了也恨透了,別的辦法沒有便灑一天一地自己的鮮血,用純真的眼睛問每一個人:你們看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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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自己問(2)

我看他們的死就是這樣的。雖然我們希望他們再堅持一下不要急著去死。但我們沒法希望人類在進步的途中不付死的代價。

在這種時候,也可以說是寫作行為導致了自殺意識的。其實這就像陰陽兩極使萬物運動起來一樣,人在不滿與追尋的磁場中不得停息,從猿走來,向更人的境界走去。“反動”一詞甚妙,誰不允許人們追尋進而不允許人們不滿,誰自是反動派。

這兒沒有提倡自殺的意思,我想這一點是清楚的。長壽的托爾斯泰比自殺了的馬雅可夫斯基更偉大。至於那些因一點平庸的私慾不得滿足便去自殺的人,雖有別於動物但卻是不如了動物,大家都這樣幹起來,人類不僅無望進步,反有滅種的前途。

三、有人說寫作是為了好玩。

大概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他活得比較順遂,以寫作為一項遊戲,以便生活豐富多彩更值得一過。這沒什麼不好,凡可使人快樂的事都是好事,都應該。問題在於,要是實際生活已經夠好玩了,他幹嗎還要用寫作來補充呢?他的寫作若僅僅描摹已經夠好玩了的實際生活,他又能從寫作中得到什麼額外的好玩呢?顯而易見,他也是有著某類夢想要靠寫作來實現,也是在為生存尋找更為精彩的理由。視此尋找為好玩,實在比把它當成負擔來得深刻(後面會說到這件事)。那麼,這還是為了不致自殺而寫作嗎?只要想想假如取消他這遊戲權利會怎麼樣,就知道了。對於渴望好玩的人來說,單調無聊的日子也是兇器。更何況,人自打意識到了“好玩”,就算中了魔了,“好玩”的等級步步高昇哪有個止境?所以不能不想想究竟怎樣最好玩,也不能不想想到底玩得什麼勁兒,倘若終於不知道呢?那可就不是玩的了。只有意識不到“好玩”的種類,才能永遠玩得順遂,譬如一隻被嬌慣的狗,一隻馬戲團裡的猴子。所以人在軟弱時會羨慕它們,不必爭辯說誰就是這星球上最燦爛的花朵,但人不是狗乃為基本事實,上帝頂多對此表示歉意,事實卻要由無辜的我們承當。看人類如何能從這天定的困境之中找到歡樂的保障吧。

另一種情況是:他為生存尋找理由卻終於看到了智力的絕境——你不可能把矛盾認識完,因而你無從根除災難和痛苦;而且他豁達了又豁達還是忘不了一件事——人是要死的,對於必死的人(以及必歸毀滅的這個宇宙)來說,一切目的都是空的。他又生氣又害怕。他要是連氣帶嚇就這麼死了,就無話好說,那未必不是一個有效的歸宿。他沒死他就只好鎮靜下來。向不可能挑戰算得傻瓜行為,他不想當傻瓜,在沮喪中等死也算得傻瓜行為,他覺得當傻瓜並不好玩,他試著振作起來,從重視目的轉而重視了過程,唯有過程才是實在,他想何苦不在這必死的路上縱舞歡歌呢?這麼一想憂恐頓消,便把超越連續的痛苦看成跨欄比賽,便把不斷地解決矛盾當做不盡的遊戲。無論你幹什麼,認其為樂不比嘆其為苦更好嗎?現在他不再驚慌,他懂得了上帝的好意:假如沒有距離人可怎麼走哇?(還不都跟史鐵生一樣成了癱子?但心路也有距離,方才提到的這位先生才有了越獄出監的機會。而且,人生主要是心路的歷程。)他便把上帝賜予的高山和深淵都接過來,“乘物以遊心”,玩它一路,玩得心醉神迷不絆不羈創造不止靈感紛呈。這便是尼采說的酒神精神嗎?他認為人生只有求助於審美而獲得意義。看來尼采也通禪機,禪說人是“生而為藝術家”的,“是生活的創造性的藝術家”。當人類舉著火把,在這星球上縱情歌舞玩耍,前仆後繼,並且鎮靜地想到這是走在通向死亡的路上時,就正如尼采所說的,他們既是藝術的創造者和鑑賞者,本身又是藝術品。他們對無邊無際的路途既敬且畏,對自己的弱小和不屈又悲又喜(就如《老人與海》中的桑提亞哥),他們在威嚴的天幕上看見了自己泰然的舞姿,因而受了感動受了點化,在一株小草一顆沙礫上也聽見美的呼喚,在悲傷與痛苦中也看出美的靈光,他們找到了生存的理由,像加繆的西緒福斯那樣有了靠得住的歡樂,這歡樂就是自我完善,就是對自我完善的自賞。他們不像我這麼誇誇其談,只是極其簡單地說道:啊,這是多麼好玩。

那麼死呢?死我不知道,我沒死過。我不知道它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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