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部分(2 / 4)

小說:我是秦二世 作者:江暖

沒有後世華夏曆代皇朝中,因為皇子不是皇后誕下而感到擔憂。

在這些大秦的重臣心中,所有的皇子不論是那一個女子誕下,只要他是皇帝的血脈就足夠了。只要是皇帝的血脈就能享有繼承皇位的權利。

因為大秦的皇位繼承人,沒有嫡庶之分,只有一個條件,那就是立賢不立長。

只有最為賢良的繼承人,才能夠繼承大秦帝位。不得不說,嬴氏一族要比後世的歷朝歷代都看的要更為清楚。一個王朝想要長治久安,皇帝的出身其實不是最為重要的。

龍嬌和龍媚兩人,還在迷糊中已經分別被宗正府嬴騰提議冊封為德妃和淑妃,一躍成為僅次於皇后李嫉、東西兩宮麗妃和虞姬的嬪妃。

母憑子貴,不得不說,確實存在。

大秦二世二年四月十八日的這一夜,可以說是大秦一眾朝臣們睡的最為安穩的一夜了。

後來,胡亥更是將李嫉、麗妃和虞姬同時請到了龍嬌和龍媚兩人的寢宮中,來了個全家大團圓。

麗妃和虞姬兩人,見到胡亥後的眼淚和心酸,自不多言。即便是李嫉,在看到相比離開咸陽時,清瘦了許多的胡亥,眼圈也不由自主的紅了。

對能夠率先懷上皇帝子嗣的龍嬌和龍媚,幾女都沒有表現出任何的敵意。有的只有羨慕。

後宮其樂融融,可以說是胡亥最願意看到的景象。

當胡亥乘興提出晚上要李嫉、麗妃、虞姬都在太華宮(龍嬌和龍媚寢宮)就寢時,馬上迎來了三記含羞帶怯的衛生眼。

三女齊齊將胡亥趕了出去,最終五女同睡一床,只留下胡亥孤單單一人。(未完待續)

………【第八章 二世新政】………

大秦二世二年四月二十日。大秦二世皇帝胡亥在這一天內,連續釋出了包括律法、民生、賦稅、土地等涉及大秦各個方面的一系列詔令。

這些詔令,在今後的數十年乃至近百年時間內,一直影響著大秦。而這一天,在後世的歷史中,也被稱之為“二世新政”!

第一詔就是將德妃和淑妃兩人同時懷上皇帝子嗣的訊息,告知天下與民同樂。

年輕的大秦皇帝有了子嗣,是所有心繫大秦的老秦部族天大的喜事。所以,詔令一出,分佈在天下各處的老秦百姓,無不振奮不已。

從胡亥召集重臣商議,再到發出詔令,只有短短的一天時間。所以,這一天時間中,能夠讓所有人都達成共識顯然不太可能。

好在,有兩個未出生的兒子在,胡亥認為是兒子,朝廷重臣們也沒有同胡亥較真,儘管有不同的意見,但是更多的卻是將注意力放在瞭如何完善喜歡詔告天下的年輕皇帝的想法。

在律法上,結合先前被胡亥廢除的“嚴刑峻法”以及誅九族的做法,胡亥再次廢除了連坐法及夷三族,提出了“德主刑輔”的做法。即對百姓以教化為主,刑罰為輔。

胡亥第一次提出了治國思想,在治國思想上胡亥用立法的形式確立了大秦以法治國為主,兼收儒道等各家流派思想為輔,鼓勵大秦各個流派兼收幷蓄的做法。

同時,對大秦種類繁多的各式律法,胡亥提出了在戰國法家代表人物李悝所制訂的《法經》六篇的基礎上,重新制定大秦律法的要求。

李悝所制訂的《法經》六篇,包括盜法、賊法、網法、捕法、雜法、具法。以這個為基礎,胡亥提出了刑律(包括盜、賊、捕等等定罪和量刑)、民律(規定百姓行為、財產等等類似後世民法,人民權利部分自然是沒有的)、土律(國土保護、土地耕種、土地買賣等)、戶律(戶籍管理、婚姻制度和賦稅徵收)、興律(主要規定徵發徭役、城防守備)和廄律(主要規定牛馬畜牧和驛傳方面)等六大律。

這六大律是總律。其中各個律的量刑等方方面面,包括李由、馮去疾、皇家學院百家各派在內的眾多人,都在日以繼夜的加以完善中。

除此六大總律外。還有國律(分裂國家、叛國罪等定罪和量刑)、軍律(大秦兵卒徵召、規定、量刑)、商律(商人定位、商稅徵收、量刑以及一切於商業活動有關的事情)、爵律(爵位的授予、義務、權利、量刑)、吏律(主要是官吏貪汙受賄的量刑)、工律(工程勞作、手工業者的保護和量刑)這六個單獨列出的律法。

其中如國律、軍律、吏律這三樣是並不是胡亥第一個提出。在大秦無數繁雜種類繁多的律法中,基本上囊括了社會活動的各個方方面面,所以,胡亥如今要做的就是將這些種類繁多的、量刑嚴苛的律法重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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