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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聽聽梅塞伯格?梯也馬如何描繪十一世紀初期德國國王主持的宮廷。有四位公爵為王子服務(梯也馬使用“部長”一詞;在這個重構還原的場景中,這四位顯要人物扮演著“部長”的角色;每個人分別領導著一個家庭部門)。其一是掌管食物;負責國王的飲食;這個職位列於等級階層中的最高位置;其二是掌管臥室起居,其三是管理葡萄酒地下儲藏室,其四是照料馬房。這些歡樂的、如同兄弟般的關係,是第二等級庇護人之子們在相當長時間裡所要經歷的,他們一起在比他們高一階層的宮廷裡度過青春時代,與主人一道用餐,陪伴主人睡覺和打獵,接受主人教育訓導,彼此相互競爭取悅主人,從主人那裡得到衣服、快樂乃至武器,甚至有可能得到一個妻子。武器和女人:這些是每一個封臣建立自己家庭的必要因素。成家獨立後,他們透過回憶在一起度過的青春時光,仍然與王子豐饒的家庭保持密切的聯絡。這裡闡釋的基本點是,在封建時期,公共權力“分解”於私人生活的形式中。領主與封臣之間的友誼源自於私人生活,他們之間相互服務的誓約乃至領主統屬權力的傳承亦皆如此;只有在有相互奉獻的地方——保護人給予被保護人以保護、被保護人效忠於保護人,保護人才能合法地持有統屬權力。封建時代最終出現的社會結構圖景是四個等級構成的社會層級:王室家庭、王子家庭、領主城堡、以及群居於每個城堡周邊的民眾。
隨著我們稱之為封建主義的時代來臨;兩個獨特的民眾階級出現了。只有某些成年男子才有資格履踐這個極為重要的公民職責,這意味著他們可以佩帶武器,配備最好的裝備。在拉丁文著作中,他們被稱為miles,意指武士;儘管他們還有一個稱呼來自拉丁口語的拉丁化詞彙:cabalilarius,意指騎師或騎士。這些人執行指定任務的天然之所就是領主的城堡;他們在指定的時間裡聚集到這兒履行他們的衛戍職責。當公共和平受到危險時,“城堡的呼叫”迴盪整個鄉村,他們也要回來保護城堡。城堡主是 “他的” 騎士們的指揮官。他對騎士的權威;就像王公對他的權威一樣;是家長式的。每個“城堡武士”在舉行成年儀式時,用自己的生命對城堡主宣誓效忠;握手方式的宣誓表明自己的真心奉獻,親吻的方式則表明相互確保和平與忠誠。這些儀式隱藏著某種交易,在契約雙方之間形成了一種容易與血緣關係混淆的聯絡紐帶。在“領主”一詞裡我們可以找到證據,它指的是接受宣誓效忠的一方。而且,在領主頒佈的政令的前導稱呼裡,騎士被包含在內,他們與領主的血緣親屬毫無差別地被並列於一起。最後,保護人自覺地要為他“忠誠的僕人們”提供食物來源,從自己的餐桌上給他們提供豐厚的一份,或透過其它方式——但並不總這樣——給他們足夠的土地,也就是采邑,讓他們養活自己。采邑的授與是透過傳遞稻杆的授權儀式來完成的。這一習俗大概起源於中世紀早期,當時傳遞稻杆象徵著收養。
封建主義與個人權力(3)
透過宣誓效忠,騎士實際上加入了城堡主的 “家庭”,並且成為主人私人生活的一部分。1031年在利摩日召開的會議記錄中,列出的人主要包括等級社會中的上層,首先提及的是“最高權力”,其次是“第二等級的王公們”,最後是“騎士”,這份記錄中在“軍人” 一詞前面加了最適恰的限定詞“私人的”:私人士兵。因此,一部分人被從公眾領域中分離出來,分化為由親緣紐帶捆綁到一起的各個集團。這些家族集團裡的成員之間可能發生的任何爭執,都是透過公平決鬥或主人的調解,私下裡解決。騎士服務於主人,就像外甥必定要效忠他的母舅一樣,他們為主人提供幫助和建議;所有的人都參與公同財產的管理,參與履行保護城堡的權力。作為從領主那裡獲得食物或被分封采邑的交換,騎士諸多職責中的一個是,定時環繞城堡巡視以達到威懾的目的,以保持對其他民眾的規約遏制。這些人以騎兵隊而聞名於民眾之中,因為他們的目的就是展示馬背上的主人——即*代理人——的至上威權。
其餘民眾要遭受剝削,這一點也日益成為私人領域事務。整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