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來他神情恍惚,一直在想著那個被英格蘭人搶走的紅髮美人兒,做事老是走神兒。”
拉克倫知道他們是在想方設法地激怒他,好讓他自己站起來,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他想幹脆耍賴皮,不上他們的鬼當。但是,他受傷的原因倒還真讓吉萊爾南給說中了。他中彈時腦子裡的確正想著迷人的梅根,想著她那火一樣的紅髮和深藍色的大眼睛,哦,他從沒見過那麼美的美人兒。每次他們來到英格蘭邊境,他都會想起她——他正是在那兒遇到了她,但也是在那兒失去了她——當然他平時也在想她。不過,那是他自己的事,只能由他一人去品味,拿出來公開談笑可是不行的。
“是我從那個英格蘭人那兒把她搶來的,”他哺哺自語著,“英格蘭人只不過是又把她奪回去罷了。”
“說得倒是簡單!‘只不過’?!‘只不過又奪回去’,卻搞得你那麼魂不守舍!”
欠揍的傢伙!已虛弱無力的拉克倫終於忍無可忍,他硬撐著身子狠揍了吉萊爾南一拳。儘管吉萊爾南一直期望著他的激將法起作用,可當拉克倫這一拳真的砸來時,他還是大吃一驚,仰面朝天地倒下了。
一旁的雷納德哈哈大笑起來:“太好啦,拉克倫!要是你拿出剛才的能耐自己騎上馬,那我們就可以一起回家了。這樣尼莎就可以又有機會來照顧你了。”
拉克倫生氣地哼了一聲。吉萊爾南衝著雷納德大聲地說:“你可真是個傻冒!像尼莎那種喜歡大驚小怪的女人,哼,要是讓她來照顧我,我寧肯逃走!她的好心會嚇著人,她見到我們這副樣子肯定會大哭一場,搞得大家都心神不寧。哦,簡直是太痛苦了!”
雷納德揚起眉:“你認為她會嚇著‘頭兒’嗎?”
“我想她會。”拉克倫自言自語著。“我這完全是自討苦吃。”他解嘲似地說。
他翻了個身,用手和膝蓋強撐著身體跪在地上。天色已經昏暗,他的眼前也已是一片昏花。不行,不能就這麼倒下!他還有很多事情要做。
這是一個月黑風高之夜,照理應該是個打家劫舍的大好時機。然而打劫的刺激和花前月下的浪漫卻不能二者得兼:前者充滿了暴力,後者卻悠閒溫馨,情調宜人。要是他這次能逃過此劫,他倒要好好想想今後到底該怎樣生活了。
“把我的馬牽來。”拉克倫對同夥說。
他們牽來了馬,努力地想攙扶他站起來,但他們的幫忙倒更像是在添亂。拉克倫生氣地將他們甩開了。他終於自己爬上了馬背。
回家的路程漫長而又累人,為了護理拉克倫的傷口,半路上他們不得不幾次停下來。對於這一切,他已經昏昏沉沉,記不清了。但不管怎麼說,他的兩個同夥——也是他的堂兄弟——總算將他帶回了家,讓尼莎來看護他。
尼莎不僅護理著他的傷勢,還指手劃腳地管著他,不許他幹這,不許他做那,這種照料對拉克倫來說簡直是苦不堪言。可他又能怎樣呢?只好耐著性子熬了三個星期。等他終於一天天地好起來,他告訴尼莎他可以自己照顧自己了,不需她再勞神了。
但尼莎卻不願放棄這樣一個與拉克倫親近的好機會。因為她一直在愛著她。儘管他從沒向她表示過什麼,但尼莎一直一廂情願地認為他們總有一天會喜結良緣。難道不是嗎?拉克倫從來沒有正兒八經地追求過別人,尼莎把這看作是對自己的當然鼓勵。不過話又說回來,他哪有時間去追求姑娘呢?年紀輕輕就得擔起整個家族的重任,也真夠難為他的了。
尼莎和部族中許多人一樣,住在拉克倫的莊園中。小的時候,她是拉克倫的玩伴,等拉克倫到了懷春的年齡,開始對女孩子感興趣了,卻覺得尼莎一點也不討人喜歡。她簡直就是個假小子,整天瘋瘋顛顛,他從來沒對她動過心。拉克倫今年二十六歲,尼莎比他小五歲,但脾氣可比他大多了,發作起來簡直像個魔鬼。拉克倫父親去世後,他繼母捲走了所有能帶走的財物,逼他過上了以盜為生的日子,從那時起,尼莎就一直幫他照管著這個家。
他曾經告訴梅根小美人,說他家裡遭搶了,其實那不是真話。他們這個家族在過去的幾百年裡一直很富有,讓別人都瞧著眼饞。他們家資產的一部分是皇室贈品,一部分是一位前輩賭博時運氣好贏來的,還有一些則是投資的收益。不過,今非昔比,家道前些年就開始衰落了。他們每年都得支付大筆開銷用來修復他們的家——克瑞格勒城堡,還要舉辦無數的婚禮,以及保證所有的族人不為吃穿發愁。
他們種的作物季節性很強,養的牛羊只能勉強供給整個部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