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之命,去換取我近萬官兵生命之安全,亦在所不惜。如能達到目的,我三人死無憾矣!其進行程式,目前形勢緊近,時不與我,須先行穩住敵人,以免觸發其瘋狂獸行,迅即向敵提出有條件停戰,其一,停戰後,不得傷害或侮辱我官兵,其二,為我傷兵醫療。如敵人不接受我條件時,雖以血肉之軀,亦必與敵拼鬥至最後一人一彈而結束此戰,如你在會議場上所說,軍長以下皆戰死衡陽。另一假想,如前面所說,倘使敵方提出,保證我近萬官兵之生命安全,而必須處置我等軍師長時,我們自當接受,甘願一死,維護我部屬生命安全。反正在敵人大屠殺之下,我等軍師長皆在被殺之列,這樣死則不如那樣死得有意義。無論哪一種方式都是死,但我軍師長必須死得‘心安理得’。”
衡陽之戰結局真相(2)
又接著道:“我由軍長處來,以上構想皆已坦率報告軍長,供其參考,請他權衡輕重,而後下決心處理,庶不致有重大偏差。”
續道:“軍長抱頭閉目思索頗久,而後言道:‘全軍陣地,雖仍在激烈苦戰中,但在人彈兩缺、腹背受敵之情況下,勢難持久,終將發生突變,一發則不可收拾,慘象必隨之而生。我雖同意你的想法,能否達到理想,尚在渺茫之中。我給你一個範圍,斟酌去辦理。我願以一死,代替我全軍可愛可敬可憐近萬忠勇將士官兵等之死亡。既未能固守衡陽於先,又無能維護我近萬官兵生命之安全於後,我將如何向國人、領袖,以及近萬官兵親人家屬交代,我雖未戰死,也未被敵所殺,又有何顏面生存於世?另一方面,葛師長乃寧死不屈性格,他真有寧為玉碎不為瓦全之精神。在他的決心下,任何壓力友情皆不能奪其志。你很清楚他的為人,必須與他慎重究討。俟大家意見完全溝通一致,我再做處置。’因此,特來請教,應如何善其後,才能合情合理地,將快進入虎口之近萬生命救出。”
我很沉痛地道:“現在已無續戰之能力,事實俱在,惟恐敵人以屠殺為報復,亦屬應有之顧慮;拯救我近萬官兵生命,更有必要。倘若能夠達此目的,犧牲軍長和你我三人之命,得以保全我近萬生命,乃既划算又應該之正確措施,我同意你的想法。但是,你我黃埔軍校同期同學,軍校畢業,同時分發這個部隊見習之始,東征西討,出死入生,將近二十年,算得是老同學、老朋友、老戰友。如今我們都當上了師長,目前為拯救近萬生命著想,你自願忍辱負重,與敵談判停戰,深為敬佩。但我醜話說在前面,若有辱國羞祖之行為時,我卻與你沒完沒了。請吾兄切記人死留名那句話,我們雖不能流芳百世,卻不可遺臭萬年呀!衡陽棄守,既已誤國,如又不能保全近萬部屬生命安全,我某軍師長則成為民族罪人。只要你能達成你的構想,我這一條命完全交給你去支配。老兄如有違反初衷之處,恕我不能接受任何人意見。與敵交換停戰條件時,盼吾兄站穩立場,好自為之。”
八月七日,敵橫山司令再度下達總攻令,傾其五個師團之眾,炮百餘門加速發射,認定本日必下此城,全力向我軍猛攻。我軍全線皆在其熾烈炮火籠罩之下,掩護其步兵做瘋狂之衝刺,晝夜無休無止。我軍陣地雖多處被敵炮火摧毀,而我戰線只不過微向來後移而已,我除傷亡激增外,城內外各防堵區,皆屹立無恙。敵毫無顯著進展,卻更增加了慘重傷亡,積屍如丘。再粉碎了敵橫山命令“本日必下此城”之奢望。血戰一直延續至八月八日十一時。
八日十時,軍長電話告知:“敵已接受我停戰條件,但敵亦提出條件,要求本軍解除武裝,我亦已答允。雙方協定於本日(八日)十二時雙方同時停止戰鬥行為。我停戰繳械命令已下達。屆時,你安排妥當後來軍部,我們軍師長齊集一地,任憑其處置,盼不必自我摧殘,個人生死榮辱,在所不計。能達到保全我近萬名官兵生命安全之目的,自覺如釋重任,憂慮心情,亦為之寧靜下來,本軍衡陽之戰,自始至終,只要問心無愧,別人的想法、看法、別人的褒貶,是別人的事。”
我未答一言,只嗯了一聲,隨之淚下如雨,心痛如割,幾乎氣厥暈倒。副師長參謀長都過來攙扶著我,急問:“師長!你怎樣?”
“衡陽完了,我軍也完了,一切都完了。”
乃將軍長已下令停戰繳械之結局告知。
“你們分別先通知五位團長及三位獨立營長有所準備,命令隨即送達。屆時,將武器留置陣地,官兵撤至城內休息。我官民兵未撤離陣地之前,如敵向我陣地接近時,則仍射殺之。失守陣地與繳械繫兩件事。”
敵人要我繳械,這“繳械”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