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定會向下宣佈,師長要親來做我們的預備隊,官兵聽了,又該如何激動,一時鬥志如虹,有似二十餘隻猛虎,一湧收復失地,亦即激勵鬥志,最有效方法。
培育官兵旺盛鬥志(2)
第三種敵人為友軍。在同一戰場上,友軍不與我合作,危急時更不會支援。待我一敗,彼向上一通謊報電文,因我之敗,危及其本身。為安全計轉移陣地,脫離戰場一走了之。其實,他這一動,反而是弄巧成拙,部隊必陷入不戰自亂中。敵人只要稍一襲擊,則因亂而潰。我主張,戰場上應制定橫的責任制度,見友軍臨入危境,或友軍請求支援,而不自動馳援者,以避戰論。
第四種敵人乃部屬。陽奉陰違,逃避責任,想盡方法不擇手段欺騙、謊報、避戰,只求苟安一時。
第五種敵人系自己。違背良心,不盡職責,投機取巧未能以身作則,誘導部屬與敵做殊死戰,完成我軍人保國衛民之天職。
國軍致敗之一絕症,乃未能奮戰,而且極易自亂。其因起源於戰場上所發生的一點小變故,下級未能適時善於處理,又不敢上報請求支援,自己又穩不住陣腳,亂象逐漸擴大而潰,以致星火燎原。國軍無數次戰役中,小部隊作戰小亂,大兵團作戰大亂,甚至於有部隊未戰先亂者。戰亂期間徐蚌會戰,我百萬大軍亂成一團糟不可收拾。此後,全國無戰事,國軍遇敵則逃,棄甲曳兵而走。正為古人所形容,風聲鶴唳、草木皆兵等兵敗狀況。兵敗如山倒,以致一敗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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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無顧忌、戰無束縛
衡陽之戰,我第十軍以極端劣勢兵力火力應戰,其所以能與強敵血戰四十士晝夜者,乃本身絕無以上諸弊端。上下和諧,無壓無詐,將士用命。而最難能可貴者,戰況在任何慘烈演變中,官兵各守崗位與敵以死相拼,絕無自亂者,故全期之激戰中,我陣地曾被敵突破六十次以上之多,官兵絕不混亂,穩如山嶽,上下坦誠合作,且能迅速收復失地,皆化險為夷,最後三天,敵雖由一九○師陣地突破一角,衝入城內,我第三師、預十師、一九○師、一部陣地皆腹背受敵之攻擊,我官兵不為所動,仍奮戰不懈。至方軍長停戰令下為止,我全軍陣地皆屹立無恙。
如前面敵團戰史記載雲:敵人之第十軍,畢竟是善戰之師,並未為其他戰區之守軍,一角之潰而全般動搖,且抗拒益行激烈。
以往,各級司令部之指揮作戰,戰鬥部隊各級部隊長之戰鬥實施,多數全憑個人之好惡,一已之觀念,胡亂施為。無分層負責之可言。譬如說,長官之對部屬,可不經軍法審判而殺之。自以為立威,實為暴行,影響戰力至鉅而不自知。為部下者,隨時隨地都有被長官所殺之可能!以致部屬懼怕長官尤過於敵。在這種心情下之各級戰鬥部隊長,勢力終日忡忡不安,心不安則意不堅,意不堅則氣不盛。“勝以氣為主”,士氣消沉,這仗還能打下去嗎?(李注:葛先才對國軍奉為金科玉律的“連坐法”是不以為然的。)
運用之妙存乎一心,這個“心”字包羅永珍,只看吾人看不看得準,用不用得當。如果戰略與戰鬥配合得天衣無縫,則穩立於不敗之地。軍事學實莫測高深,誰也不敢自認為是軍事專家,誰也不能有信心穩操勝算,因它變化多端,戰況各異難以捉摸,無一定之規格,全憑決策者與執行者,依據戰場實際戰況演變,把握戰機而運用。昔三國時代,西城之役“空城計”,以諸葛亮之能,尚有“街亭”之失,而諸葛武候緊急應變,以其統帥之尊,冒險設空城一計拒敵,而將司馬懿大軍嚇退,挽救了西城噩運。
建軍以培育戰士優良技能、旺盛鬥志為主,軍人在戰場以能奮戰為先,軍人只要能戰肯拼,則奠定致勝基礎,欲能使軍人奮戰肯拼,在戰場上務使其“心無顧忌、戰無束縛”,儘量發揮其英勇才智,不偏重於勝負得失。未戰而先束縛其心身,能奮戰之師必然獲勝,倘若因其遭受處境不利之影響而致敗,也能打出一個名堂,“敵我偕亡同歸於盡”,而達成戰略殲敵目的,故雖敗猶榮,前面數戰役為證,毋庸贅述。
勝負乃兵家之常,上級不可向下級過份要求,束縛下級心身,發揮不出其戰力,反而求勝不達。原則上但求權責分明,職守嚴正,勿壓勿詐,勿驕勿餒。昔曾國藩在其奏摺中稱:“臣累戰累敗,累敗累戰”,充分表現了他及其部屬奮戰精神,終於得到最後勝利。戰鬥的觀點,應建立在部隊能否奮戰,不以成敗論功過。這樣能減輕各級主戰鬥部隊長的責任負荷感,而使其集中精力於戰鬥。
敵對衡陽戰役之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