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而立了!
讀者喜歡我,每天都收到好多來信。單純談文學的很少,都是從政治上談。有些人說我還寫馬立本這種人的感情生活沒必要。我自己不這麼看。現在回頭想想,自己堅持的都對了,如果把這些所謂不符合形勢的部分都去掉,《豔陽天》肯定要大大遜色了。不過當時正鬧“革命”嘛,讀者怎麼說都可以理解。還有人說我寫的中間人物,比如“彎彎繞”什麼的,寫得生動。讀者自有道理,但作者也有自己的偏愛。我當然最喜歡蕭長春,他符合我的理想。
後來我從文聯下去“四清”,同去的還有汪曾祺。他是那種很文人化的人,我和他沒有共同語言,但面子上過得去。他提出將《豔陽天》改成現代京劇,我當然願意,並自認為《豔陽天》的戲劇基礎很好。可惜弄了一半,“文革”開始了,我們都去“鬧革命”,這事就撂下了。
北京人藝還把《豔陽天》改編成了話劇。藍天野把劇本寫好,之後就彩排了。我看了彩排很好,但後來沒有公演,我也沒問過原因。
《金光大道》這條路(1)
從1966年到1970年底,這五年間,我跟全國所有的作家一樣,是在鬥批改、下放農村接受再教育中度過的,完全放下了筆。1971年,一個偶然的機會使我重新返回了北京。大興縣大白樓村已故隊長王國福被樹立為典型,我被選中給他寫一部傳記。雖然沒有和他本人接觸,但瞭解了王國福的故事後,我深受感動。我自幼是生活中的弱者,對那些肯於幫助別人,真心解救他人於困境中的人總感到非常親切。於是奮筆疾書寫了一篇《王國福的故事》。應當說寫這篇東西,我是有創作衝動的,當然也想透過它改變當時的處境。這一點,任何一個經歷過那個時代的人都應當能理解。
據說是江青下的指示,要我寫王國福,但也只是傳說,沒有確鑿的證據,而我當時也並不知道這個說法。後來寫完了交上去,可能是姚文元審的,認為可以透過,於是我又被傳為中央重視的人物。
然而《人民日報》上又發表文章說不準寫真人真事。市委書記吳德怕惹事,不讓發表。我當然覺得非常可惜,但轉念一想,沒關係,自己不是一直想再寫一部長篇嗎,手裡積累的這些新素材可以用進去。
於是在順義箭桿河邊南彩衛生院悶頭開始寫我的第二部長篇。之所以選在這兒是因為這裡離我小時候生活的地方和蕭永順住的焦莊戶都比較近。臨去之前,市委書記吳德說,你把去向告訴我們,必須保證隨時能找到你。
我一頭扎進書裡,每天吃飯在供銷社,睡在衛生院,很少出去。當時《豔陽天》在農村家喻戶曉,為了不受打擾,我還化了一個名字。有一天,有人跑來告訴我村頭的大喇叭裡在喊浩然的名字,看來人們早知道我是誰,但沒有來打擾我。不情願地,我接了電話,知道市委正在找我。
《豔陽天》是從合作社開始寫起的。我一直想把農村社會主義改造的過程完整地記錄下來,所以這一部要從合作組開始寫起。已經有了《豔陽天》的基礎,從寫作手法上我覺得駕輕就熟了,而且寫得更順暢。《豔陽天》中我還在主線之外,穿插些小故事似的枝蔓,而且有點磕磕絆絆,總像不能完全駕馭似的。
在所有的作品中,我最偏愛這部《金光大道》,不是從藝術技巧上,而是從個人感情上。因為從人物故事到所蘊含的思想都符合我的口味。和《豔陽天》一樣,當時讀者就認為我寫二林、綵鳳這樣的中間人寫得好,但我不喜歡他們。今天,經歷了這麼多人世糾紛,對這種有點自私,但無害人之心的人是否比較理解了?但不,我還是不喜歡自私的人。我永遠偏愛蕭長春、高大泉這樣一心為公,心裡裝著他人的人,他們符合我的理想。我覺得做人就該像他們這樣。至今我重看《金光大道》的電影,看到高大泉幫助走投無路的人們時還會落淚。
後來有文章說,高大泉就是高、大、全,我覺得很有道理,把我的作品深化了。至於“文革”中把“高大泉”作為寫作樣板,讓大家都這麼去寫,說實話,我覺得沒有一個人能超過我。這個路子是我出來的,最合我的脾氣,對別人就不那麼合適了。而且今天看來,這樣做抹殺了生活和創作的多樣性。
呂瑞芳的模特兒是昌樂東村隊長田敬芳的老伴兒,她是一個既能幹又賢惠的女人。丈夫在外主持村裡工作,家裡全由她撐著。對這樣的農村婦女,我也由衷喜歡。
儘管我對《金光大道》寄予很大希望,但從人們的反映來看,更喜歡《豔陽天》。我多少有點失望,那時覺得《金光大道》比《豔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