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部分(2 / 4)

小說:袁世凱傳 作者:瞎說唄

⑩白蕉:《袁世凱與中華民國》,人文月刊1936年版,頁154。

'1'《申報》,1915年8月17日、27日。

'2'《蔡廷斡致莫理遜函》,1915年8月17日。見《莫理遜通訊集》(TheCorrespondenceofG。E。Morrison)第2冊,劍橋大學1978年版,頁453。

'3'《莫理遜致朱爾典函》,1915年8月20日。見同紒紝矠,頁454。

'4'《惲寶惠致馮國璋函》,1915年9月7日,見《大樹堂來鴻集》(未刊)。

'5'《王廷楨致馮國璋函》,1915年8月24日,見同紒紟矠。

'6'同'4'。

'7'《國民議會事務局致各省將軍密電》,1915年10月14日、24日。

'8'《朱爾典致蘭利函》,1915年9月23日,轉引自陳志讓(JeromeCh'en):《袁世凱》(YuanShih-K'ai),倫敦1961年版,頁215。

'9'《駐日本陸公使致外交部電》,1915年9月24日,北洋政府外交部檔案。

'10'同'9',1915年9月26日。

'11'同'3'。

'12'《袁世凱與朱爾典談記錄》,1915年10月2日,原件系油印本。上海圖書館和日本國會圖書館靜嘉堂文庫各藏一件。《三水梁燕孫先生年譜》所收錄為刪節本。

'13'黃毅:《袁氏盜國記》,上篇,頁60、61。

'14'同'1',1915年10月13日。

'15'同'1',1915年10月11日。

'16'王建中:《洪憲慘史》,1925年版,頁25。

國民代表大會的騙局與洪憲皇帝

恢復帝制的醜劇,完全是在袁世凱及其爪牙的導演下進行的。10月25日,在全國開始選舉國民代表。三天後,各省陸續舉行國體投票,投票地點規定在將軍或巡按使公署內,將軍和巡按使是法定的投票監督人。其票面只印“君主立憲”四字,令投票人寫上“贊成”或“反對”字樣。至11月20日,北京及各省投票一律告竣,並推定參政院為國民代表大會總代表。

12月11日上午9時,參政院開會,以總代表的名義匯查票數。各省國民代表共一千九百九十三人,贊成君主立憲票正好一千九百九十三張,沒有一票反對,也沒有一張廢票。各省的推戴書上一致寫著:“恭戴今大總統袁世凱為中華帝國皇帝,並以國家最上完全主權奉之於皇帝,承天建極,傳之萬世。”參政楊度和孫毓筠立刻提議說:“本院前由各省委託為總代表,尤應以總代表名義恭上推戴書。”秘書長林長民立即拿出早已準備好的推戴書當眾朗讀,全體起立,一致透過。11點半,在一片歡呼聲中散會。當天中午,袁世凱接到推戴書,立即發回,並申令尊重民意說:“查約法內載民國之主權,本於國民之全體,既經國民代表大會全體表決,改用君主立憲,本大總統自無討論之餘地。”他明明是“同意”推翻民國了。但接著他又謙辭道:“惟推戴一舉,無任惶駭。天生民而立之君,大命不易,惟有豐功盛德者始足以居之。本大總統從政垂三十年,迭經事變……辛亥之冬曾居要政,上無裨於國計,下無濟於生民,追懷故君已多疚,今若驟躋大位,於心何安?此於道德不能無慚者也。制治保邦,首重大信。民國初建,本大總統曾向參議院宣誓,願竭力發揚共和,今若帝制自為,則是背棄誓詞,此於信義無可自解者也……望國民代表大會總代表等熟籌審慮,另行推戴,以固國基。”①

袁世凱的推託是假,要黨徒為他背信棄義進行洗刷是真。按照預謀,同一天下午5點,參政院再次開會,透過早已準備好的第二次推戴書,當晚進呈袁。在這個推戴書裡,稱頌袁有經武(練新軍)、匡國(屠殺義和團)、開化(辦新政)、靖難(絞殺辛亥革命)、定亂(鎮壓“二次革命”)、交鄰(承認日本“二十一條”要求)等六大“功烈”。不僅“功烈”“邁越百王”,而且“德行”也“夐絕古初”,其理由是:“清室鑑於大勢,推其政權於民國,今則國民出於公意,戴我神聖之新君,時代兩更,星霜四易”,“興廢各有其運,絕續並不相蒙”。“至於前此之宣誓,有發揚共和之願言,此特民國元首循例之詞,僅屬當時就職儀文之一”。“今日者……國體已變,民國元首之地位不復儲存,民國元首之誓詞當然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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