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3 / 4)

小說:袁世凱傳 作者:瞎說唄

樣寫道:“此次合同簽字,在勢無可取消,倘國會能諒苦衷,固為國家之幸,否則惟有向國民代表引咎自謝,以明責任。”③“引咎自謝”是袁世凱用以威脅國會的慣伎,其實,他根本就沒有考慮過辭職。就在這時他已經公開地佈置反革命武力了。

5月1日,趙秉鈞因宋案不得不引嫌辭職,袁世凱認為愈避嫌愈會暴露,因此只准他請假,而派段祺瑞代理國務總理。段上臺後,立即備戰。5月6日、15日,接連召開兩次軍事會議,制定了對南方用兵的計劃:由京漢鐵路和津浦鐵路兩路分兵南下。津浦路方面,早在4月上旬袁世凱已密令駐紮兗州的張勳所部“辮子兵”和駐濟南的第五師(師長靳雲鵬)整軍備戰,候命待發。京漢路方面,5月9日袁命令第六師(師長李純)由信陽開往武漢,向鄂、贛邊挺進。第二師(師長王佔元)由保定開往信陽接防。同時,以海軍大演習為名,命令長江及沿海各軍艦一律北上,集中煙臺停泊,以防海軍起義,附和國民黨。袁世凱對南方海軍一直抱懷疑態度。

袁世凱並沒有把全副精力用於調兵遣將,為使軍事行動迅速奏效,他還搞了許多政治陰謀活動。

他十分注意爭取和利用同盟軍。在他的支援下,共和、民主及統一三黨於5月29日正式合併組成進步黨。舉黎元洪為理事長,實際負責人是湯化龍、梁啟超。進步黨發表了關於時局的宣告:“一、擁護袁世凱為正式大總統候補者;二、改組現內閣;三、可先選總統,後製憲法;四、大借款在今日之財政上不能反對,只可監督用途;五、宋教仁案以法律解決之。”從五點宣告可以看出,進步黨人沒有自己的獨立主張,幾乎全是重複北洋派的濫調。進步黨理事張謇與國民黨人在政治上存在著嚴重分歧,而與袁氏暗通聲氣,他希望助袁統一,以達到“國富民強”的目的。5月底,當趙鳳昌等催他到上海調停南北衝突時,他認為“統一與調和牴觸”,拒絕離開南通,“假裝生病,不加理採”。直到6月中旬他才改變態度,將汪精衛所提出的南北妥協方案轉致袁世凱。大意是:國民黨保證舉袁為總統,宋案僅追究到應夔丞、洪述祖,袁在臨時大總統任內暫不撤換皖、贛、粵、湘四省國民黨都督。張謇認為汪擬條件“亦明達事理能顧大局之言”,並建議袁氏電請汪到北京,“俾指導其黨之暴亂分子,使選舉時穩靜一致”。袁回電假惺惺地表示考慮張謇的意見,同時指使梁士詒電邀汪北上。

袁世凱認為,在即將爆發的戰爭中,黎元洪的態度至關緊要。5月初,他撥給湖北“軍餉”一百萬元,實際上這是一種收買。不久,黎元洪果然發來效忠電,他說:“元洪唯知服從中央……所有長江上下游,元洪誓死撐持,決無瞻顧。”這個電報使袁世凱大受鼓舞,他立刻回電賭咒發誓:“世凱苟有欺天下之心,利一姓之見,罪在不赦。”④此後,黎元洪接連發出通電,開始以“勸告”國民黨討袁派為名,行攻擊之實;後來則和袁世凱異口同聲地罵討袁派“謀叛亂”,將其反動立場公然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

對國民黨內各派系,袁世凱採取區別對待、分化瓦解的反革命策略。當時,在北京的國民黨議員大都主張“法律解決”。袁氏於4月8日按時召開了國會開幕大會,並派梁士詒為代表,重申尊重國會和約法。這就使國民黨議員更增加了進行合法鬥爭以解決“宋案”的幻想,以致“二次革命”爆發時,僅有少數議員決然南下討袁,大部分仍坐在國會大廳裡從容論道。當然,袁還欺騙說:這場戰爭僅僅是要討伐黃興、李烈鈞等幾個叛亂分子,並非要消滅國民黨。並命令北京警備地區司令官傳訊國民黨幹事說:“如果不預逆謀,限三日自行宣佈,並將該黨叛逆一律除名,政府自當照常保護。”⑤為了換取“保護”,國民黨北京支部長吳景濂便腆著臉“遵命”把黃興、李烈鈞等除名。

當時,在上海進行“調解”活動的人很多,除張謇以外,另有國民黨人譚人鳳、王芝祥、汪精衛、蔡元培以及老官僚岑春煊等人。5月4日,岑春煊、譚人鳳、王芝祥等十人致電袁世凱,提出以引渡洪述祖、趙秉鈞出庭對質、大借款提交國會透過及政府不得干涉制定憲法等,作為“南北妥協”的條件。9日,袁回電一口拒絕,並就岑電所提各條逐一狡辯,說趙秉鈞於宋案“尚無嫌疑可說”,借款上年已由參議院透過,政府幹涉制憲“純是猜疑”。當月下旬,譚人鳳、王芝祥、伍廷芳和岑春煊的代表先後抵京,袁世凱一一接見,態度始終不變。他對自己的老政敵岑春煊尤為反感,在接見其代表藍建樞時極不耐煩地說:“今日並非調和南北問題,乃系地方不服從中央、中央宜如何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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