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被害者痛苦地一抽搐,舌頭就破了,口裡的鮮血直流。這時,日軍哈哈大笑說:美的享受,美的享受!”
郭歧說:“我的《陷都血淚錄》先在《中央日報》發表,不久,日本《讀賣新聞》大概為了炫耀日軍的威風,全文轉載了這篇文章。請問谷壽夫先生!如果我寫的不是事實,你們日本報紙怎麼會轉載?文章在中國、日本兩家發行數量多的報紙上發表之後,你和你的上司松井石根怎麼沒有提出反駁,甚至抗議呢?”
谷壽夫在血淚交織的控訴聲中悚悚自危了。他說:“恭聆郭先生所述,確實太殘忍。”
他繼而狡辯:“不過,我部進駐中華門時,該地區已遷徙一空,無屠殺物件了。至於草場門、上新河等地若有屠殺行為,那是別的部隊乾的。”
法庭如火山爆發!有的指著谷壽夫破口大罵,有的氣憤地揮著拳頭喊打,有的號陶痛哭!憤怒和悲痛之聲,大有掀翻屋頂之勢!
石美瑜連擊幾下驚堂木,大家才平靜下來。接著他說:“谷壽夫先生!你在你的部隊開展殺人競賽沒有?”
谷壽夫一驚,旋即矢口否定:“沒有!我谷壽夫哪有這樣野蠻和殘酷?”
石美瑜手對臺下的法警一揮,吩咐說:“將兩名丙級戰犯押上法庭作證!”
四名法警將向井敏明和野田毅之押上來了。兩人都是三十多歲年紀,同穿著褪了色的土黃色軍裝,齊聲說:“請罪,請罪!”向臺上臺下各一鞠躬。
“谷壽夫先生!你認識我們兩個嗎?”向井問。
谷壽夫將他們打量了一會兒,搖著頭說:“不認識,不認識。”
“日軍侵佔南京時,我們是你手下兩名少佐軍官。”野田說,“我名叫野田毅之,他名叫向井敏明。那年十二月十四日,也就是你號召開展殺人競賽的第三天下午五點左右,你在師團部接見我們兩個,怎麼不認識了?”
“十年了,十年了。”谷壽夫含糊其詞地說著又搖搖頭。
向井說:“我們之所以受到你的接見,因為我們響應你的號召最積極。十四日那天,野田君砍下了七十八個人的腦袋,我砍下了八十九個腦袋,準備接受你的獎勵。可是,你卻說,我們都沒有殺滿一百人,不能奪標,明天再來。”
野田緊接著說:“第二天,我殺了一百零五人,向井君殺了一百零六人,我們認為可以奪標了。可是你又說,究竟你們誰先殺足一百人沒人作證,還是不能獲獎,明天再來。”
他說到這裡,拉著向井面向聽眾跪下去,兩人連說:“我們罪該萬死,我們罪該萬死!”
谷壽夫兩腳顫抖了幾下,似乎也想表示懺侮,但他終究沒有下跪。
“我有罪,我有罪。”他說,“人老了,記憶衰退了,二位所說的這些實在記不起來了。不過,即使我號召殺人競賽,也不會要下邊用刀砍,因為這方法太原始,遠不如用槍殺方便!”
法警將向井、野田押走之後,石美瑜宣佈:“把從中華門外的萬人坑裡挖掘出來的、被害者顱骨搬出來!”
頓時,在場者彷彿進入深山古剎似的,森森地肅靜下來。接著,兩個法警各從裡面房間裡提來一個白布袋子,向一張鋪著黑布,寬約五尺,長約七尺的桌子走去。桌子正好對著谷壽夫,距離他約三步遠。不一會,一顆顆白生生顱骨從布袋裡滾出來,堆滿了一桌子。法醫張瑞之身著白褂,手戴橡膠手套走過來,指著顱骨說:
“剛才谷壽夫先生狡辯時,說什麼用刀砍太原始,而從這些顱骨底部的切痕看,全部是刀砍下來的。”
他見谷壽夫呆若木雞,不置可否,喝道:“你向前走三步,看這五十多顆顱骨,哪一顆不是用刀砍下來的!”
谷壽夫膽戰心驚地走向擺著顱骨的桌子,瑟縮地低頭看了好一陣。
“是的,是的,都是刀砍的,殘酷,殘酷!”他繼續狡辯,“進駐南京的部隊還有中島君的第十六師團、牛島君的第十八師團和未松君的第一百一十四師團,也許是他們所為。”
“不是!”石美瑜拿起一份案卷,“去年七月二十一日,你在東京接受預審時,中島貞雄與你面對面揭發時,他用事實說明,日軍進犯南京時,第十六師團、十八師團、一百一十四師團分別駐紮在南京的東郊、西郊和南郊,南京大屠殺全是第六師團乾的。當時,你不僅沒有反駁,而且在審訊記錄上籤上‘情況屬實’四個字和你的姓名。紙寫筆載,你無法否定!”
他接著說:“你是不見棺材不流淚!那好,下面放一段美國駐華使館新聞處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