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下可以得到最完美的施展。在得出這個結論後,他向佩裡展開了追求攻勢,大拍佩裡的馬屁:比如,假裝相信所有埋藏寶藏的故事,說自己和佩裡一樣渴望流浪、喜歡海港,但實際上,這些事情沒有一件是迪克喜歡的,他想過上“正常的生活”,有一份自己的生意,一間房子,一匹馬,一輛新車以及“很多的金髮女郎”。在佩裡以自己的才能幫助迪克實現野心之前,無論如何不能使佩裡對這點產生懷疑,這是至關重要的。但也許迪克估計錯了,被耍了;如果真是這樣,如果事實證明佩裡不過是個“平常的流氓”,那麼,“夥伴關係”就到此為止,數月來的計劃就算白費了,除了轉身回去,就別無其他可做的了。絕不能發生這種事;迪克返回了加油站。
冷血 第一章(24)
男盥洗室的門仍然鎖著。他砰砰砰地敲門:“看在上帝的份上,快點,佩裡!”
“馬上就好。”
“怎麼了?你病了?”
佩裡抓住洗臉盆的邊,支撐著站了起來。他的腿在發抖;膝蓋的疼痛令他汗如雨下。他用紙巾擦了擦臉,開啟門,說道:“好了,我們走吧。”
南希的臥室是家中最小、也最有個性的房間,充滿少女的情調,像芭蕾舞女演員的短裙一樣顯得活潑可愛。除了櫃子和寫字檯外,所有的牆壁、天花板等,都是粉色、藍色或者白色。粉白相間的床上堆放著藍色的枕頭和一隻很大的粉紅色的泰迪熊,這是博比在縣商品交易會的射擊遊樂場上贏來的獎品。在鑲著白邊的梳妝檯上方掛著一塊刷著粉色油漆的寫字板。梳妝檯上繫著一些幹了的梔子花,這是舊式女子服裝上用來裝飾的飾品;還放著已經變舊了的情人節卡片、報紙,她的女友———蘇珊·基德維爾的快照、博比·魯普的快照,博比的快照是選取十幾種姿勢拍攝的:有揮球拍的、有打籃球的、有開拖拉機的、有穿著游泳褲在麥金納湖畔玩水的(這是他所敢走得最遠的距離,因為他一直沒有學會游泳)。還有幾張是兩個人,南希和博比在一起的照片。其中,南希最喜歡的一張是他們倆在郊遊時坐在樹陰下的合影,照片上兩個人彼此凝視著對方,雖然沒有微笑,但臉上的表情看起來卻非常愉快,充滿了歡樂。其他是些馬呀貓呀的照片,雖然它們已經死了,但卻沒有被遺忘,比如“可憐的布波斯”,它是在不久前神秘死去的(她懷疑是被人毒死的),這些照片堆滿了她的書桌。
南希一直是全家最後一個休息的;正如有次她對朋友和家政學老師波利·斯特林格太太所說的那樣,午夜時間是她“既得意又自在的時間”。這個時候,她會像例行公事一樣做美容,先把自己洗得乾乾淨淨,然後擦上晚霜,如果是週六夜裡,還要洗頭髮。今晚,她在把頭髮吹乾、梳理、用一條薄薄的印度班丹納大花頭巾紮起來後,拿出了準備明天早晨去教堂時穿的衣服:尼龍長襪,一雙黑色的鞋子,一套紅色平絨禮服,這是她最漂亮的一件衣服,是她自己做的。她下葬時穿的就是這套禮服。
她總是在開始祈禱前在日記中記下幾件發生過的事(“夏天來了。我希望永遠都是夏天。蘇來過了,我們騎著寶貝去河邊。蘇吹起了長笛。有螢火蟲。”)和偶爾迸發的情感(“我愛他,真的”)。這是一本可以記五年的日記,在現存的四年日記裡,她從未漏記過一天,倒是好幾件顯著的大事(伊芙安娜的婚禮,她外甥女的出生和別的戲劇性事件(她“和博比第一次發生的名副其實的吵架”,這一頁上沾有淚痕。)促使她多佔了未來記日記的地方。不同色彩的墨水用來區分年份:1956年是綠色的,1957年是紅色的,1958年是淡紫色的,而現在1959年,她決定用高貴的藍色。但是在每一頁日記裡,她都用自己的筆跡作了修飾,一會兒向右斜,一會兒向左傾,時而活潑,時而誇張,忽而鬆散,忽而緊湊,她彷彿在問“這是南希嗎?是這一個,還是那一個?哪個才是我?”(有一次她的英語老師裡格斯太太在發還的一篇作文裡潦草地寫下這樣的評語:“寫得好。但為什麼用三種不同的字型寫?”對此,南希的回答是:“我還沒有成熟到只用一種字型的地步。”)不過近幾個月來,她有所進步,她用顯露出成熟的筆跡寫日記:“喬利妮來過了,我教她如何做櫻桃餡餅。和洛克希一起練習。博比過來了,我們一起看電視。十一點,他離開了。”
“就是這兒,就是這兒,肯定是這兒,有學校,有車庫,現在我們往南拐。”迪克興高采烈,口中唸唸有詞,在佩裡看來,迪克彷彿在信口胡說。他們離開公路,加速穿過荒涼的霍爾科姆,越過了聖達菲鐵路。“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