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部分(3 / 4)

小說:宋書 作者:童舟

二。幹寶曰:“上饒奢,下儉逼,上有餘下不足之妖也。”至孫皓,果奢暴恣情於上,而百姓雕困於下,卒以亡國。是其應也。

晉興後,衣服上儉下豐,著衣者皆厭腰蓋裙。君衰弱,臣放縱,下掩上之象也。陵遲至元康末,婦人出兩襠,加乎脛之上,此內出外也。為車乘者,苟貴輕細,又數變易其形,皆以白蔑為純,古喪車之遺象。乘者,君子之器,蓋君子立心無恆,事不崇實也。幹寶曰:“及晉之禍,天子失柄,權制寵臣,下掩上之應也。永嘉末,六宮才人,流徙戎、翟,內出外之應也。及天下亂擾,宰輔方伯,多負其任,又數改易,不崇實之應也。”

晉武帝泰始後,中國相尚用胡床、貊盤,及為羌煮、貊炙。貴人富室,必置其器,吉享嘉會,皆此為先。太康中,天下又以氈為絈頭及絡帶、衿口,百姓相戲曰,中國必為胡所破也。氈產於胡,而天下以為絈頭帶身、衿口,胡既三制之矣,能無敗乎。幹寶曰:“元康中,氐、羌反,至於永嘉,劉淵、石勒遂有中都。自後四夷迭據華土,是其應也。”

晉武帝太康後,天下為家者,移婦人於東方,空萊北庭,以為園囿。幹寶曰:“夫王朝南向,正陽也;後北宮,位太陰也;世子居東宮,位少陽也。今居內於東,是與外俱南面也。亢陽無陰,婦人失位而幹少陽之象也。賈后讒戮愍懷,俄而禍敗亦及。”

昔初作履者,婦人圓頭,男子方頭。圓者,順從之義,所以別男女也。晉太康初,婦人皆履方頭,此去其圓從,與男無別也。太康之中,天下為《晉世寧》之舞,手接杯盤反覆之,歌曰:“晉世寧,舞杯盤。”夫樂生人心,所以觀事。故《記》曰:“總幹山立,武王之事也;發揚蹈厲,太公之志也;《武》亂皆坐,周、召之治也。”又曰:“其治民勞者,舞行綴遠;其治民逸者,舞行綴近。今接杯盤於手上而反覆之,至危也。杯盤者,酒食之器也。而名曰《晉世寧》者,言晉世之士,偷苟於酒食之間,而其知不及遠,晉世之寧,猶杯盤之在手也。”

晉惠帝元康中,婦人之飾有五兵佩,又以金、銀、玳瑁之屬為斧、鉞、戈、戟,以當笄囗。幹寶曰:“男女之別,國之大節,故服物異等,贄幣不同。今婦人而以兵器為飾,又妖之大也。遂有賈后之事,終以兵亡天下。”

元康中,婦人結髮者,既成,以繒急束其環,名曰擷子紒。始自中宮,天下化之。其後賈后果害太子。元康中,天下始相仿為�烏杖,以柱掖其後,稍施其錞,住則植之。夫木,東方之行,金之臣也。杖者,扶體之器,�烏其頭者,尤便用也。必傍柱掖者,傍救之象也。王室多故,而元帝以蕃臣樹德東方,維持天下,柱掖之應也。至社稷無主,海內歸之,遂承天命,建都江外,獨立之應也。

元康末至太安間,江、淮之域,有敗編自聚於道,多者或至四五十量。幹寶嘗使人散而去之,或投林草,或投坑谷。明日視之,悉復如故。民或雲見狸銜而聚之,亦未察也。寶說曰:“夫編者,人之賤服,最處於下,而當勞辱,下民之象也。敗者,疲斃之象也。道者,地理四方,所以交通王命所由往來也。故今敗編聚於道者,象下民罷病,將相聚為亂,絕四方而壅王命之象也。在位者莫察。太安中,發壬午兵,百姓嗟怨。江夏男子張昌遂首亂荊楚,從之者如流。於是兵革歲起,天下因之,遂大破壞。此近服妖也。”

晉孝懷永嘉以來,士大夫竟服生箋單衣。遠識者怪之,竊指摘曰:“此則古者繐衰之布,諸侯大夫所以服天子也。今無故畢服之,殆有應乎?”其後愍、懷晏駕,不獲厥所。

晉元帝太興以來,兵士以絳囊縛紒。紒在首,莫上焉。《周易》《乾》為首,《坤》為囊。《坤》,臣道也。晉金行,赤火色,金之賊也。以硃囊縛紒,臣道上侵之象也。到永昌元年,大將軍王敦舉兵內攻,六軍散潰。

舊為羽扇,柄刻木,象其骨形,羽用十,取全數也。晉中興初,王敦南征,始改為長柄下出,可捉,而減其羽用八。識者尤之曰:“夫羽扇,翼之名也。創為長柄者,執其柄制羽翼也。以十改八者,將以未備奪已備也。”是時為衣者,又上短,帶至於掖;著帽者,以帶縛項。下逼上,上無地也。下褲者,直幅為口無殺,下大失裁也。尋有兵亂,三年而再攻京師。晉海西初嗣位,迎官忘設豹尾。識者以為不終之象,近服妖也。

晉司馬道子於府北園內為酒釒盧列肆,使姬人酤鬻酒餚,如裨販者,數遊其中,身自巘易,因醉寓寢,動連日夜。漢靈帝嘗若此。幹寶以為:“君將失位,降在皂隸之象也。”道子卒見廢徙,以庶人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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