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部分(2 / 4)

小說:法言義疏 作者:獨來讀網

李注“內明奇畫,外無違悟。”案:李注蓋讀“悟”為“啎”。據文選長笛注引法言注:“擼��ヒ玻�騫是小!彼萍創宋呢�ⅰ_{、悟、啎三字並古通。或李本舊作“擼�保�羅裎腦蟶弦�鰲拔蕖簟保�胛鹿��菟巍⑽獗就��蛩妝疽病S職福何難÷交�焊吖Τ妓套⒁�沃僮臃ㄑ宰⒃疲骸罷帕嘉�咦婊�吡��縷匠銎婊�模�勻�保�欽�病!奔創宋募吧險拋臃坑鎪巫ⅰ�

非夷尚容。

李注:“非夷、齊,是柳下惠,戒其子以尚同。”案:注本漢書朔傳惟“尚容”作“尚同”,疑李本正文“容”亦“同”字。文選顏延年陶徵士誄曰:“依世尚同,詭時則異。”疑據此。

“有李仲元者,人也。”“其為人也,奈何?”曰:“不屈其意,不累其身(一)。”

案:意林引“意”作“志”,“累”作“辱”。華陽國志“意”亦作“志”,國志稱:“李弘,字仲元,成都人。以德行為郡功曹,一月而去。州命從事,常以公正諫正為志。”(又國志贊雲:“仲元抑邦家儀形。”)三國志蜀秦宓傳載宓與王商書,論嚴君平、李弘立祠事雲:“李仲元不遭法言,令名以淪。”均本此。(一)“不”字原本訛作“又”,據法言正文改。

則西山之餓夫與東國之絀臣。

案:文選陸機連珠注引“絀”作“黜”,意林引作“逐臣”。

''君子卷第十二''

人以巫鼓。(音義雲:“天覆本作‘又以巫鼓’。”)李注:“巫鼓猶妄說也。”案:“鼓”疑“瞽”省,猶雲巫史。

或問:“聖人之言,炳若丹青。”

案:後漢書來歙傳注引“炳”作“明”,公孫述傳注引“聖人”作“王者”,疑誤。(文選王融曲水詩序注亦引,同今本。)

如回之殘,牛之賊也,焉德耳?

李注:“言復甚也。”案:謝應芳辨惑編一引“德”作“得”。據宋鹹注云:“假令顏行之殘,冉行之賊,則安得不朽之業如此?”似“德”字舊亦作“得”。

''孝至卷第十三''

故孝子之於齊,見父母之存也,是以祭不賓。 李注:“夫齊者,交神明之至,故致齊三日,乃見其所謂齊者。”案:俞樾平議雲:“‘祭’疑‘齊’字之誤。”其說是也。據李注,似亦作“齊”,“祭”涉下文“不祭”而誤。禮書七十六正引作“齊不賓”,當據訂。 死生盡禮,可謂能子乎!

案:上四字乃答詞,下五字乃或人問詞。

無已泰乎?

案:御覽八百四十九引“泰”作“太”,下同。

天地之得,斯民也;斯民之得,一人也;一人之得,心矣。

李注:“得養育之本,故能資生斯民也。得資生之業,是故系之一人也。一人之得統御天下者,以百姓之心為心。”案:李說迂曲,必增字而後通。以意揆之,此中三“得”字似均“中”字假文。周禮:“師氏掌國中失之事。”鄭注云:“故書‘中’作‘得’”呂氏春秋行論篇:“以中帝心。”高注云:“中猶得。”淮南齊俗訓:“天之圓也,不得規。”文子自然篇“得”作“中”。此均中、得互通之證。斯文作“得”,與周禮故書例同。天地之中斯民,即禮記禮運篇所謂人者天地之心也。斯民之中一人,又緇衣篇所謂民以君為心也。心矣之“心”,指君心言,李以百姓之心為釋,亦非。

或問群言之長。

案:文選文賦注引此文,又引宋衷曰:“群,非一也。” 或問“泰和”。曰:“其在唐、虞、成周乎?”

案:文選宋元后哀策文注引“泰”作“太”,七啟注、求自試表注亦引作“太”,“乎”作“也”。又七啟注引註文雲“天下太和也”,求自試表注亦引“天下太和”四字,今本挩。

珍膳寧餬。(世德堂本作“◆”,注同。)

李注云:“寧餬,餬其口也。”案:御覽八百四十九引作“曼餬”。(書鈔百四十二亦引作“寧”。)

不亦享乎。

李注:“嫌禮胡如此,太盛也。”案:平議雲:“‘享’當作‘厚’。”其說是也。據李注,似亦作“厚”,故云“太盛”。御覽八百四十九正引作“厚”,當據訂。

可不享。(世德堂本下有“乎”字。)李注:“言如此不可不以盛禮待之也。”案:御覽引作“不可不厚也”,當據訂。注云“盛禮”,似亦以盛訓厚。

否則介鱗易我冠裳。 案:後漢書楊終傳注引“介鱗”作“鱗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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