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部分(2 / 4)

小說:法言義疏 作者:獨來讀網

字,執即“●”省。國語周語云:“居寢有●御之箴。”韋注:“●,近也。”●有近訓,故李注詁親,謂親近名卿也。(註文“親執政”,“親”字衍。)今本作“勢”,與韓非子有度篇“●在郎中”今作“勢在”例同。註文“言何”以下又以勢為合勢,與親訓殊,疑非李注。漢書顏注引韋昭說雲:“言有勢之名卿,庶幾可不朽。”與李異。

不屈其志。

案:文選顏延年侍遊蒜山詩注引“屈”作“詘”,與漢書合。辨命論注引作“不詘其節”。

而耕乎岩石之下。

案:文選注兩引“乎”作“於”。御覽八百廿二引“巖”作“巖”,葉夢得避暑錄話上引作“巖”。 名振於京師。 案:文選侍遊蒜山注引“振於”作“震乎”,避暑錄話亦引作“震”,(與漢書合。蓋據溫公本。)史容山谷詩外集註五引作“而名震於京師”。

愆語,君子不出其口。 李注:“欲聞其義。”案:此注應在“何謂德愆”下,今本誤移此文“愆”字下。此文“愆語”聯詞,猶雲過失之語,非愆為或人所問之詞也。

''問明卷第六''

匪天也夫?

案:御覽二引“匪”作“惟”。

鴻飛冥冥,弋人何慕焉? 李注:“君子潛神重玄之域,世網不能制御之。”案:“慕”字惟宋衷本作“篡”,溫公言之甚詳。後漢書逸民傳:“弋人何篡?”注謂諸本或作“慕”,法言作“篡”,又引宋衷注,訓篡為取。文選逸民傳論注引法言作“弋者(或作“人”。)何篡”,亦引宋衷注。(音義引後漢書注所載宋注,與今選注所引悉同。)又云:“今‘篡’或為‘慕’,誤也。”並據宋本。野客叢書六雲:“楊子云法言:‘鴻飛冥冥,弋人何慕焉。’一本作‘纂’,故退之詩云:‘久嫌弋者纂。’(案:韓集酬崔十六少府三十韻詩云:“久嫌弋者纂。”字不作“纂”。王伯大音釋引方崧卿雲:“楊子:‘鴻飛冥冥,弋人何纂焉。’古本及後漢書均然,蓋篡取之義也。然今本楊子亦作‘慕’,非也。”)僕觀後漢逸民傳序及注云雲引節乃是‘篡’字,非‘纂’字也,故陳子昂碑曰‘弋人何篡,鴻飛高雲。’張曲江詩曰‘今我遊冥冥,弋者何所慕’,則用元字。梁肅四皓贊曰‘弋者何思,鴻飛冥冥’,又轉為‘思’字,是‘何慕’宋本或作‘纂’也。據李雲不能制御,與宋注訓取不同,李本自不作‘篡’,類聚九十引作‘慕’,自據李本。白帖九十四引作‘弋者何篡’,據宋說改”。(梁肅雲:“何思”亦據作“慕”之本。) 鳳鳥蹌蹌,匪堯之庭。

李注:“匪堯之庭則不降步也。”案:周禮考工記:“且其匪色必似鳴矣。”鄭注:“故書‘匪’作‘飛’。”是飛、匪互通。此文“匪”字疑亦“飛”假,若如李說,必增字而後通。蜀莊沈冥。 案:漢書王貢兩龔鮑傳序作“蜀嚴湛冥”。(世說新語注十八引此亦作“沈”。) 舉茲以旃。

案:旃當詁表。漢書顏注云:“旃,亦之也。”非是。

靈場之威,宜夜矣乎? 李注:“靈場,鬼神之壇祠也。(世德堂本挩“祠也”二字。)靈場所以為威,可冥(世德堂本作“宜”。)夜,而不可白日。”案:靈場蓋即受禪靈壇。(“靈壇”見魏受禪碑。)此節謂禪讓至重,堯無輕禪許由之事。其曰“靈場之威”云云者,“威”與“嚴”同。蓋謂授禪之際,厥典至嚴,不得於幽隱行之。若如或說,不啻於昏夜私為授受也,故曰“宜夜矣乎”?

朱鳥翾翾,歸其肆矣。

李注:“朱鳥,燕別名也。肆,海肆也。”案:御覽九百二十二引此文,又引侯苞(即侯芭。)注云:“朱鳥,燕別名;肆,恣肆也。”說與李殊。(音義亦云:“注非也。朱鳥往來以時,不累其身,放肆自遂。”與侯注同。)

而卒死於說難。

案:“難”字當衍。

''寡見卷第七''

說天者莫辯乎易,說事者莫辯乎書。

案:書鈔九十五引“辯”作“辨”,下同。意林引“事”作“地”。

春木之芒兮,援我手之鶉兮。

李注:“春木芒然而生,譬若孔氏啟導人心,有似援手而進。”案:溫公從宋、吳本“芒”作“芚”,當從之。注云“芒然”,亦“芚然”之誤。

美言不文。 案:御覽三百九十引“美”作“至”。

古者之學耕且養,三年通一。今之學也,非獨為之華藻也,又從而繡其鞶帨。 李注:“鞶,大帶也;帨,佩巾也。”案:後漢書儒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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