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溫情,只有指責、抱怨、憤怒和不滿,女友總是逆來順受。當時我就有一種想法:我們遲早是要分手的。
正在這時,女友又做錯了一件事:一天家裡來看我時,跟我閒談中提起我大學畢業分配的事,她說,畢業分配最好是回到山西省,這樣兩人可以分在一起。女友當時還挺想跟我在一塊,但她所就讀山西財經學院不甚有名,分配的選擇餘地不大,只好讓我棄高就低了。其實,要是兩個人感情真的很好,這事也就沒什麼不正常。但我已經被憤怒所控制,因此這句話聽著特別刺耳。當時我正因為腰痛躺在床上,一聽到這話就忍著腰痛站了起來,痛罵了她一頓,反問她:你有什麼資格,有什麼權力,有什麼臉面要求我做到這些?接著我又歷數了她的種種不是,狠狠羞辱了她一番。女友聽了我的話,委屈地哭了很長時間,我也沒有勸她,隨她去哭,後來趕她走。女友走時,我母親出來送,結果女友突然在大門前給我母親跪下,哭著懇求我母親勸勸我原諒她以前的錯誤。我站在一邊,不僅絲毫未受到感動,反而覺得可笑。
到了一九九三年上半年,女友仍然不斷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