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部分(2 / 4)

小說:哈爾羅傑歷險記 作者:翱翔1981

盆水,這時他正把小獅子的頭按在水裡。

哈爾大笑道,“你在幹什麼?淹死它?”

“它肯定渴了,為什麼不喝呢?”

“它為什麼要口渴呢?”哈爾問。

“因為動物都會口渴的。聽著,我瞭解動物。我養過豹子、狒狒、小象和一頭獵豹,它們都喝很多的水!”

“但你沒有飼養過獅子,”哈爾說,“難道你不知道一頭獅子可以一個星期不喝水嗎?它可能是駱駝的近親呢。”

“但任何動物都需要水分。”

“對,但它不必從水坑或河裡喝水。”

“那麼它從哪得到水分呢?”

“從被它吃掉的動物身上。羚羊體內一半以上是水分,獅子吃羚羊時從中獲取了它所需的水分。”

“但這個小笨蛋那麼小,哪能捕食羚羊?”

“對,但是大自然的法則卻能彌補這一點。在它長大以前,它媽媽的奶水供給它食物和水分。”

“真奇怪,它為什麼不喜歡水?”

“它喜愛水。放開它,看它做什麼。”

羅傑放開它,它立刻就把肥大的前爪伸進盆中,把水拍得四處飛濺。它的爪子顯得特別大。這使羅傑想起了雪鞋,或是潛水用的腳蹼。要過好長時間,它的身軀才能長到與它的大爪相協調。它不斷拍打著盆中的水。

“你準備給他起什麼名字?”哈爾問。

羅傑看著小獅子絨乎乎、肉乎乎的爪子撲打著水,說道,“叫‘撲撲’最合適啦。”

撲撲仰臥在盆中,四個爪子在空中亂舞,它高興地在水中打著滾。

“真奇怪,”羅傑說,“它不喝水卻喜歡在水裡玩,簡直瘋了。難道它不知道貓科動物不喜歡把身上弄溼嗎?”

“它沒有貓科動物的生活習性。獅子喜歡玩水,而且泅水很在行。”

撲撲從盆中跳出來,爬到羅傑的腿上,一隻溼淋淋的爪子打在羅傑的臉上,一下就把羅傑打得眼冒金星。

“嗨,住手!”羅傑用袖子擦著臉。

“它只是跟你玩呢,”哈爾說,“如果你想同它交朋友就得習慣那爪子。獅子喜歡嬉鬧,但不知輕重。”

這會兒,可愛的小傢伙又開始舔羅傑的手。它的舌頭就像砂布,只舔了三下,羅傑就感到手上的皮已經給舔掉了,他把手收了回來。

他說:“我們最好給它點東西吃,別讓它把我吃了。我們怎麼才能搞得到獅子奶呢?”

“可以用這個。”哈爾說。他拿出一聽奶,開啟後遞到撲撲的鼻下,幼獅抬起頭叫道:“嗯,嗯!”

“如果我沒弄錯,”哈爾說,“那是獅子的語言‘不’。如果我們把奶熱一下,它也許會喝吧!”

把牛奶在野營小爐上熱好後,又有問題了:怎麼讓它喝進去呢?

把奶倒在一個盤子裡,放到小獅子面前,撲撲嗅了一下,顯然想喝,但不知怎麼喝。羅傑按住它的頭,讓它的嘴浸在奶裡,小獅子猛地掙脫了,鬍鬚上濺滿了奶。它還沒學會像貓那樣舔食東西,它習慣於吮吸媽媽的奶頭。

羅傑拿了個湯匙說:“如果你抱住它,我就能把奶喂到它嘴裡。”

“那是灌了,”哈爾說,“每隔三小時就要喂一次,像那樣喂會用很多時間。此外,任何動物都不願被強迫進食。我們得給它弄個假奶頭,它已經習慣吮吸了。

“如果我們有一截橡皮管——。”

“但我們沒有。”

“我想起來了,”羅傑說,“帳篷後有獅媽媽的奶頭。”

他出去不一會兒就拿回一根直徑約1厘米粗的竹竿,他砍了10厘米長的一截,眯著眼看了看竹竿是否是通的。他把朝上的一頭磨光,那樣小獅子含在嘴裡就不會覺得難受了。然後,他把一頭塞在小獅子的嘴裡,另一頭放在牛奶裡。

小獅子本能地吮吸起來,牛奶吸了上來,它用兩隻前爪抱著竹竿心滿意足地進餐。

羅傑看到它不是用腳趾去抓,而是用爪子上邊一點腳內側的一個小趾來扶住竹竿。

“我還不知道獅子在那地方還有腳趾。”羅傑說。

“人們稱那為殘留趾。”哈爾說。

“那趾是幹什麼的?長得太高挨不著地。”

“儘管這樣,它們是獅子用得最多的腳趾,而且最危險。一個成熟的獅子的殘留趾足有6厘米長,平時它們總是收著,藏在肉趾裡,但獅子能把它們伸向不同的角度。它們像剃刀一樣鋒利,而且非常結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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