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部分(2 / 4)

小說:北平記憶 作者:辛苦

不定是喜事不是壞事。您想啊,我大姐的事都拖了半年了,半年來誰都沒找過她,這就說明這件案子成了積案,這案子已經沒人管了,可這案子不能老這樣積著呀,因此他們不得不結案。所以我看您還是去的好。當然了還是要您自己拿主意。我還有一句話說,您要是不去,人家正好有了話柄,說您是畏罪不到,這樣您正好上了他們的當。您想想是不是這個道理。”警察小王這番話說得倒也有理,所以母親只好答應了。

開庭的這一天整個會場裡到處坐滿了人,人們都急切地等著開庭。一陣鐘聲響過後,審判長開始講話:

“各位小姐,各位先生,各位來賓,宣判大會現在開始。在今天的會上要給十個案子結一下案。大家都清楚,第一個案子是民國成立後發生的,現在已經有十個案子了。這十個案子我們既不放人也不判決,一直就這樣拖著,拖到今天不用說你們膩,我們都膩了,說實在的,我們一提起這些案子就腦袋疼。我估計大家肯定認為是我們不願意結案,可說實話,其實症結不在我們,您想啊,這些案子哪一件不是跟大人物連著筋骨?我們敢動人家一個手指頭嗎?就因為這些原因,我們想結案可就是結不了。這些案子最長的都拖了十年,最短的也有半年多。時間越長社會的呼聲越大,如今再不結案鬧不好就得有人鬧事,所以人家終於放手讓我們處理,他們再不管了,我們這才邀請大家來參加這次宣判大會。我想這次把這些案子結了,讓大家心服口服,以後不再糾纏這些事。

我今天結的前九起案子是早就定案的,就因為有人老想翻案,可他們又拿不出證據,所以就一直拖著。大家都知道,法庭講的是法律,法律得講證據,不管是人證還是物證,你拿出證據再說話,你拿不出證據,我憑什麼給你翻案?要那樣把罪犯放了我就得犯罪,就得蹲班房替你頂罪,所以說大家得理解我的苦衷。說實話,法院不是誰想撥拉組就撥拉的,要那樣還要法官和律師幹什麼?

第十二章積案這第十起案子比較離奇,該案本來就是不該發生的事,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那女子去領她爸爸的撫卹金,因為她的時運不好,正趕在學生鬧*的時候出門,所以讓我們的人當小偷誤抓了,就這麼芝麻大的事。哪知道就這點事竟鬧得沸沸揚揚的,最後竟成了全國都知道的大案。

這個案子一開始是我接的手,那天一上堂,就有一個洋車伕找我,說他發現了一個可疑女子。不一會兒這個女子就在幾個人的推搡下來到我那兒。大家可能不知道我們這行的規矩,我們是一見面就開打,不管你是誰我先給你個下馬威再說。要有事她就得招供,問不出來就是沒事,那我就一推六二五,按‘查無實據’當堂釋放完事,就這麼簡單。您想啊,我這兒又不是孤兒院,誰想來就來,你來了我還得給你吃給你喝,還得養著你。你說她是小偷,證據呢?你一無憑二無據,人家又不承認,我不放了人家那不是吃飽了撐的嘛。可是我剛接過案子就讓軍部的刑偵處接了過去,從此,我就再無權過問了。他們接手之後便以‘莫須有’的罪名,施用嚴刑非逼她承認自己是共產黨的聯絡員不可,按我們的規矩這樣是犯法的,我幹這行有三十年了,我從來沒這樣做過。所以這樣一來這案子就鬧大了。當時她要是招了供,法院把案子一結,甭管它是不是冤案接過去就完事了。這個女子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那樣倒也簡單。要是一般人早就屈打成招了,哪知道這女子打死了也不承認,這一使牛脖子這案子就麻煩了。也是,人家不是*,你非得讓人家承認,承認了還得殺人家,這讓誰也說不過去。人之軀體都是父母所授,哪個不怕疼?我也曾審過*的案子,有的漢子甭說用刑,三打兩打就招了,這樣的事多了去了,我審了這麼多年的案子也沒見過這樣硬的。所以說就憑這股牛脖子勁,要說她是*還真有點像,可我沒證據,要單憑牛脖子勁就判刑,那冤枉的人就太多了。現在渣滓洞和白公館就關著一批共產黨,這些人都是牛脖子,這些人甭說讓他們說出組織,讓他們說一個字都特別難,直到現在國民黨也拿不到證據。哪想到這樣的人今天讓我碰上了。

第十二章 積案(2)

可我當時已經沒權利管了,人家說煤球是白的,我也只能說是白的,出什麼事我也只能是瞪著眼乾看著。不過也不錯,他們怎麼問的,怎麼用的刑,這位女子說了什麼,我都親眼看見了,這就是證據,而且是直接證據。不用別人,我就可以為她作證。如今這案子已經過去半年了,外邊傳的,報紙上登載的多得是,早已是公開的秘密了,那我也不必瞞著了。他們接手之後用了許多招數讓她招供,人家就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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