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924—1925 年)。梁的另一追隨者權量曾任吉(林)-會(寧)鐵路督
辦,主管過吉(林)—長(春)鐵路,並幾度出任交通次長及代總長。還有
許多其他追隨者。
交通系在金融界的影響是它權勢的另一方面。對交通銀行的控制是關
鍵,交通銀行起政府銀行的作用,然而卻由私人投資者控制。梁於 1908 年建
立該行,作為郵傳部管理鐵路、郵政、電報和航運運營資金的機構。1914 年,
它被授權發行貨幣,並與中國銀行共同管理國家財政。儘管該行在政界有勢
力,享有特權,但 1914 年後,其股票的 70%為私人股東持有。梁士詒通常
控制政府股份,並透過他在董事中的朋友控制大部分私人股份。除了交通銀
行以外,梁還組建了其他幾家私人銀行,包括中國最重要的一些銀行(其中
有金城銀行、鹽業銀行、大陸銀行和北洋保商銀行)。根據一項資料,梁士
詒及其夥伴在政府 20 年代初欠有債務的大多數國內銀行中有股權。①大約在
1920 年,梁擔任內國公債局總理,該機構是為重新調整內債以恢復政府的信
譽而成立的,梁的助手葉恭綽和周自齊分別任交通總長和財政總長;梁本人
不僅是交通銀行的董事,還在 6 傢俬人銀行(其中有 3 家是一個向政府貸款
的財團——內國銀行團的成員)董事會任董事;交通系的其他成員在這幾家
銀行及其他幾家大銀行中擔任董事職務。
這些例子表明民國初期派系活動的某種多樣性。其他派系具有更強烈的
軍事性(曹錕、吳佩孚的直系,張作霖的奉系),還有一些派系主要由國會
政客和報人組成(研究系、政學系)。總之,最成功的派系全仗著人多勢眾、
隨機應變,才在政府的更換、軍事和財政命運的變動中倖存下來。
主要由派系組成的政治體制可能披著立憲主義的外衣,但現實的政治鬥
爭必然是派系之爭。由於更多地以對個人的效忠而不是對體制的效忠為基
礎,派系的規模僅限於領導人親自培養或透過最接近的助手培養的三二十
人。接下來,可能再由這些追隨者去指揮最底層的廣大士兵或各部門的職員,
但對這些人的利用僅限於派系成員有權指揮他們的期間。哪一派也不可能形
成壓倒的力量以壓制敵對集團,並獲得對政府的長期控制。即使某派領袖設
法得到了總統或總理的職位,其對手仍將在各部、國會、銀行或地方軍隊中
保持他們的立足點。從這些據點裡,他們將團結起來共同對付統治的派系或
聯盟,發表猛烈抨擊的言論,製造謠言,扣壓資金,阻撓軍事聯合,直到時
① 芮恩施:《一個美國外交官在中國》,第 95—96 頁。
① 《北華捷報》,1922 年 2 月 4 日,第 289 頁。
機成熟,便用行賄或政變的手段強行改換政府。同時代的外國人常將民國初
期的政治活動看作“喜劇”。事實上,這些都是宗派主義的政治活動,按其
自身邏輯發展,並在發展過程中破壞了憲政的結構。
1918 年安福國會的選舉
對 1918 年國會選舉的研究表明,在相對來說的早期階段,憲政的形式和
宗派主義的現實相互滲透,那時二者看上去尚能共存。1917 年 6 月 13 日,
在守舊的將領張勳力圖使清帝復辟的短暫過程中,1913—1914 年選出的民國
第一屆國會第二次被解散。張勳被效忠段祺瑞的力量逐出北京,段復任國務
總理。段祺瑞以前在內閣任職時,將國會視為眼中釘,現在他決定換掉它。
他的藉口是,擊敗張勳復辟是再造民國,應當遵循辛亥革命的前例,召集臨
時參議院起草新的國會組織法和國會選舉法。選舉新議會將給民國一個新起
點。只換國會不換總理,當然說不過去,南方 5 省拒絕參加。然而,臨時參
議院還是於 1917 年 11 月 10 日在北京召開了。由段祺瑞的追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