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部分(1 / 4)

種意義上有助於憲政發揮作用。選舉總統是國會的主要任務之一。1918 年 9

月 4 日,國會幾乎一致推選段祺瑞支援的候選人、前清官僚徐世昌。這次選

舉是民國早期唯一和平的、符合憲法的總統接替。經過反覆討價還價,國會

還批准了新總理和內閣的提名,這屆內閣是民國早期少數幾屆經過國會全部

批准手續的內閣之一。眾、參兩院還產生了各自的議長、副議長。但是,交

通系和研究系的隨機應變的花招阻止了安福系的副總統候選人當選。職位安

排問題一經解決,國會就完成了其基本任務。安福俱樂部仍被保留,並不時

為段祺瑞的皖系所利用,直到 1920 年 7 月直皖戰爭後國會被解散為止。

① 關於安福俱樂部的組織,見內森:《北京 1918 至 1923 年的政治鬥爭》,第 106—110 頁。

憲政理想的衰落,1922—1928 年

很難確定自由共和國從有活力的理想變成遺忘了的目標的日期。也許中

國人對於憲法制度下政治家的正直誠實的期望高得不切實際。正常的政治妥

協被視為背叛,策略上的轉變被當成缺乏原則的證據。然而,新的開始仍能

使人重新抱有希望。1916 年袁世凱死後黎元洪就任總統便是一例,1918 年安

福國會的選舉推選徐世昌為總統則是另一例。但憲制第三第四次恢復又失

敗,對憲政幻想的破滅感是深刻而普遍的。原因之一也許是 1922—1925 年北

京的種種事件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嚴酷地暴露了憲法偽裝後面的派系政治

的現實。

憲法恢復又衰落的第三次迴圈始於 1922 年春第一次直奉戰爭(見第 6

章)後不久。直系(以曹錕和吳佩孚為首)希望將其對奉系的勝利擴充套件成它

領導下的全國統一,他們及其盟友發了一系列通電,要求徐世昌辭去北京的

總統職務、孫逸仙辭去廣州的總統職務,並提出在黎元洪領導下“恢復法統”。

(黎於 1917 年被張勳趕下臺,導致現在被直系宣佈為違憲的安福國會的選

舉。)在接受職務之前,黎元洪要求軍閥們同意“廢督裁兵”的政策。在這

一點上意見一致後,黎元洪來到北京,為此目的釋出了一系列命令和任命。

有些軍閥甚至將自己“督軍”的頭銜改為“軍務善後督辦”。黎元洪還採取

行動以裁撤冗員,懲辦腐敗,恢復政府信譽。①

黎最主要的成就是任命包括若干有聲望、有現代化意識的律師、外交官

和教育家的所謂“好人內閣”。新的財政總長是在牛津受過教育的羅文幹,

他從最高法院辭職後加入內閣。羅透過重新談判所謂奧地利借款、減少現有

政府債務的 2 億英鎊並得到一張供政府立即使用的 8 萬英鎊支票,很快證明

了他的能力。由於涉嫌非法程式及個人貪汙,根據總統令,羅於 1922 年 11

月 18 日午夜被捕,這是一次戲劇性的震動。

爭論羅文幹有罪還是無辜的文章充滿了報紙。似乎眾議院議長、副議長

18 日晚曾訪問黎總統,提出羅的若干罪狀,並提出貪汙的旁證。黎元洪當即

衝動地(也許是非法地)釋出了逮捕羅文乾的命令。儘管黎很快就後悔,但

他不能收回成命;內閣辭職,羅的案子被交到法院,一年半後,他被開釋。

這一事件的根源是好人內閣未能利用國會政治(黎元洪覆職後馬上恢復

了“舊”國會)。該屆內閣由於採取了“超越黨派”的立場,未與國會派系

發展關係並向有軍閥作後臺的議員提供足夠的資金。國會曾試圖以質詢和彈

劾案困擾內閣。兩位議長也許沒想到,黎元洪的幼稚行為會使他們針對羅總

長的花招像事實上那樣是毀滅性的。

黎元洪設法任命了接替的內閣,繼續當總統。但吳佩孚的上司、直系領

袖曹錕越來越急於自己當總統。甚至在 1922 年底,他的代理人就開始組織政

治俱樂部,以便在國會為選舉拉票。①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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