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兩份借款協議書上,林福久是作為中介人身份簽字的。按照協議規定,A公司每月必須付清5萬元的高額利息。當利息付到還差最後25萬元時,因為A公司業務耽誤了幾天,林福久就迫不及待地指使幾個人,持槍威脅A公司老闆馬上交款。1996年5月29日,林福久收到了A公司的25萬元現金。
“我借款200萬元,卻還了320萬元!”A公司老闆告訴記者。
林福久曾經借給原百貨大樓一位老闆700萬元,“僅一年時間,連本加利變成了1500萬元!”
一位知情者說,“林福久還借給某廠廠長200萬元,一年後得還他360萬元。”
林福久究竟放了多少高利貸,現在已經無人能夠說清。但是專案組僅從林福久的外甥王春江處,就搜查出大量借據,其中借貸款總計2100多萬元,雖然都是以王春江名義借出的,但這些錢都歸林福久所有。其中借款最多者累計達1500多萬元。
從1993年至2003年間,林福久先後向他人發放高利貸累計高達3000多萬元,利率從2分到5分不等,僅利息收益就高達1260多萬元。
“林福久不僅放高利貸大發橫財,他還強行交易巧取豪奪。小到一部手機,三折騰兩折騰能掙15萬元,大到把鞍山市的稅收都弄沒了!”一位市級領導曾無可奈何地扼腕嘆息。
1996年,鞍山市某KTV公寓十分紅火,有人出價193萬元,準備收購該KTV公寓。林福久獲知可以發一筆財後找到老闆,硬要170萬元買下。老闆迫於其淫威,只好同意。結果,林福久只付了150萬元。可半年後,林福久發了一筆小財後,又以不贏利為由,將公寓以原價150萬元強行退回。
在林福久擁有的數套房屋中,有一戶面積近二百平方米,地點在鞍山市鐵東區財會培訓中心附近,後來他讓別人藉助自己的勢力,強行變賣,獲取人民幣60萬元。
大約是1994年,林福久購買了一部號碼為900028的手機,沒用幾天,就強行以5萬元的價格賣給了一位老闆。幾天後又強行要回手機,然後以5萬元的價格,再次賣給某證券公司經營部一位經理。沒過幾天還是以同樣手段,以5萬元強行賣給某集團董事長。一部手機在林福久手裡,僅幾天工夫,三折騰兩折騰,隨心所欲就能賺到15萬元。
1998年六七月份,林福久與鞍山市碧湖園俱樂部(林福久的妻子在碧湖園任會計)合作,想收購鞍山第二製藥廠,打算搞房地產開發,但製藥廠廠長堅決不同意。很快,廠長就被抓了起來。廠長被放回來之後,製藥廠已經被碧湖園收購了。
再讓我們看看林福久最大的工程——“府福養老院”。這座養老院位於鞍山市千山區唐家房鎮,當地人通常稱為“林家莊園”。養老院佔地6萬平方米,建築面積6000平方米。整體建築氣派壯觀,院內樓閣亭臺,斗拱飛簷,小橋流水,別有洞天,一派精緻小巧的蘇州園林風格。養老院裡有花窖、養魚池、游泳池、單體別墅、主樓客房,休閒娛樂設施一應俱全。表面上看這是一個福利機構,事實上卻是林福久的私有財產。養老院的合作公司,曾向林福久借貸累計1500多萬元,經他們私下商定,借款產生的利息,就以合作公司的名義轉為養老院投資。
2001年7月,林家莊園動工興建。這個素有吝嗇本性,每年過年時只給母親100元錢和一雙襪子的林福久,卻在這一工程中發揮得更加淋漓盡致。
林福久需要水泥,鞍山稅偵分局的幹警們則集中優勢兵力,進行水泥建材生產企業的專項稅務調查,在全市範圍內打了一場“水泥戰役”。
在這場大檢查中,林福久派人從鞍鋼水泥廠拉走混凝土1000餘立方米,總價值近40萬元,而林福久只付了10萬元。廠長崔子君催要餘款,林福久憤怒地質問說:“就那麼一點混凝土,10萬元還不夠嗎?”
金錢讓林福久走上了不歸路
養老院整個工程預算為1000萬元到1200萬元,而最終只花費了750餘萬元。案發後,有關部門對養老院的評估結果表明,養老院實際價值1300萬元。而林福久的權力,僅在此處就兌現550萬元。
在林福久的淫威下,鞍山市許多老闆在鞍山無法生存,不得不含著眼淚背井離鄉。這樣的老闆有多少,現在已經沒有辦法統計。但是林福久的做法,確實使鞍山市的經濟受到了沉重打擊。在這裡我們只能舉幾個知道的例子。比方那個被強迫花10萬元買花的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