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部分(3 / 4)

小說:反貪局專案 作者:辛苦

1年1月15日,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以李紀周犯受賄罪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正式提起公訴。

為了檢驗出庭準備工作,查漏補缺,確保出庭效果,專案組自編自導自演了模擬庭審:方工飾旁聽者,王忠華飾公訴人,由陳速假扮李紀周,朱蘭幫他出注意,王大東從辯護律師的角度,準備了一份儘可能犀利甚至不乏狡詐的辯護詞,而王忠華則針對每一個辯護律師可能提出的辯點,進行了詳細的答辯,對整個庭審活動進行虛擬預演。陳速與朱蘭密切合作,惟妙惟肖的表演,決不亞於當年李紀周模擬江青的刁鑽詭辯,另加王大東得理不讓、咄咄逼人的‘辯護’,竟幾次讓王忠華哭笑不得、又氣又樂……演完了,問題出來了,大家坐一塊兒,你一言、我一語……

2001年2月25日上午9:30,北京市院黨組會議室。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穹、公訴廳廳長姜偉、市院檢察長許海峰、副檢察長劉漳南、一分院檢察長葉上詩等領導最後一次聽取專案組的工作彙報。

葉上詩:“後天就要開庭,高檢院和市院領導對我們的工作很關心,來看望大家,也瞭解一下準備工作。”

方工:“先向各位領導彙報一下我們專案組近期的工作。7日又提訊了李紀周,李紀周……;我們還主動與律師聯絡,瞭解了相關情況……這兩天準備的材料,主要是進一步完善出庭方案,強調了幾個關鍵的具體問題分工與協作。下面說一下出庭方案……”

王忠華:“我給各位領導彙報答辯意見和幾個問題的答辯口徑……”

姜偉:“大家的準備很充分。有幾個技術性問題,供大家參考。第一,300萬港幣問題,強調李紀周在構成共犯的同時起了關鍵作用,要為共同犯罪結果負責;第二,關於‘借’的問題;第三點把時間說上,說清行賄的時間差距、還錢時間;第三,指出李紀周對法律的認識錯誤;第四,謀利包括成立公司、掛靠、辦保稅倉等要點。這兒可能有兩個辯點:1�他說是正常履行職責,我們則指出正常辦事不能收人錢;2�他說交通協會是其下屬,由其主管,他過問是正常的,我們就應指出他過問的環節不正常、程式不合法、不該收受錢財。”

張穹:“大家準備很充分,我沒什麼意見。開庭時我們儘可能不打斷被告人的辯解和律師的辯護,讓他們放開說。大家對這次庭審保持足夠重視是必要的,還應注意:保持平靜心態,無論指控還是答辯,都不急不慌、沉住氣。”

許海峰:“答辯時說理講法到位即可,表述不宜多、不宜長。”

劉漳南:“後天就要開庭,今天領導來主要是鼓勁兒、打氣兒。大家的準備工作已經很紮實,正常發揮肯定能完成任務。不要有負擔和壓力;要放下包袱,輕裝上陣。今、明兩天的主要任務:好好休息。”

領導的關心大家都明白,也讓大家很感動。可是,大戰在即,誰能坐得住、哪兒能真休息呀……

法庭較量,讓正義的凱歌奏響

2001年2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公開審判李紀周涉嫌受賄罪一案。上午8時剛過,東中法庭已座無虛席,座位有限,外面還有很多人進不來。昔日政法機關高官今朝坐上刑事被告席接受審判,這將會是一種怎樣的場面!誰不想親自見識一下!旁聽者靜靜地、焦急地期待著,記者們忙著一遍又一遍找機位、視角、除錯照相機、攝像機鏡頭和錄音裝置。

法庭正中央,莊嚴的國徽高懸。

8:30,準時開庭。曾主審成克傑案的北京一中院副院長馬子榮和審判員陸偉敏、胡萬德在法官席就座,神情莊重。

方工、王忠華、朱蘭、陳速、王大東在公訴席上正襟危坐、嚴陣以待。

辯護席上,是李紀周妹妹為其聘請的兩位律師:沈志耕、杜連軍,成竹在胸,不露聲色。沈志耕律師,北京市縱橫律師事務所主任,五十來歲,花白的頭髮略顯散亂,更顯得成熟穩重又不拘小節。“我和李紀周從小同在公安部大院裡長大。”沈律師表示他為李紀周辯護本來不想收代理費,但考慮到行業因素,只好象徵性地收了一點,“其實我與李紀周並不是很熟悉,只是覺得畢竟是兒時的朋友出了事,應當幫幫忙”。沈律師於1985年開始跨入律師行業,併成功代理了一宗“成都地方保護侵權案”。據沈律師回憶,“當時還沒有律考,只好自己製作了律師證明,單位蓋了章便上了法庭”。第二年,他首次參加律考,輕鬆透過。他代理的第一件有較大影響的案子,也可稱為其‘成名作’緣自1987年春節文藝晚會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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