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3 / 4)

小說:反貪局專案 作者:辛苦

血光之災,有一方性命不保。”

賈桂娥愣在了那裡。她已經預料到了,她想從大師這裡得到否定的回答,但明察秋毫的大師還是給她指出來了,而大師的話是絕對不會錯的。

“有破法沒有?”她問。一般都是有破法的,她準備無論付出怎樣的代價,甚至犧牲自己,只要能保住老慕,她就虔誠地去做。

大師說:“有。那就是離婚。”賈桂娥在法庭受審

她又愣在那裡了。離婚,這比犧牲自己還不容易做到。當年她追老慕,一見老慕要變心,她就不準備活著了,當時她覺得死是非常容易做到的,特別是死給老慕看,那簡直是一種幸福。可是老慕沒給她這種幸福,而是給了另一種幸福,跟她結了婚。所以她還欠著老慕的賬,這回老慕有難,如果需要她去死,她會毫不猶豫地去做。可是大師沒有表示出這種需要來,而是需要她跟老慕離婚,這就有點難度了。她咬了咬牙,離,只要能保住老慕,離婚就離婚,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她沒有向大師討價還價,她知道這種事情都是說一不二的,斤斤計較就不準了。

她說:“好吧,我離婚。”

大師說:“災過去後還可以復婚。”

剛剛打進地獄,馬上又見光明。大師的神通太廣大了,她匍匐在活神仙腳前,流下了虔誠的眼淚。

大師接著說:“100天之後就可復婚。”

她欣喜非常,前途太光明瞭!

瞧瞧,老慕硬是把一個很有心計的女人指揮到這個份兒上!本來是她絕對不願意辦的事,前途絕對黑暗的事,現在卻完全反過來了。

那天老慕回家後,賈桂娥便迫不及待地拉著他商量這件事。老慕好像還很忙的樣子,急著看檔案。她說都放下吧,這可是個大事。她就說起了今天請大師來測算的情景。最後堅決地說,我必須跟你馬上離婚,早一天辦早安全,晚一天辦晚安生。老慕心不在焉地說,信那個呢,不離。賈桂娥說,你必須離!

她認準了的事,沒有辦不成的,三下五除二,離了,秘密的,對外他們還是夫妻,老慕還回家裡來住,她單等著100天以後再順利復婚。

新婚

但是她等不這一天了。老慕在離婚後的第28天,即1999年5月8日,在大連與梅花秘密舉行了婚禮。是讓那位姓楊的大款朋友給操辦的,只請了幾個特別要好的人,連省委、市委的領導都沒彙報,外界根本就不知道市長又結婚了。只有大連某街道辦事處的那位老大媽知道,因為辦結婚證時必須有本人到場。老大媽非常堅持原則,楊先生怎麼通融也不行,只得把慕綏新請來讓老大媽過目。老大媽特別愛看電視新聞,一眼就認出來了,這不是瀋陽市的慕市長嗎!

真相大白之後,賈桂娥差點氣瘋了,慕綏新居然敢騙她!她過去也知道老慕跟梅花有來往,當面教訓過他,說那可是個壞女人,你怎麼跟她來往?有事沒事?老慕一本正經地說,你想哪去了,沒事!我們只一般工作關係,同志關係。對我你還信不過嗎?

她信得過他,他是個好人,老實人。當年他是那麼帥氣,又到了文藝宣傳隊,飛機打哆嗦——抖上天了。會拉手風琴,會唱歌,有多少好看的姑娘追他,哪個都比她賈桂娥有檔次。他也動了心,想不要她了,但一想到她為他得了癔病,怎麼能拋下人家不管呢?就跟她結了婚。老慕心眼兒多好使啊!

可是現在變了,變質了,墮落了,欺騙了她,跟那個壞女人結了婚。

她知道生米做成了熟飯,挽救不了啦。老慕也不是那種可以回頭的人。她就找老慕達成了一個協議,要求給她辦成幾件事,離婚的事也暫時別讓外人知道。老慕也想有個過渡,就答應了,繼續跟她過假夫妻生活,直到有一天梅花以夫人的身份到機場去迎接市長,他們的“婚姻”才正式結束。但有的人不知道這一情況,還去原來的慕家送錢,市長不在,就給賈桂娥留下了。她也不明說,因此又得了許多好處。

談起這一重大變故,賈桂娥很是後悔,她說:“都怪我聽一個搞易經的人,說我們倆不離婚要出問題,有一方死了什麼的。這個大師挺有名氣的,大首長都信,挺靈。算了以後相信他,就跟老慕離婚了。離婚以後快點復婚就好了。當時我說100天以後再復婚,他說你想復就復吧!可是他下個月就跟那個女人結了婚。”

為了懲罰那個女人,她把梅花的名字寫在紙條上,然後放在一個巨大的工藝品玉石斧頭之下,讓斧頭剁著她。還不解恨,又把寫有梅花名字的紙條塞進一對銅獅子的嘴裡,讓獅子把她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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