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2 / 4)

小說:五四之魂 作者:打死也不說

與他的信仰有關。但是應當看到,這是有條件的,是一種自由選擇,雖然受“導”,在他本人卻是一點也不迷“誤”。他的清醒,透徹,只要參閱左聯成立的當月(1930年3月)27日致章廷謙信即可。馮雪峰,瞿秋白,確乎是魯迅的朋友,受到他們的一些觀點的影響是可能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以魯迅的多疑和固執,要他改變自己不是一件輕易的事。事實上,他與瞿秋白、馮雪峰在許多相同的問題上,比如翻譯,比如大眾化,比如知識分子問題,比如統一戰線,看法並不一致;而且只要一比較,總是魯迅顯得鋒利,穩健,而且深刻得多。 txt小說上傳分享

也談五四、魯迅與胡適(7)

魯迅對“組織”這東西是一直存在戒心的,且看他對許廣平信中詢之以是否加入“團體”問題的答覆:“這種團體,一定有範圍,尚服從公決的。所以只要自己決定,如要思想自由,特立獨行便不相宜。”他後來所以加入一些團體,如左聯,又如中國自由大同盟,中國民權保障同盟,要而言之,都是為了與政府對抗的緣故,目的借個人以壯大社會反抗的力量。這類團體在構成方面並不嚴密,因此,他的加入是以不致損害個人的自由意志為前提的。如果個人與團體之間發生衝突,他或許有“顧全大局”而隱忍的時候,如他在信中曾經說到過的,如受傷的野獸一樣,鑽入林莽間舐幹傷口的血跡,不讓人知道;但這也是有限度的,一旦超出自設的限度,就要公開反抗了。這反抗,正是他在組織裡保持的個人自由。左聯的情況就是這樣。他不能讓個人屈從於所謂的“組織”,或什麼“元帥”之類,且看他最後的反抗—答徐懋庸的萬言長文是最有代表性的反抗文字—是多麼勇猛,莊嚴,富於道義的力量!

至於說到魯迅“誤導”別人,包括先生,大約這要同“接受主體”有關的罷?至少我相信,魯迅不同於別的“教唆犯”,他沒有說要別人相信他,相反倒是要別人不相信他,他說他沒有那樣給別人指明出路的本領,連對誠懇請教他的學生也如此;此外,他把他的東西寫出,就像他打的比方那樣,“所有的無非幾個小釘,幾個瓦碟”,一併擺在地攤上,任人挑揀。而先生以為合用,何以不挑這個而偏揀那個呢?

歷史怎樣演變可以存而不論,不過,倘使先生當年確是出於魯迅的引導,才奮起同一個*專制的政府作鬥爭的話,我至今仍然得說,這“導”並不見得便“誤”,無論對魯迅,對先生,都很可以引為光榮的。

十、最後,說說破與立。

先生說“啟蒙應當有破與立兩方面的意義”,這是的確的。對於破與立,行文間雖然未曾作優劣之分,但畢竟傾向於以“立”為上。在比較魯迅不如胡適時,先生指魯迅主要是“破”的,而胡適則主要轉到“立”的上面去便是。學界大抵也持類似的看法。其實,破與立其來有自,所司不同,彼此亦往往互動為用,不可取代。作為一種象徵性符號,破與立可以作許多引申,例如:知識分子就是破的,學者和廷臣是立的。知識分子同學者廷臣一樣使用共同的專業知識資源,但是透過批判,卻能以社會問題啟用既有的專業知識;學者和廷臣惟在積累,學者積累學問,廷臣則積累權力化的操作技術。擴而言之,社會運動也是破的,五四運動就是最大的破,而憲政建設一類則可以說是立的了。但是,社會運動—自然不同於蔣介石以“*”名義製造的“新生活運動”之類的政治運動和文化運動—的能量是不容低估的。先生屢次申言繼承“五四精神”,應當被認為是對五四作為社會批判運動的作用所作的高度估量;如果捨棄了批判,捨棄了破,在禁錮嚴密的傳統文化面前,陌生的西方現代觀念將無隙可乘,那麼所謂的“五四精神”剩下的會是一些什麼呢?在一定的歷史場合,破比立甚至顯得更為重要。

說到魯迅的“立”,先生指為“因為創造社的攻擊而學得的新思潮,又因為馮雪峰與瞿秋白的介紹而嚮往的新世界”。但不知先生之“新”何謂?魯迅留學時介紹十九世紀後葉的“新神思宗”算不算“新思潮”?其自立的“人國”算不算“新世界”?如果“新”乃指共產主義,在中國,也非魯迅首“立”;但於接觸和閱讀,則要比創造社輩早得多。他確曾說過感謝創造社“擠”得他看了“幾種科學底文藝論”,僅此而已;也確曾說過“相信惟新興的無產者才有將來”,這也是他一貫的與“有產者”相對立的平民意識的表現,並非宗共產主義的宣言。*主義作為一種思想資源,正如其他主義一樣,無疑豐富了魯迅,卻未曾改變魯迅。他有他的思想。既能容納新潮,又能抗拒時流,此之謂真正的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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