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現象是沒什麼實際的關係的。
象棋、圍棋界是有大師的,那是硬碰硬角逐出來的。
器樂的演奏也是有大師的,那是由聽眾的耳所公認的。
聲樂的演唱也可以認為有,那又幾乎與先天賜給的音質音域有關。雕塑、繪畫,有些名家,都不妨以“大師”尊之。當然了,還有戲劇界,還有曲藝界。侯寶林是相聲大師,馬三立更是。
但怎樣的作家是文學這一“界”的大師?標準是什麼?誰定的標準?又根據什麼所定?我真的不得而知。
以諾貝爾文學獎的獲得過與否來定怎樣?似乎夠得上是種標準,也只是似乎而已。因為我們都清楚,許多沒獲得過諾貝爾文學獎的作家,其作品的總量和質量,一點兒也不低於獲得過的。甚至,經過時間的檢驗,反而越來越顯出高出的價值。
又比如前邊所舉那些“界”裡的著名人物們——某一屆的象棋和圍棋冠軍,此後可能連遭淘汰。但其獲得冠軍那一屆甚或最關鍵的一局中,也許確實將對弈的智慧發揮到了極致,堪稱對弈藝術的經典一例。
這樣的人,夠不夠大師呢?
比如畢加索,自然很配是大師。但這大師的畫筆之下,真的幅幅都是傑作麼?
有一條關於畢加索的趣聞很有意思——某天一位收藏家帶了一幅畫去見畢加索,問:“這是大師的畫吧?”
畢加索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