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1 / 4)

小說:思想的盛宴 作者:雨帆

不是因為別的,正是因為,託翁他有意一開始就將某一類愛情的發生當成一類“事件”來展現……

我不太瞭解女人對男人有多少種愛的方式。對於愛情在男人這兒的方式,我也僅能說出如下,並且是小說告知我的幾種:

一、情慾佔有式——比如《卡門》,比如《白痴》。書中的男人因長期佔有不成,殺死了女人。無論在生活中,還是在文學中,我認為都是男人可恥的行徑。當然,兩部作品的意圖並不在於道德譴責。前者的創作顯然更是由於塑造典型人物卡門而激發的;後者在於揭示出男人病態的強佔欲……

二、情愫憐惜式——比如《紅樓夢》。黛玉不是大觀園裡唯一美的少女;也非是最美的。寶玉對她的愛,有“人生觀”比較一致的原因,但另一個原因也許還因為,黛玉是大觀園裡錯綜複雜的人際關係中,最容易陷入孤單無依之境的一個“妹妹”。除了是姥姥的賈母,誰還會真的替她的人生著想呢?所以寶玉一定要對她負起憐花惜玉的責任。生活之中許多男人對女人的愛,往往萌生於此點,或大量摻雜有那樣的成分。文學作品中自然便不乏例子。寶玉和黛玉之間,甚至有點兒柏拉圖的意味。他夢見秦可卿;與襲人初試雲雨情;但與黛玉,雖心心相印,卻又並不耳鬢廝磨,眉目傳情。既或傳,傳的也常是各自心思。他們僅在一起偷看過一次《西廂記》罷了。寶玉對黛玉,是較典型的憐惜式的愛。是憐惜,不是憐憫。憐憫往往是同情的別一種說法。而憐惜,我以為,幾乎是一個有性別的詞,幾乎專用以分析男人對女人的愛情才比較恰當。物件或人或物,都屬嬌弱、精緻、易受損傷的一類。故“惜”之。“惜”是珍視之意。“惜”而甚,遂生出“憐”。“憐惜”一詞,細咀嚼之,有怕,有唯恐的意味。怕自己“惜”得不周,怕所“惜”之人或物,結果真的被損傷了。因為太過精緻,便又是經不大起損傷的,屬於須“小心輕放”一類。黛玉各方面都是個太過精緻的人兒。故寶玉愛她,每愛得小心翼翼。在寶玉,是心甘情願;在黛玉,是她最為滿足的一種被愛的感覺。太過精緻的人兒,所祈之愛,每是那樣的……

三、負罪式。比如《復活》。

四、紈絝式。比如《悲慘世界》中芳汀的命運,便是由紈絝的大學生造成。他們“只不過是想開心開心”。

五、背信棄義式。如《杜十娘》中的李甲。

六、心胸狹隘的例子,如《奧賽羅》;自尊剛愎的例子,如高爾其的《馬卡爾·楚德拉》——女人要向她求婚的男人當眾吻她的腳。她並不是不愛他,但她高傲得那樣,一種特質的草原遊走部落女人的高傲性格;結果他當場殺死了她,隨後才跪下吻她的腳;義無反顧,寧要愛情不要王位的例子,那就算溫莎公爵做得最乾脆了……

女性對男人的愛,以文學作品而言,從前打動我的是《茶花女》和《簡·愛》。《亂世佳人》也是不能不提的,那是雙方都很執著的一種愛。又執著,又企圖駕馭對方。雙方終於還是誰也沒有駕馭得了誰,於是只有愛吧!某種愛有克服一切外在的和內心障礙的能量。

我理解諸位提出你們的問題,其實是在想——如果有些規律,循而寫之,不是討巧麼?

那麼,在現實生活中,有誰是預先諳熟了愛情的一切規律再開始戀愛的麼?

循著所謂創作的規律去寫作,那也只能寫出似曾相識的作品。

當然我也很不贊同“想怎麼寫就怎麼寫”的主張。

無論現實生活中,還是文學作品中,愛情發生和進行的過程本質上都是差不多的,甚至可以說是千篇一律,連在神話中都是這樣。

靠什麼區別?——靠情節。

靠什麼使那情節可信而又有吸引閱讀的魅力?——靠細節。

諸位若有心表現校園裡的愛情“事件”,常覺力有不逮的是什麼,我猜首先是情節和細節兩方面。情節司空見慣也沒什麼,愛情本身就是司空見慣的現象。但為一寫而儲備的細節也司空見慣,那就還不到該落筆的時候。如果根本沒有什麼細節儲備,那就先別急著鋪開稿紙。當然,現在諸位都不像我這樣用筆寫了——那就先別急著開啟電腦。開啟了,十指頻敲,也是敲不出多少意思的。

有一種現象是——企圖靠修辭替代細節,而那是替代不了的。一個好的細節,往往勝過幾大段文字。反過來並不是那樣。以為單靠情節就不必在細節上費心思,那也是徒勞的。談開去,中國影視,在哪些方面往往功虧一簣?——細節呀!人們對《英雄》頗多微詞,以我的眼看,幾乎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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