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登記,槍身又短,攜帶十分方便,是散彈槍,即使沒有瞄準目標,也沒有關係。我問:“多少錢?”他立刻說:“十萬圓,不能再少了。”我同意這個價錢後,他就要我一個小時後到後面的公園見面,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雖然我覺得這個行動相當危險,但是我還是去了,反正是從山內那裡搶來的錢。沒想列對方做的是有良心的買賣,我不僅順利的買到槍,對方還附贈了十盒一打裝的子彈。
到了夜裡,我帶著半信半疑的心情,跑列荒川四木橋的鐵道下,趁著四下沒有人,列車來的時候試槍。確實可以用。
一月六日(星期五)
井原沒有山內那麼容易解決。去勘察井原的家時,才知道他住的房子非常氣派。他不知道我的長相,這一點對我有利,讓我可以就近觀察他的行蹤。但是,如果他想知道我的長相,倒是很容易就可以取得我的照片。我曾經參加以前公司的員工旅行,拍過團體照,他只要稍微威脅一下我以前的同事,就可以知道我的長相了。
不過,我估計他沒有那樣做,也不知道我的相貌,所以今天早上我就直接來到井原家的附近,試著知道他的行動模式。我裝做早上要去上班的上班族,從他家的門前經過。其實,我的行動相當冒險,因為這一帶是單純的住宅區,沒有可以讓我進去躲起來觀察的咖啡館或小吃店,而且大白天裡,我的臉很容易被看見。
明知危險,我還是站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