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1 / 4)

小說:陳良宇傳奇 作者:古詩樂

靜安區政府根本不提回遷這一說,而是全區動員,強行拆遷。也就是說,根本不管地皮上老百姓的意願,也不管肯不肯簽訂合同,到時候就拆。偌大個東八塊土地上,一萬兩千多戶人家,雖然大多數老實可欺,卻也有那不肯屈服的,堅持要回遷這個黃金寶地。而且找出六十八號檔案,證據鑿鑿。他們還聯合起來委託了一個專門打拆遷官司的律師鄭恩寵,和靜安區政府對簿公堂。

那姜亞新和是明芳本來就底氣不足,弄許多勞什子的障眼法要上瞞過中央,下瞞過老百姓的眾人之眼。靜安區黨委進行全區黨員動員,也是生怕拆遷戶鬧將起來,抖落出這所謂“引進外資”,“八個合同”的老底。因此面對拆遷戶有組織的抵抗,竟十分地恐慌。

這個時候,陳良宇被逼出了前臺。當時靜安區政府已經不足以掌控局面,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六名拆遷戶和鄭恩寵律師有理有據地將靜安區政府和周正毅告上法庭,雖然敗訴,但是多次試圖到北京上訪。這個時候,陳良宇已經是個忘乎所以的上海土皇帝,不可一世,每天都在鼓吹什麼“一年一個樣,三年大變樣”,遇到阻力則是“華山天險一條路”,根本不會考慮到老百姓的利益。再者,這些拆遷戶和和鄭恩寵律師熟知了陳良軍和周正毅穿著一條褲子,如果任由他們到北京上訪,等於要直接把陳良宇牽扯進去了。為此,陳良宇十分惱火,親自主持會議,把鄭恩寵給抓了起來,然後對拆遷戶採取行政裁決強遷的強硬辦法,誰去上訪就拘留誰。

如果說周正毅的確有雄厚的資金實力,並且能夠迅速地把東八塊建設啟動起來,也許這件事情就成了千古之冤,那些拆遷戶也只能是打落門牙往肚裡咽,最終這個騙局,也變成了陳良宇、姜亞新之輩的政績。偏偏這個周正毅,多少有一點臆想型的自大狂毛病,多年來造勢顯示自己的財力,但是事實上根本沒有多少自己的資金。就在他以子虛烏有的香港公司名義和靜安區政府簽訂合同的時候,他其實已經陷於資金鍊斷裂,舉步維艱的泥潭。

在這種情況下,周正毅在和靜安區政府簽訂土地受讓合同,竟也是為了彌補其資金鍊斷裂之險。二零零二年八月,周正毅仍以以“佳運投資有限公司”的名義與上海市靜安城建投資有限公司簽訂了《關於指定石門二路以東地區五十八街坊地塊拆遷人的協議》,確認周正毅的佳運投資公司以佔股份百分之九十九的投資比例支付東八塊的房地產工程所需費用資金。這次的“佳運投資有限公司”,註冊地是在英屬維爾京島,而不是虛構的什麼“香港金鐘夏馨道十六號遠東金融中心一八零一室”。

周正毅之所以要用一個註冊了的“佳運投資有限公司”再次和靜安區政府簽訂協議,就是因為土地到手,可以向銀行貸款。但是沒有註冊過的所謂“香港佳運投資有限公司”,則顯然不能用於銀行融資。因此他用同樣名義,到大多數世界地圖上找不到的英屬維爾京群島去註冊了這樣一家公司。

該做的手腳都做完了,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在二十四小時之內,周正毅用“東八塊”地皮做抵押,向上海交通銀行貸款六點五億元。同一天又向上海農業發展信用總社貸款三點五億元。據說他以這塊地皮做抵押,和上海農業發展信用總社簽訂的信貸合同中,獲得授信額度高達五十億之多。這三點五億,只不過是總合同中的第一筆貸款而已。

但是周正毅的資金缺口非常大,他從兩家銀行貸來的這兩筆錢,根本沒有用在支付給靜安區政府,用以支付“東八塊”拆遷戶的補償,而是用於在香港收購上市公司、填補農凱系公司的資金空缺。結果等於他把靜安區政府和拆遷戶當成了冤大頭,到規定日期,即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七日前,一分錢也沒有交納給靜安區政府。正因為是這樣,所以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六名拆遷戶和鄭恩寵律師就有充分理由將靜安區政府和周正毅告上法庭。其實當天這些拆遷戶和鄭恩寵並不知道,周正毅在前一天已經被公安部門採取了強制措施。

周正毅出事,事出突然,也出乎陳良宇的意料之外。其實周正毅在香港大舉收購上市公司,資金來源又是中國銀行香港分行,早就引起了中紀委的注意。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時任中國銀行香港總裁的劉金寶忽然接到中國銀行總部“緊急回京開會”的通知,並被告知會有新的人事任命。當時,銀行業界正盛傳劉金寶將出任交通銀行行長的訊息。所以當天下午出現在北京中行大廈的劉金寶,安排好了當晚的飯局,並和一位副行長的專職司機打好招呼,約好送其前往後,隨即回到下榻的中國銀行的招待所——中苑賓館。但是就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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