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無趣,沒有發展的可能性,屆時我連轉移目標都不會告訴你,我可能會再換電話,下一次我不會再事前打預告通知,而是讓你在事後發現。相信我,電話號碼我換過N次了,再換N加一次絕對不難。”
那綾鎮定地看著他,“也許我不見得會是那個難甩的人,也許我們會達成共識。”也或者兩敗俱傷也不一定!她不是在跟他比誰有本事,只是,她總得掙扎一番,儘管他點出的事實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性,她也得揪著那百分之一的樂觀活下去。
他笑了笑,“你說得對。”
但看在那綾眼底,這回他似乎反笑她自不量力了。她沒再多說一句,只是靜靜聽他說:“我提供你吃、住、就這和一般紐約人最起碼的薪給開銷三個月,並不是包你,而是給雙方一個機會,因為三個月一到,我們彼此情投意合,而你又願意在這個烏煙瘴氣的鬼城市留下來的話,還是得找份工作做,至於不安插工作給你,是因為我給自己定了一個不跟行政助理胡搞的規定,這個規定已行之有年,吃這行飯的人都知道,可不是為你告別編制的新規。”
“我沒自我膨脹到認為你會特地為我設定新原則或破例。”
“所以你肯接受我的建議?若行得通,三個月後,我會依情況將你推薦給本地的同業朋友面談。”
“若三個月後還是行不通呢?”那綾問。
齊放若有所思地看了她一眼,才說:“只要你想,還是可心留下來,但簽證上面的事我便愛莫能助了,工作上若有需要我會幫你打點,但你要知道這樣打工是不合法的,之後你我之間不再有任何瓜葛。”
“也就是你走你的陽關道,我過我的獨木橋?”
“你要這樣說也可以。”
“你就那麼確定三個月夠用?”
“通常夠用。”他聳了一下肩,“有幾次還嫌太長了。”
“有沒有可能到時你會要求我再給你一個月的時間去確定?”
他不答,目光夾著興味地望著她,彷彿告訴她,這個問題連去想都可省下,更遑論啟口給她答案,但她還是靜候他的答案。
訝異地,他一反平日的傲慢,自貶地嘲道:“別誤會,我不怕三個月太長,而是怕你一個月不到就想打退堂鼓,畢竟我不是一個容易相處的人,如何,願意再給我一次機會嗎?”他問。
那綾想了一下,兩手交抱在腹前,下賭注似地問:“我有叫牌開條件的餘地嗎?”
“當然。”
“首先,我想知道在我這前,你跟多少個女人同居過,若有,期間多長?”
他不答。
那綾漠然地看著他,加重語氣,“別忘記是你要求我給你一次機會的,你若不回答我這個最基本的問題,我們之間就沒什麼可商量。”
他回瞪了她好幾秒,心不甘情不願地說:“除了女性親吻外,我沒跟任何女人同居過,信不信隨你。”
“好,能談開表示你還有救,我願意試著花三個月的時間和你正式交往,但是我不願意由你無條件的供吃供住供就學,我想自己找個地方住,一切開銷我會試著跟我親戚調頭寸,還有既然你不要我替你工作,那麼我也不方便白拿你的薪水。”
齊放看著她,沒有喜悅,只是很冷靜地同意:“如果這是你希望的事,我沒理由反對,但是請你記住,你跟我約定了三個月,不能中途改變主意,你若改變主意,我有可能會把你綁起來,要你哪兒也走不了,附帶說一件事,在這段期間內,你若有任何財務上的困難,一定要來找我。”
那綾道:“我答應你,若真有困難會來找你借,另外,我跟你出去的所有費用一律平均分攤。”
“為什麼一定要分得那麼清楚?”齊放好奇。
那綾聳肩,“我不希望跟我交往過又分手的男人事後埋怨自己在幫別人養老婆。”
“放心,你在路上要找像我這樣一毛不拔的鐵公雞也難了。”齊放往那綾走近一步。
那綾警覺地退了兩步,問:“要幹麼?”
他遂停步,好笑地望著她,“別緊張,我只想給你一個歡迎的擁抱,慶祝咱們達成三個月的協定。”他走近她,將她環在漸漸收緊的臂膀裡,確定她無處可躲後才說:“當然,光是擁抱並不夠,我最想做的還是將你抱上床,繼續這幾個月來反覆在我腦子重演的事……”
那綾沒被他如緞的細語所打動,“你講話非得這麼‘露骨’嗎?”
齊放一臉無辜,不覺得自己露骨有錯,反而“肉麻”得有理。“我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