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3 / 4)

小說:滿目梨花詞 作者:青詞

薄遊未反,尚比飛蓬;如當此訣,永痛無窮。百年何幾,泉穴方同。”

——《祭夫文》節選

女詩人劉令嫻靠寫“粉詩”出名,這符合南朝齊梁年間的文學風尚。那個時代,上至皇帝貴族,下至黎民百姓,都酷愛文藝。誰要深諳附庸風雅之道,就能升官發財。文化人就意味著是朝廷的人,舞文弄墨就意味著具有踏入官場的資本。就連詩歌評論家鍾嶸也不得不服,他在《詩品》序中這樣描繪當時的文學風氣:“至使膏腴子弟,恥文不逮,終朝點綴,分夜呻吟。”這樣的社會背景下,作為官太太的劉令嫻當然要與時俱進了。她的這首《光宅寺》應運而生:“長廊欣目送,廣殿悅逢迎。何當曲房裡,幽隱無人聲。”凡是讀過此詩的人,腦海中都會出現如下曖昧的畫面:黃昏時分,一位容貌嬌豔的知識女性來到光宅寺燒香拜佛。長廊深處,一位帥呆了的青年和尚對其擠眉弄眼,女子立刻春心蕩漾難以自拔,就尾隨和尚來到禪房……至於他們進入禪房之後究竟做了什麼,在此就不多做猜測了。

如此充滿把玩意味的詩,出自一位已婚婦女之手,難免讓好事者浮想聯翩。中國的讀者(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大都保持這樣一個習慣,睹文揣人。看到作品中有“出格”行為,就自然聯想到作者的人品。所謂愛屋及烏就是這個道理。在小說裡,稍微資深點的讀者都知道,裡邊的情節大都是虛構和誇張的,是經過藝術加工的,與作者自身關聯不大。在詩歌裡,讀者若是發現“放浪形骸”的痕跡,就會不假思索地認定作者作風有問題。這是個很奇怪的現象。要知道,詩歌裡的“我”也非現實中的“我”,詩歌裡的“事件”更非現實中的真實“事件”。虛構在一切藝術形式中都可以存在,這是再簡單不過的道理了,但很多讀者還是願意相信“自我感覺”。唐代的高仲武就是這方面的讀者的代表。他讀完這首“黃詩”之後大為惱火,就諷刺道:“形質既雌,詞意亦蕩。”意思是說,詩寫得如此低俗,其人也必放蕩。而清代的王士禎則顯得很有風度,他從側面評價道:“勉名臣,悱名士,得此才女,抑不幸耶!”意思是說,徐家父子(徐勉是劉令嫻的公公,徐悱是劉令嫻的丈夫)都是文學名流,怎麼會招這樣的女人進家門呢?真不知道是應該同情,還是應該悲哀呢?

這首《光宅寺》問世以後,立刻在皇宮之中流行開來。那些深居皇宮大內的貴族們早就看膩了假大空、形而上的文學作品,他們對平民生活的追求到了如飢似渴的地步。他們乍一讀到這首發生在民間的,貴婦人勇追帥和尚的“通俗文學”著實倍感新奇,偏愛至極。於是互相傳閱,並常常秘密聚於一處展開深入的討論交流。這種地下的文學交流方式儼然成為一時之風尚。在熱心讀者口手相傳的熱潮中,劉令嫻憑藉著一首“粉詩”出名了。該詩被評為年度最佳詩歌,並收入當時的權威詩歌集《玉臺新詠》。劉令嫻寫的第二首“粉詩”更為驚世駭俗,此詩被好事者稱為史上第一首“同性戀詩歌”。在《摘同心梔子贈謝娘因附此詩》中劉令嫻這樣寫道:“兩葉雖為贈,交情永未因。同心何處恨,梔子最關人。”這首詩是劉令嫻贈予一位叫謝孃的女子的。劉令嫻跟謝娘到底是什麼關係,史書上沒有記載。從字面上理解,詩中“梔子”在南朝民歌中指戀人,往深延伸,就是寫給戀人的情詩。但後世詩歌研究者認為,僅憑藉“梔子”一物就說劉令嫻和這個謝娘有曖昧的同性關係未免有些片面。如文章開頭所言,劉令嫻所處的南朝齊梁年間社會思想開放、文風自由。文人寫什麼和怎麼寫,朝廷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如果詩文中出現同性之間的“親暱”稱呼或者“過激”語氣,也許只是作者腦海中出現的幻象,形而上說就叫做“有我之境”,抑或當時就流行這樣的寫法。作為當時處於風口浪尖的文壇新勢力,劉令嫻有許多“知音”。同時代詩人謝惠蓮、沈約、庾信等人的作品中,就不同程度涉及同性戀題材。由此可以推斷,文人之間的互相跟風寫作,直接造成南朝一時曠達放誕之風。此類題材並非劉令嫻的“獨創”,更不能就此說明作者就有“特殊癖好”。

已為人婦的劉令嫻寫出如此曖昧的詩歌,其夫徐悱按理說應該生氣才對。得知老婆在詩中勇追和尚,徐悱非但不生氣,還寫詩和之:“知君自蕩子,奈妾亦倡家。”徐悱說得明白,我是浪子,我老婆是交際花。她玩她的,我玩我的(在詩中),互不干涉、和諧共處。瞧瞧這兩口子,在詩中坦白彼此的隱私,真稱得上是藝術上的同道。他們開誠佈公的愛情,在那個激情燃燒的年代,既讓人瞠目結舌又讓人深深歎服。劉令嫻曾在《答外詩》一詩中這樣表達對老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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