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光。
若雪一臉崇拜地望著曲妍兒,星星眼直冒:“妍兒,你真偉大!”
啪!
曲妍兒一巴掌拍在她腦門上,收起甜美小女人的形像,豎著眉毛,叉腰怒斥她:“少給我沒大沒小,叫表姐!”
“……”若雪淚目,她要收回剛才的話,這女人就是個惡婆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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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患得患失的何止曲妍兒一個人,衛離何嘗不是如此!
說起來,在救下若雪之前,他不曾喜歡過哪個姑娘,同樣情竇未開,更沒料自己會那麼容易就動心。
可有些事情完全是身不由己,就像他自己說的,救若雪時,他只想著這是一條生命,我要盡最大的努力救活這個小孩。
衛家的人不管在戰場上多麼殺人如割草芥,視敵人的生命如螻蟻,但在生活中卻都是良善正義之輩。佛語云: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當時他也不知道若雪是男是女,更不知道她是美是醜。
他只是看到雪地上有一角紅色衣料,心裡起了疑心,待刨開浮雪,才發現埋在下面的是一個快凍僵的小男孩,且手上還受了挺嚴重的傷。
小男孩生命垂危,奄奄一息,那情況,離死只差臨門一腳了,但他沒有放棄這個小生命,憑著自己所學的救人知識,把能用上的都用上的,就是想將男孩救活。
當然,救人的中途也讓他挺意外的,脫下衣服居然男變女……
也只是吃驚了那麼一下下,要救的人變成小姑娘了,他也不改初衷,該怎麼救還是怎麼救,把人救活就好。
那會子,他還真沒想到小孩子漂不漂亮的問題,反正漂亮與否他都是要救的,再說火燒眉毛的情況下,人命關天,誰管醜不醜的問題啊!
待把人救活了,他鬆了口氣,才有多餘的心思觀察懷中的小姑娘,才想到男女授受不親的問題……
畢竟年少,有那麼一瞬間,他其實也挺頭大的——自己這赤膊溜溜的,抱著個不著寸縷的小姑娘,這算怎麼回事?
關健是,看光了人家小姑娘的身體也就罷了,因為救人,他手腳並用,將人家小姑娘全身上下都光顧了個遍,就連對方的隱密部位他都沒有放過,該碰的,不該碰的,全摸了了個徹底。
且這小姑娘也不是五六歲的小女娃,都十歲左右了,不是一句“事急從權”就可以昧著良心打發過去的。
按他從小到大所受的教育,這種情況也沒有什麼好說的,既然把人看光了,揉光了,男子漢大丈夫,該負什麼責就負什麼責,不管對方是什麼來頭,是什麼身份,長大後他娶了就是了。
當時他之所以這麼想,應當說還有一個根深蒂固的觀念支撐著他——反正男人又不會只娶一妻,若這個妻子合他的心意,他好好對她就是了;這個妻子若是不合他心意的話,以後再娶就是了(古代的男權社會,男人大多都是這麼想的,不會一開始就有從一而終的想法)。
就是因為抱著這樣的心思,他才對他懷中的若雪研究起來,然後發現貌似運氣非常不錯——隨手救下的小姑娘長的太合他的眼緣了!漂亮的天怒人怨,是那種看一眼便移不開目光的型別。
當然,不可否認,身為凡夫俗子,誰都不希望自己以後娶一位醜妻,就連窮得揭不開鍋的窮漢,都希望自己能像董永和牛郎一樣好命,娶個天仙做婆娘,何況他這樣豪門大戶的大少爺。
他感嘆自己好運的同時,免不了有一種撿到寶的心理,至於若雪手上的缺陷,他倒沒怎麼放在心上——畢竟有沒有六個手指頭,他都是必須要負責的,反正只是多個手指頭,又不是行動不良,說來說去還是他賺了……
他也不知自己是怎麼了,若雪那會還沒醒時,他就對她一點排斥的情緒都沒有,只覺得懷裡的小姑娘軟軟糯糯,好玩極了。於是順從自己的心意,愛不釋手的把玩起來,也沒有覺得有什麼不對,就是有些驚奇男女身體上的大不同。
而且若雪一醒,他就面無表情地逗弄她,更是一點陌生人之間的隔閡也沒有,只覺得她更好玩了,更可愛了。當然,他也沒料到若雪是那麼個反應——她提都不提要他負責的問題,只一個勁的勸他把兩人赤身相擁的事情忘了。
就這樣,他本來想說等她大了就娶她的話反而說不出口了,當時還擔心若雪一醒了就會離開,他也找不到什麼理由挽留人家是不,幸好若雪無處可去,答應跟他回衛家莊養傷。
後來的事情便不受他控制了——他顧及若雪的名聲,沒有對他娘講實話,他娘因為很喜歡若雪,